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1+3”培养实验,是由北京市教委于2016年开始实施的人才培养实验项目,旨在初二结束时为部分学生提供一次进入优质高中的机会。入选学生在初二学年结束后进入“1+3”实验学校,连续完成初三及高中四年的学习。
根据规定流程,实验学校结合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并按要求组织面试。
学生自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在实验学校就读,学籍随即转入,按规定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后升入实验学校高中。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项目启动当年,参与“1+3”的实验学校只有22所,计划招生1955人。
由于当时参与学校并非头部高中,招生规模也有限,这项改革在起步阶段并未引发广泛关注。不过,与10年前试点启动时相比,北京2026年的“1+3”实验学校数与招生规模已分别增加约7.22倍、6.35倍。
2026年6月24日,北京第十八中学实验学校考点外,走出考场的考生在寻找家长。据公开信息,2026年北京市中考报名考生12.6万人,比去年增加1.5万人。
教育部2016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扩大综合改革试点,各省(区、市)要选择有条件的地市学习借鉴一些地区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要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北京在2016年推出“1+3”招生改革,当时的出发点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小升初就近入学,推动教育公平,在城六区一般校初二年级结束后提前给予当年就近入学的学生一次升入优质高中的选择机会,并探索高中人才培养方式”。
笔者观察到,官方对该试点的功能定位已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转向“探索形成初高中学段贯通的课程体系”。
从实验学校的招生办法看,这类招生本质上属于高中自主招生。
与大多数地区以示范性头部高中为主体,并把中考成绩作为重要录取依据的自主招生不同,北京的“1+3”项目有两点差异:一是实验学校并非头部高中。截止到2026年,北京市各区最顶尖的高中都没有参加“1+3”。海淀区的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十一学校等“六小强”本部,西城区的北京四中、北京八中等名校本部,以及东城区的北京二中本部等,都未出现在名单中。二是被“1+3”录取的学生,可提前进高中学习。虽然他们还要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合格,但并不需要再参加中考。
客观而言,这是为学生增加了一次选择机会,具有一定的中考分流作用;缓解了学生和家长对于中考中招的焦虑,也确实减轻了学生的中考负担。学生可提前进入目标高中,有利于实验学校进行贯通培养改革探索。
但由此认为“1+3”培养淡化了中考选拔功能,还是过于乐观。在笔者看来,就如各地推进春考、高职单招一样,这些学生可以提前上岸,不再参加夏季高考,但高考的竞争依旧激烈。
在北京,要进头部高中,学生除集团内直升外,就是参加中考竞争。选择“1+3”的学生,可能是那些进不了头部高中,学业成绩中等或中等偏上的学生。而随着更多优质分校、集团校参与“1+3”,家长也担心,这可能会变相演变为集团内部提前掐尖。除此之外,各区为留住生源,可能利用“1+3”锁定本区生源,加剧跨区升学壁垒。
因此需要防止可能出现的实验学校掐尖抢生源、追求高考升学率的倾向,以及家长为让孩子提前上岸,而让孩子参加校外机构组织的“1+3”培训热。
北京还曾于2022年推出普高登记入学试点改革。按规定,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试点学校登记入学计划时,全部予以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试点学校登记入学计划时,严格按照登记入学计划人数录取。
确定录取名单后,按程序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这也被点赞为减轻学生中考压力,给学生多一次进普高的机会。但由于参与高中是层次较低的普通高中,登记入学并没有受到考生和家长追捧。
事实上,当前推进的“贯通”招生、培养,与登记入学,都是给学生提供升学的多元渠道选择。从扩大学生升学选择角度,这是值得肯定的。我国各地的中考改革,都给学生提供了进入示范性高中的多元渠道,包括自主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统一招生。
但“1+3”贯通培养与普高登记入学改革都面临两难困境。如果贯通培养的实验学校主要是腰部普高,有其吸引力,但吸引力有限,围绕头部高中的中考竞争仍很激烈。一旦更多优质高中,甚至头部高中加入,又可能让“1+3”变为掐尖招生。
登记入学亦然。如果登记入学的学校是底部普高,对于中考分数可能还够不着普高的学生,确有吸引力,但吸引力有限;若增加层次更高的普高,舆论又会质疑登记入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归根到底,是因为普高还被分为头部、腰部和底部。笔者认为,北京目前的中考改革,是基于这一等级结构推进的,腰部高中试点“1+3”贯通自主招生,底部高中探索登记入学。问题是,这些改革能否改变高中的“等级结构”?如果不能改变,那么,其淡化中考选拔功能的价值就很有限。
我国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已经达到92%。近年来,淡化中考选拔功能受到舆论关注:提高普高录取率(普职比)、探索普高与中职的贯通培养(中职包括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以及推行部分学校登记入学,都是在为“淡化”寻找路径。但要真正降低竞争强度,仍须直面导致中考竞争的根本制度——重点高中制度,并推动更具力度的改革。
如果这一制度继续存在,那么,就是普及普高,也难以显著缓解竞争。学生依然会在“进更好高中”的赛道上继续加码。即便给学生提供了多元的进普高的渠道,最终往往殊途同归,也都是要进更好的普高,以获得未来高考的竞争优势。
《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而在存在重点高中制度的背景下,高中也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多样化发展。在近年来的全国两会上,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提出取消重点高中制度的建议。这需要各地在推进中考改革时,打破高中的等级结构,把如何淡化直至取消重点高中提上议事日程,切实推进高中均衡化、多样化发展,拓宽学生的选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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