你见过因为一句挪车请求,就被人打断三根肋骨还扬长而去的吗?长沙这事儿出来的时候,全网都气炸了。现在警方发了通报,俩人已经被刑拘,好多人说总算出了口气,这事就这么完了?真不是,刑拘只是开头,更严重的还在后头。
这事发生在长沙,被打的黄先生就是个开小店讨生活的普通人,跟奔驰车上的两个人半点儿仇怨都没有。8月初那天,这辆奔驰直接横在了他店门口,别说做生意了,客人进出都费劲。黄先生客客气气上前,请对方帮忙挪下车,谁知道这话直接把对方给惹毛了。
两个大男人直接把黄先生围在中间拳打脚踢,打到人躺地上了还不停手,对着腰腹部一顿猛踹,直到黄先生缩成一团动不了才罢手。打完之后俩人直接上车跑了,留下黄先生一个人躺在地上疼得直打滚。有路人看不惯上前劝两句,差点都跟着挨揍,那蛮横劲儿,隔着屏幕都让人冒冷汗。
后来医院检查结果出来,黄先生右侧断了三根肋骨,做手术得三万块费用。黄先生拿不出这么多钱,只能选择保守治疗,挨了打还要自己硬扛着,想想都让人心堵得慌。这俩人敢在满街都是监控的年代这么嚣张,说白了就是没把这事当多大事,觉得大不了赔俩钱就能摆平。这回他们可打错算盘了。
8月5日,当地派出所正式发了通报,已经对两名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好多人没搞懂,刑拘跟普通拘留可不是一回事,不是罚点钱关几天就能出来的。刑拘意味着警方已经认定这件事涉嫌刑事犯罪,从这一步开始,就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了。
之前河南郏县那起类似的案子,不少人应该还有印象。一对夫妻因为交通事故,当场打错三个路人,还把无辜的15岁女孩打成轻伤二级,从出事到被检察院批捕只用了五天,最后两口子一起蹲了进去,现在悔得肠子都青了也没用。这回长沙这俩施暴者,被刑拘真的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检察院审查批捕这道关,才是真的过不去的坎。
如果最后罪名坐实,不管是定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处罚都轻不了。黄先生三根肋骨骨折,伤情鉴定至少能达到轻伤级别,要是恢复不好还可能评上重伤,量刑只会往上加不会减。哪怕现在对方愿意赔钱和黄先生和解,那也只是民事部分的了结,该追究的刑事责任一点都不会少。
很多人搞不清这两个罪名的区别,说白了核心就看动机。如果是素不相识无端动手,就是为了逞强耍横压人一头,那就是寻衅滋事罪,最高能判五年。要是认定蓄意伤人,打成重伤的话,故意伤害罪最高能判到无期徒刑,后果要严重得多。
就这起案子来说,俩人跟黄先生无冤无仇,就因为一句正常的挪车请求就下死手,完全符合无端生事逞强耍横的特征,定寻衅滋事的概率很大。还有个细节很关键,俩人打完人第一反应是开车逃离现场,压根没管躺在地上的伤者,连送医的想法都没有。这种逃避责任的恶劣态度,到了法院量刑绝对是加重情节,跑得越快,最后判得越重。
别以为蹲几个月出来就没事了,只要法院判了死刑,案底会跟着一辈子。以后找工作、办贷款,就连子女考公政审都会受影响,为了一个挪车的小事,把自己后半辈子都搭进去,这笔账怎么算都亏。这本来就是三句话就能解决的事,一句不好意思我这就挪,一句谢谢就完事,非得动手逞能耍威风。
其实这事最值得琢磨的,不是打人者有多蛮横,是为啥现在公共场所敢随便动手的人越来越多。说白了就是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打个人顶多拘留几天赔点钱,违法成本太低,才敢这么肆无忌惮。这回直接走刑事流程从刑拘开始,就是要打碎这种“打了也白打”的妄想,法治社会从来都不认拳头,只认法律。
之前有评论说,这俩打人者的嚣张底气,本质上就是对法律威慑力的漠视,这点其实比暴力本身还要可怕。我现在最关心的还是黄先生,希望他保守治疗能顺顺利利,该拿到的赔偿一分都不少,养好身体之后还能安安稳稳做生意。只是挨了这顿无妄之灾,心里的阴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消,想想真的挺让人难受的。
参考资料:潇湘晨报 长沙店主劝挪车被打事件 光明网 长沙挪车冲突伤人事件 正观新闻 评长沙店主劝挪车被围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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