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涛)8月6日,湘潭市应安委办公室、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向社会集中公布2026年第二批3起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本次通报的第一起案例是湘潭县某超市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2025年12月30日,湘潭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该超市进行核查,发现其涉嫌无证经营,并于2026年1月13日立案调查。经查,该超市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销售烟花爆竹,且曾于2025年因同类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属于屡查屡犯。尽管此次违法获利仅为10元,但性质恶劣。鉴于其一年内再次实施同类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湘潭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2.9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0元。
第二起案例为湘潭县某鞭炮店超量储存烟花爆竹案。2026年1月13日,执法人员在对该鞭炮店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其违规存放烟花爆竹469箱,远超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的100箱储存量。这种突破安全红线的行为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湘潭县应急管理局于1月15日立案调查,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依法责令其当场改正,并处1.2万元罚款。
第三起案例涉及韶山市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2026年3月30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重大管理漏洞,随后交由韶山市应急管理局于4月3日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对运入的334箱烟花仅在系统中录入200箱,而现场实际库存高达410箱,登记数量与实际严重不符。这种行为导致产品管理链条断裂,极易引发监管失控。韶山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
应急管理部门指出,安全生产无小事,任何侥幸心理和违规行为,无论涉案金额大小,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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