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随幸福人寿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对外公开,一起关于对万科上海子公司追债6.546亿元的官司也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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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涉及房企当年向险企融资普遍使用的表外模式:险资→私募基金→房企合资平台→项目公司。
2017年4月11日,上海中城乾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中城乾灿基金)注册成立。
幸福人寿出资4.985亿元,持股99.7%,几乎是单一资金方;上海中城乾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象征性地出资150万元,对应0.3%的持股。
2018年3月26日,上海万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万忞)注册成立,上海万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城乾灿基金各出资50%。
上海万忞全资控股→上海万至磐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上海万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上海万睿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万睿)。
幸福人寿的注资,最终被项目公司上海万睿使用。
此后,项目受地产下行影响现金流恶化,基金回款出现违约。
截至2024年末,幸福人寿原始4.985亿投资账面仅剩0.04亿元,已大额计提减值。
幸福人寿认为:基金管理人怠于向债务人追偿,未主动起诉维权。
2025年3月25日,LP幸福人寿依据合伙企业法行使代位权,直接起诉底层项目公司上海万睿,涉及本息等共计约 6.546亿元。
2024年,幸福人寿资产减值损失从上年的0.5亿暴增10倍至5.63 亿元,但当年年报和偿付能力报告都称"未发生重大投资损失"。
之后,也未披露2025年3月发生的相关诉讼案件。
2026年4月,幸福人寿因信息披露等原因,被金监总局警告并罚款231万元。
从时间线来看,如果不是被监管部门查出来(发生在今年4月或以前),幸福人寿未必会在二季度结束后通过《偿付能力报告》披露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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