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对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经比较熟悉,也会主动规避卖卡、跑分、刷流水等风险。但在萧山本地刑事办案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近两年普通人涉案率最高、认知盲区最大的网络类刑事案件。
很多人始终存在误区:觉得只有大规模倒卖征信信息、户籍资料才算犯罪。殊不知日常随手转发、售卖、交换普通手机号、租房信息、客户名单、社交账号资料,只要达到法定数量标准,直接从普通违规升级为刑事犯罪。这类案件大多不是恶意作恶,而是当事人不懂法,以为是无伤大雅的“资源互换”,最终留下案底。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这里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远比大家想象的宽泛,不只是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实名微信号、收货地址、租房信息、出行记录、消费记录、人脸信息,只要能够单独或结合识别特定个人身份的信息,全部受法律严格保护。
结合萧山本地司法实践,目前高发的普通人涉案场景,几乎都是日常行为:在兼职群倒卖业主电话、租客名单;把自己工作留存的客户资料转手售卖;和网友互换各类人脉资源信息;出售闲置实名社交账号、网购账号信息。
最典型的误区就是:我只卖了几十条、赚了几百块,根本不算大事。但刑事立案标准非常低,非法获取、出售、提供行踪轨迹、通信内容等敏感信息一条即可入罪;普通手机号、消费信息达到五十条以上,就满足刑事立案条件。
不同于其他网络犯罪,本罪不看你后续是否参与诈骗、是否造成大额损失。只要实施了非法售卖、提供、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达到数量标准,犯罪即既遂。很多涉案人员只是普通上班族、副业从业者,因为一时贪小利,直接背负刑事犯罪记录。
萧山公检法对此类案件审查非常细致,尤其严打民间信息倒卖、灰色资源流转行为。很多行政违法案件,都会回溯深挖上下游,一旦查实批量交易,直接升格为刑事案件处理。
在实务辩护中,这类案件的从轻空间很大。对于初犯、偶犯、获利金额低、未造成严重后果、主动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的当事人,结合萧山本地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多数可以争取从轻处罚、缓刑,情节轻微的案件,可争取不起诉、无案底结果。
网络时代,个人信息就是法律保护的核心隐私权益。不要觉得随手转发、小额售卖无关紧要,法律红线不分获利多少、不分主观恶意大小。提醒所有市民,守住个人信息底线,不买卖、不流转他人隐私资料,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碰刑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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