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末日之火》

作者:[美]温德尔·贝里

译者:邓小燕 等

版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26年6月

自然和人类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地吗?

自然与荒野的捍卫者,同他们的敌人,也即工业经济的捍卫者一样,经常把自然和人类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地。自然与荒野的捍卫者有时觉得,他们必须反对一切人类侵扰,正如工业经济的捍卫者们经常摆明了认为必须把人类侵扰绝对化,按他们的说法就是:“要彻底征服自然。”不过这种对立是有风险的,消除风险最好的办法,是意识到绝对的截然两分只是一种纯粹的观念,实际并不存在。

无论如何,纯粹的自然并不适于人类栖居,人类也不愿在其间生活,或者不想长期生活在那里。在这种环境里待上几个小时,就会提醒我们对诸多人类基本设施的需求,如衣物、庇护所、煮熟的食物、亲友的陪伴,甚至还有热水澡、音乐和书籍。

同样真实的是,纯粹的人工环境也不适于人类栖居,人类也不愿在其间长久生活。很显然,人类环境越是人工化,“自然”一词就越显示出它的价值。可以这么说,如今我们熟悉的环境保护运动,主要是工业革命的产物。那些想要洁净的空气、清澈的河流、野性的森林以及草原和沙漠的人,是已经失去它们的那些人。

人无法脱离自然而生活,这是自然保护主义者的第一原则。但人也无法生活在自然之中而不改变它。这适用于一切生物,它们依赖自然,也改变自然。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所说的自然,指的是各种生物与自然力量,在复杂的活动和交互影响中,所造成的变化之总和。因为有啄木鸟,大自然就有别于没有啄木鸟时的样子。这种不同,与树干上的钻木虫和蚂蚁有关,与树下土壤中的细菌也有关。这些差异的形成也即世界生成的过程。

我们会把野生动物造成的改变当成有益的改变:海狸的名声源于它擅长筑造池塘,造就一片草地,而树木和北美牧草又能制造土壤。有时我们也会把自然改变当成破坏性的。比如说,根据早前的见证,肯塔基州盐碱地周围的大片区域,曾遭到聚集在那里的大量有蹄动物严重踩踏、侵蚀。穿过丘陵地区的水牛“街”,被牛蹄踩踏得遍布坑洼,以至于在水牛消失两个世纪之后,坑坑洼洼还赫然在目。因此,很难指望人类能不改变自然。与其他动物一样,人类必然会造成自然的改变,不如此,人类便无法生存。但不同于其他动物,人必须对他们造成改变的类型与规模有所抉择。如果选择过小的改变,他们就会削弱人性;如果选择太大的改变,他们就会削弱自然,这又会限制后来的选择余地,最终削弱甚至毁灭自身。

自然不仅是我们的根源,也是我们的限制和尺度。或者正如诗人埃德蒙·斯宾塞在近四百年前说的那样,自然就是“最伟大的女神”,充当了上帝在尘世的代理人,斯宾塞将她表现为既是母亲又是法官。她的管辖权覆盖了造物间的关系;她对待“所有……的权利一视同仁”,因为她是“平等的母亲”,将所有造物“如同兄弟关系一样编织在一起”。因此,在斯宾塞笔下,繁殖与秩序的自然原则,与正义的原则息息相关,我们或许会有些惊诧地发现,他将正义原则也归于自然。然而,斯宾塞秉持一种“冷漠”的自然正义,这种正义建立在一切造物间的“兄弟关系”之上,而不仅仅只有人类,现在可以说斯宾塞已经具有了透彻的生态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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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漫步》(1995)剧照。

自然界中,我们知道野生动物有时会耗尽它们的生存资源,并遭到自然的报复,导致数量急剧减少。如果猞猁吃掉太多白靴兔(据说它们一再如此),猞猁就会因为超过栖息地的承载力而饿死。决定猞猁繁荣程度的是其栖息地的承载力,而非猞猁口腹的承受力。同样,如果人类利用了过多的土地(他们一贯如此,并且正在发生),就会因为超过他们栖息地的承载力而饿死。这就是自然“冷漠”的正义。正如斯宾塞在16世纪已经意识到,而我们现在也必须学着意识到的,这种审判是无法上诉的。未来,上帝或许会宽恕我们对自然的过错,但在地球上,据我所知,他不会推翻自然的判决。

人类与猞猁的一个区别是,人类能理解平衡原则在猞猁和白靴兔之间如何运行,就像在人类和表土之间那样。我们希望,还存在另一个区别,也即人类具备根据其理解而行动的意识。我们也知道,稳定的平衡要比跷跷板式来回倾斜的平衡更胜一筹,后者会在两端交替倾斜卸掉过剩的生物。这样说,是想重提人与自然之关系是否必然敌对这一问题,同时想表明答案或许没那么简单。

但在处理这一问题,并试图公正对待所预设的复杂答案时,我遭遇了简单化反对自然的美国传统,这一传统在我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中根深蒂固。我们反对东部的原始森林和西部的原始草原与荒漠,反对吃人的野兽、吃谷物的昆虫、吃羊的郊狼和吃鸡的老鹰。在我们的草坪、花园和田地里,我们反对被称作杂草的植物。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这种反对最终甚至伤及我们自身,这种反对无法解释诸多需要阐明的事情——总之,它并不真实。

如果我们与自然的恰当关系不是对立的,那又该是什么呢?这一问题对我们来说是复杂难解的,如前所述,因为没有人想要生活在“纯粹的”原始森林或原始草原上;我们不想被吞进灰熊肚中;如果作为园丁,我们抱怨杂草也合情合理;在肯塔基,如果要改善牧场,我们就很可能要和点头蓟为敌。但是,无论我们做什么,我们仍会受到被砍伐和破坏的原始森林和草原的魔力的影响;我们转而怀着不断的爱意想到它们,以及它们尚存于世的遗留之物。

我们发现自己会被灰熊所吸引,知道它们以及其他大型危险动物仍然活在我们的想象之中,正如它们也曾贯穿整个人类历史。尽管我们锄掉了点头蓟,我们也认可它的美丽,并乐于承认它们必须要有属于自己的地方。(实际上,它们并不经常被驱逐到草场之外;很明显,如果过度放牧,就会给点头蓟造就一个理想的苗床,因此我们也必须把这些点头蓟视为自然保护大地免受动物伤害策略的一部分。)哪怕是最不好看的杂草,如果考虑到它们覆盖裸露地表和培育腐殖质时,在忠诚地履职尽责,也会赢得我们的喜爱。杂草也在参与恢复土壤的肥力。

人与自然领地间的冲突确实存在

我们知道,人与自然领地间的冲突确实存在,并且一定程度上是必要的。但我们已经得知,或重新认识到一些令人惊惧的现实:这些冲突经常会同时让人与自然付出代价。通过损害自然,我们也损害了自身,反之亦然,这不仅合情合理,而且完全可能。

或许最耐人寻味的是,当双边支持者投身一场绝对冲突的时候,就会发现冲突之中并不存在绝对的分歧。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郊狼和绵羊的捍卫者之间的斗争,保护郊狼的人或许容易忽视,养羊的牧场主也是人,他们对郊狼的不满也很真切,而绵羊的捍卫者很容易听起来是主张彻底消除郊狼和环保主义者。这种冲突同保护鹰和保护鸡的人之间的冲突一样,通常发生在间接利用自然的人与直接利用自然的人之间。任何一方假定在争吵中获胜就算一个满意的成果,我认为这本身就是危险的错误。

现实是,人们既需要郊狼,也需要绵羊,需要这两种生命能够共存的世界。在激烈的冲突之外,环保主义者或许也知道,绵羊是让粗硬的叶子变得能让人类可食用的最完美的装置,羊毛也比合成纤维更生态,就像多数牧羊人会意识到野性自然对他们很有价值,也不缺少吸引力和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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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妇人》(2019)剧照。

当然,郊狼的用处比绵羊的要更难定义。郊狼的皮毛不大可能替代羊毛,非不得已,多数人也不想吃郊狼。问题在于我们拥有的东西同自然拥有的东西之间存在区别:我们的东西属于我们,因为它直接有用。郊狼则是间接有用,它是健康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和我们的绵羊都要靠健康的自然而生存,靠健康的自然而健康。此外,绵羊和郊狼实际上也互相需要,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在一方不能生存的地方,另一方也无法兴旺。

因此,这种冲突与其说意味着胜利的可能,不如说意味着妥协的可能——这是家养动物和野生动物间的某种和平,甚至是一种联盟。我们认为这种联盟是必要的。如今多数环保主义者也承认,在生态健康的环境里,人类也能繁荣兴旺,而这种健康的测试方法或标志就是野生物种的生存多样性。我们也知道,我们无法想象与我们必要的野性之遗存分离,因为它被认为是我们天性中的一部分。我们知道,表土之上如果没有荒野,我们也不会拥有健康的农业。荒野中要有蚯蚓、细菌以及其他野生生物,它们正在进行分解、制造腐殖质、储水和排水工作。正如梭罗所说,“在野性中,世界得以保存”,这或许是一个精神性的真理,但也只是事实性的现实。

人类文化应成为野性的保留之所

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考虑命题的反面——只要人类还在世间存在,人类文化就应成为野性的保留之所,这同等正确,并且更为迫切。如果野性继续存在,我们就该保护它。我们必须通过公众行动,通过立法,通过在某些地方将荒野制度化,对其予以保护。但这些保护或许不够。我听土地研究所的韦斯·杰克逊说过,如果我们无法保护农场,也就无法保护荒野,我认为这很正确。也就是说,很显然,如果我们无法保护城市,也就无法保护荒野。这一点不难证明,能毁坏表土之上的野性,终究也会毁坏一切野性,二者在姿态上是相同的;或者说,如果人们必须到指定的公共荒地(public wilderness)去触摸野性,那么我们的荒野公园也不会比城市更自然。

但我想说的是更为根本的问题。我力争达致的是:自然与人类文化、野性与家庭生活可能并非对立,而是彼此依赖,在任何一方的真实体验中,都会显露出对另一方的需要。诸多证据也指向这一目标。事实上,以往和当下的很多案例,都能证明人类经济与野性不仅能和睦共存,还能互惠互利。

近来我有一个极好的例子,也就是加里·奈班在《沙漠闻起来像雨》一书中讲述的两个索诺拉沙漠绿洲的故事。第一个绿洲是亚利桑那州的阿勒瓦皮亚,它正濒于绝境,因为公园管理处将这里作为鸟类保护区,为了游客保护它的自然完整性,而将在此生活和耕作的帕帕戈印第安人迁走了。印第安人离开后,这里的自然变纯净了,但随着灌溉沟渠的淤塞,绿洲开始收缩。正如奈班先生所说:“‘自然’鸟类保护区的怪事发生了。他们正在失去栖息地的多样性,紧随其后的是鸟类的消失。老树日渐枯亡……而这些河岸林木对某些鸟类的繁殖栖息地至关重要。夏季一年生植物也显著减少……没有犁耕和灌溉造成的土地翻动,鸟类和啮齿动物的天然食物便无法萌芽。”

另一个绿洲叫作基托瓦克,它在老墨西哥,那里一派欣欣向荣,因为那里还有帕帕戈人的村庄,他们还在耕种。村中最年迈的男子名叫路易斯·诺里亚,他是绿洲的看护人,负责清理泉水和沟渠,还会种地栽树。奈班先生说:“路易斯……庇佑着绿洲,因为他的工作让绿地保持健康。” 陪同奈班先生的一位鸟类学家,在这块耕种过的绿洲上发现的鸟的种类,是鸟类保护区的两倍。奈班先生的帕帕戈朋友雷梅迪奥解释说:“因为这些鸟会到有人的地方去。当人们在某处生活、劳作,播撒种子,灌溉树木,鸟儿便会同他们一起生活。它们喜爱这些地方,这里有丰足的食物,这也就是我们同鸟雀结下友谊的时候。”

还有一个例子是我的亲身经历,它以稍显不同的方式给人以启示。1981年7月底,我赶着马队在一小块三角形的山坡牧场上割草,两旁都是树林,我忽然察觉下方有一对翅膀。那是一只年轻的红尾鹰,它扑飞而起,投入了一株核桃树。我继续割草,然后在转弯处停下马队。这只鹰滑翔到地面,距我不到二十英尺远。我从割草机上下来,驻足观看,甚至还在说话,鹰也没有显现出畏惧。我能看清它的每根羽毛,鹰爪、喙和眼睛,以及胸前乳白色的绒毛。只有当我离开马队,向它靠近一步,它才振翅飞离。我割了三四圈下来,它一直待在附近,栖止于枝头,或保持警觉地站在地上。有一回,我停下来看它,它显然也正看着我,它弯着身子从遮挡在我们之间的树叶间投来目光。还有一回,我发现它不见了,我弯下身子,自言自语道:“它就是这样偷看我的。”甫一弯腰,就见到它正盯着我。

它来做什么呢?捉老鼠吗?它见我把一只老鼠吓出草丛了吗?还只是因为好奇?

人当然没把握说清楚鹰的动机。我意识到或许只能拿这只鹰年少无知来解释这段经历了。但即便如此,任何年龄阶段的鹰也不常或者极少允许人如此靠近。我认为自己能做出比较稳妥的假设。第一个假设,鹰飞来这里,因为此地位于小牧场和树木带交界区,也是开放的狩猎场和安全的树林的接合地带。这便是我们所知道的边缘或边界现象,无论是对人还是动物来说,复杂景观中的边界都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人的视线很容易为这种边界所吸引,它渴望乡村中由一堵篱墙、一条河流或者一条林中小路所造就的差异。我们知道这些边界有着丰富多彩的生物,它们是两种栖息地的接触地带。但这里的另一种差异也很重要,也就是大牧场和小牧场的区别,或用韦斯·杰克逊的说法,是大片田地和小块隙地的差异。我修剪的牧场就是小块隙地——很小,好亲近,完全处于边界区域。

第二个假设是,这只鹰大着胆子到我近前,是因为尽管它显然认出我是人,但我和马队一道,而它熟悉这些马,它感到和马能亲密、融洽地共享世界。

换言之,我想说鹰和我之间的这场邂逅发生的原因,和我的农场类型与规模有关,和我耕种的方式和采用的装备也有关。如果我是开着拖拉机在一百英亩玉米地里驰骋,就不会发生这种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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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恋》(1992)剧照。

在一些圈子里,我恐怕会面临这样的追问:一个人是否有必要认真对待这种邂逅,它是否真有价值?尽管我没法提供任何可靠的证据,但我会不假思索地回答“是的”。这种邂逅关系到另一种边界,即家养和野生的边界,它对我们具有无法抗拒的吸引力。这是户外工作最美妙的回报之一,也是我热衷农事的一大原因。当农耕规模变得如此之大,令人瞠目结舌,以至于无力阻挡之时,农事生活也就索然无味了。

但考虑到所有对象,包括鹰、马和我,都是为了我们的利益,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我们共同的利益服务,或许我们就找到了可靠的证据:马队以牧场为生,并通过它们的劳作、牧放和粪便维持着牧场;我和马队一同为鹰布置好狩猎场;鹰则通过控制田鼠数量为我们服务。

人类与自然、驯化与野生的邂逅

当然,在任何细心耕种的土地上,人类与自然、驯化与野生的这些邂逅,都会在无形中发生。土质健康的荒野对人来说或许太过复杂而不易理解,但仍能被有节制地利用,也能受益于人类的照料,还能带来巨大的回报。互利共生在任意一处都市后院、园圃和公园,都有实现的可能,在由人类主导的各种地方(现在,实际上是一切地方)这种可能同时具有自然和文化双重属性。如果人类希望野性成为可能,就必须使其成为可能。如果平衡是支配性原则,稳定的平衡是一个追求的目标,那么对人类来说,达成这一目标就需要有意识地选择同时用心地经营人和自然间的同伴关系。

换句话说,只有忠于人性才能忠于自然——既要忠于我们的动物本性,也要忠于让我们避免如动物一样行动的文化模式。当人也像动物一样行动,就成了对他自身和各种动物来说最危险的动物,因为人与动物还有另一个重大区别:动物常受身体欲望的限制,人则有比身体欲望更为贪婪的精神欲望。只有人类会出于观念而挥霍,而聚敛,而谋杀,而劫掠。

要维持人和自然之间一个好的可能性是复杂而艰巨的,恐怕也不能靠原始智慧和知识来实现。而它需要的知识、技能和克制,其中一些必然是源于过去。在仓促的技术进程中,我们已经用一些没用的工具和方法换掉了若干有用的。但我们也需要文化上的指引,知道人是什么,人该如何基于何种假定而行动。比如说,存在之链,它在创世秩序中赋予人类介于动物和天使之间的位置,这是一个旧观念,但一直没有被合适的新观念所取代。如今它被弃之不顾,缺失这一观念也让我们失掉了有关人类位置的定义。

缺少这一古老定义,或者任何此类定义,我们就不知道该在何处克制或者否定自身。我们不知道该怀有多大野心,不知道哪种欲望、欲望多强才是无害的,也不知道何时何地应当停下脚步。我以前认识一个剃头匠,他拒绝给一个光头客人打折,他解释说他的技艺不在剪发上,而在当停则止的自知之明。我认为,他是按照一个真的艺术家、一个真人该有的样子在说话。对于个体来说,缺少这种意识是危险的。对什么时候该停止的无知乃是一种现代的流行病,它植根于“工业进步”和“经济增长”。这种无知带来最显著的实际后果是,人类企业与自然资源规模比例的严重失衡。

比如说,能源工业的规模就太大了,交通行业的规模也如此。从技术和经济角度上看,农业规模也太大了,但从人口角度看,农业的规模则太小。如果有充足的人利用土地,却没有足够的人管理它,那么我们称为肥力的土地之野性就会降低,土壤也会随着水侵风蚀而流失。

若要人类经济与自然经济两相适应,双方都能兴旺,那么人类经济就得建立在适度规模之上。何为适度何为失度,二者的区别可以做长篇大论。但乡村外放和非外放的声音,或者摩托艇和船桨的声音,它们所暗含的区别就足以说明其差异。我们可以说,适当声音是指其他声音也能被聆听到的声音。适当的人类经济和技术,要允许多样生命的蓬勃发展。

有位朋友来信写道:“适当的规模带来自由和简朴……无疑也会带来长寿和健康。”我认为它也能带来快乐。革新人与自然的关系,把我们的工作回嵌到自然秩序的恰当位置上,重塑其适当的规模,也就意味着重新领受自然与家庭生活的乐趣。尽管我们的任务会很辛苦,但如果我们把它看成残酷之事,或认为工作中必须经常受苦,以便要去专门的娱乐场所享受享受,那就严重误解了这件事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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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恋》(1992)剧照。

一旦我们承认人类适度规模的可能性,就会发现我们的预设和价值观产生了根本变化。我们会意识到对技术“突破”的兴趣不会比对技术的优雅程度更浓厚。对于一种新工具或者新方法,不再追问:它有多快?它强大吗?它节省劳力吗?而会追问:我们(以及我们的孩子)买得起吗?它契合我们的实际需求吗?对我们合适吗?它健康或者丑陋吗?纵然我们还会对创新和未来将要如何保持兴趣,但也要恢复对以往曾如何的兴趣,要意识到保护主义者必须同时保护自然和文化两种遗产。

争辩野性之于人类经济的必要性,并不是荒野存在必要性的充分辩护。荒野(也即那些我们不作改变,甚至允许我们认为危险的生物生存的地方)的存续是必要的。或许人类理智的健全需要它。无论是否身临那些荒野,我们也要知道荒野就在那里。我同样认为,我们不仅需要大片的公共荒野,还需要数百万小片私有或半私有的荒野。每块农场都应有一片荒野,荒野可以占领工厂地面和城市地区的角角落落,在这些地方,自然不受约束,也不是人们的工作场所,人只作为访客前往。我认为,无论我们是否有这样的用意,这些地方都发挥着神圣森林的作用。我们尊重这些地方,许其自由,不是因为我们对这些地方的运行了然于胸,而是由于面对它们我们无所用其心。

让人类的领域回归自然领域

我们前往荒野,为的是自我修复,领受丰饶且能疗愈身心的自然经济的教导,欣赏我们无法创造的自然物。有时候,我们在惊异中察觉到,我们是为了接受谴责并改善自身而前往荒野的。我们走入荒野,为的是返回时能革新认知,并用这种新知诊断我们的经济和栖息地是否健康。当我们结束造访,从荒野归来,有时候会联想到从野性的自然到人类社区的一系列变化:从大森林到小树林,到林中双层农业,到果园、牧场、农田、菜圃,到家庭、邻里,到村落,再到城市——如此一来,即便到了城市,我们也不能完全脱离本地自然的影响。

我已有所暗示,我认为本着逃避当前经济的丑恶和风险而遁入荒野,可以说是走入荒野的一个糟糕的理由。我们不能让自己觉得进入荒野是为了逃避。首先,这种逃避是虚妄的。其次,即便是环保主义者,如果认为人类经济与自然经济水火不容,我们就助长了足以威胁甚至摧毁两者的彼此敌对观念。但它们并不像是非善恶那般,表现出非此即彼的排他性。它们之间能够,也必须要有一致性。

如果过多倾向于驯化状态,我们会发现很容易陷入个体和公共的风险之中。最大的风险是要依附远处的物资和金钱。农民如今深陷困境,因为他们太过依赖企业和银行。他们一直在采用强化这种依附关系的耕作技术和作物种类。无论对农民还是农业来说,这种依附都不安全。对都市消费者来说也不安全。正如我们开始看到的,对企业和银行来说最终也不安全,尽管它们并不这么认为,但它们却要依赖农民。我们的农业危机四伏,因为就像高速公路和现代医院一样,它们不能被廉价经营。若要经营,所费不赀。

当人类的领域摇摇欲坠时,唯一的办法是让它回归自然领域。毫无疑问,我们需要的动植物要比自然所提供的更好。但我们已经意识到,它们好得有点过头了,它们太依赖人和“经济”,也太烧钱。举例来说,就农场动物而言,我们想要不错的商品质量,但正如我们能看到的,如果不具备诸多自然品质,如俭省、适应性强、体力充沛、抗病虫害能力强、能在无辅助条件下孕育和分娩、有强烈的母性本能等,肉奶生产的效率实际上会对农场和动物造成威胁。这些自然品质能减少监管、工作量和各种担心,还能节省生产成本。它还能节省饲料和时间,让染病和治疗变得例外,而不再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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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漫步》(1995)剧照。

我们需要高产的作物和牧草品种,但不需要离开昂贵的肥料和化学物质就无法繁育的品种。和农业企业以及大多专家建议的预设相反,农民致富没法靠农业的产量,或者靠从大量现金流中撇浮沫的方式实现。他们无法只通过增加产量或者收入来解决各种问题。和其他生物一样,他们的蓬勃发展也取决于收支差额。

工业经济最怪异的特征是,它一再增加产量,却从未注意或承认生产成本。一头荷斯坦奶牛每年产五万磅牛奶,这是不可思议的,它是现代科学奇迹。但如果它的产出建立在大量谷物消费之上(每天大约一蒲式耳),并因此要依赖廉价石油供应呢?如果它太值钱(也太娇贵),不能让它在户外淋雨呢?如果繁育更多这种奶牛,会进一步导致奶牛场和奶农的数量锐减呢?或者,举个更明显的例子,如果每获得一蒲式耳谷物会导致五到二十蒲式耳的表土侵蚀,我们是否承担得起呢?

美国南丘绵羊育种协会主席亨利·贝苏登说:“有自然替你工作再好不过,因为她只拿最低薪资。”这是事实。有时候她几乎一无所求,只需要我们尊重她的工作,给她个机会,好比她能通过三叶草和草地的自然演替,来维持(实则是改善)牧场的肥力和生产力,或者通过草皮根系改善黏土的土质。她通过保持健康和整体性来为我们服务,而我们竭尽才智也无法实现这种效果。如果我们不尊重她的健康,她会通过收回抵御疾病的保护机制来伸张正义。我们能这么干,确实也这样干了。

要实现人与自然的衔接,我们只有两种指导性的资源:自然本身和我们的文化传统。如果我们只听信工业经济说客们的话,他们既不敬畏自然,也不尊崇文化,我们就会认为正是我们的善良造成了各种破坏:空气不宜于呼吸,水不宜于饮用,土壤冲蚀,城市充满暴力,乡村无人过问,都是因为我们聪明、进取、勤劳、慷慨,只关心让挨饿的人果腹,“为孩子创造美好未来。”尊重自然让我们对此心生怀疑,文化传统则确认并阐明了我们的怀疑:美好事物不会被善良所摧毁,美好事物只会被邪恶所毁灭。我们能将此视为《圣经》式的洞见,从古希腊到《圣经》的文化传统,但自荷马、摩西到威廉·布莱克,它一直都被认可。自工业革命肇兴以降,极力主张用智能、信息、能源和金钱来取而代之的声音都不绝于耳。我认为,没有观念比这更凶恶。

本文选自《世界末日之火》,已获得出版社授权刊发。

原文作者/[美]温德尔·贝里

摘编/何也

编辑/张进

导语校对/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