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刷到一个新闻,重庆有个大哥带朋友去新疆伊犁自驾,晚上到酒店只剩一间大床房,两个女同伴就睡在自家车里。结果退房的时候,酒店要多收150块钱,说是“车上过夜费”,每人每晚50块。
大哥当时就懵了,车是自己的,油是自己的,停车费也交了,睡自己车上凭什么还要交钱?酒店说这是店里的规矩,但之前根本没提过。大哥觉得这事儿太荒唐,直接报了警。
警察来了之后,酒店才给开了张发票,上面写着“车上住宿费”。大哥又打了12315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很快就介入了,说这个收费确实不合理,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规矩。
这事情表面上看像是个笑话,但仔细想想,背后反映的问题挺多的。旅游旺季,酒店房间紧张,有些商家就想着法儿多收钱,能薅一把是一把,完全不把诚信当回事。
再说说事情的经过。大哥他们三个人是7月27号晚上到的伊宁市,那家酒店叫伊美臻选酒店。当时已经快半夜了,酒店说只剩一间大床房,周边也全满房了。两个女的没办法,就主动说睡车里,第二天再想办法。
结果第二天酒店的人介绍他们去另一家店,说是亲戚开的,但房间还是不够,一个女的又睡了一晚车里。前前后后加起来,两个女的在车里睡了两晚,一共三个人次。
到退房的时候,账单上就多了150块钱。大哥要求开发票,酒店一开始还不肯,后来警察来了才给开。大哥说,他不在乎这150块钱,但觉得这事儿太欺负人了,必须较真到底。
后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说,这种事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确实不合理。哪怕只有一个人入住,同行的旅客也应该得到尊重和帮助,而不是事后乱收费。
酒店那边呢,一开始工作人员说不知道这事,还说是为了安全考虑,不让睡车里。后来负责人出来道歉了,说开业不到一年,经验不足,当时自己不在店里,临时交给别人管,管理出了漏洞。
最后酒店退回了150块钱,还额外赔了大哥1000块钱作为旅途补偿。大哥接受了道歉,事情算是解决了。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车上过夜费”根本站不住脚。首先,住酒店收的是客房服务的钱,你睡自己车里,没用水没用床,酒店没提供任何实质服务,收费没有依据。其次,按照价格法,任何收费项目都必须提前明码标价,这个收费事前没公示,退房才临时加,属于违规。
酒店说担心安全,那如果真的担心,应该提前劝阻或者提供别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事后收费。这种“马后炮”的理由,说白了就是想变着法创收。
这件事也提醒我们,出去旅游遇到不合理收费,千万别怕麻烦。大哥的做法很对,报警、投诉、开发票,每一步都合法合规。金额再小,也要较真,这样才能让商家不敢乱来。
对当地的旅游行业来说,这也是一记警钟。伊犁的风景那么好,独库公路、草原、蓝天,名声都是靠服务慢慢攒起来的。一次“车上过夜费”的丑闻,就能让全国游客对那里产生坏印象,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酒店说“临时人员管理失误”,但不管谁管的,品牌方都有责任。新店开业,培训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出了事就甩锅,这怎么行?真正的诚信经营,是细水长流,不是靠奇葩收费来赚快钱。
最后我想说,这150块钱,酒店退了还赔了1000,但真正赔掉的是消费者的信任和行业的声誉。希望以后不要再有这种事了,大家都按规矩办事,出门玩才能开开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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