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中汇所涉及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勤勉尽责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中汇所、孙玉霞、孙业亮的要求,我会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