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发布《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件通报(第二批 )》,曝光5起招投标领域典型违法违规案例,涵盖串通投标、虚假业绩投标、中标后拒签合同、评标专家违规评审、项目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多家市场企业、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罚。
案例一:两家工程管理公司串通投标
2026年1月,万州区发展改革委在钟鼓楼街道棉花地社区、周家坝街道狮子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棉花地至石宝嘴大桥连接道 )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监督中,发现重庆某项目管理公司与重庆某工程管理公司的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两份投标文件均由同一人吴某编制,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相关规定。
万州区发展改革委对上述两家公司分别处以 5116 元行政处罚,对重庆某项目管理公司负责人乔某处以337.66 元行政处罚,同时对重庆某工程管理公司负责人贺某、投标文件编制责任人吴某分别处以337.66 元、429.74元行政处罚。
案例二 :重庆某建设公司弄虚作假投标
2025年10月,巴南区发展改革委在招标投标问题排查中发现,重庆某建设公司参与巴南区铜锣山登山健身步道工程项目投标时,篡改项目建设规模、提供虚假项目业绩材料,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巴南区发展改革委对该公司处以44871.51元行政处罚,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胡某处以2243.58元行政处罚。
案例三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2025年11月,北碚区发展改革委在处置北温泉街道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招标投标相关投诉过程中,确认中标人河南某建筑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北碚区发展改革委对该河南建筑公司作出41406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五名评标专家未按规定标准评标
2026年1月,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在处理G243长寿八颗至土桥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招标投标活动投诉时发现,评标专家赫某、谭某、陶某、杨某、张某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开展评审工作,有投标人投标文件拟派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期限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却遭到五名专家错误评判并否决投标,该行为违反《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依规对五名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各记分6分,同时暂停五人六个月评标资格。
案例五:路桥企业违法分包工程给无对应资质单位
2025年12月,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在对物流园中心商务片区、回龙坝片区及土主片区市政工程项目检查中发现,新疆某路桥公司存在两项违法分包行为,一是将主要机械设备租赁和主要建筑材料采购分包给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劳务资质的重庆某建筑公司,二是将预拌混凝土相关业务分包给不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重庆某建材公司,相关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对新疆某路桥公司处以12863.19元罚款,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张某处以385.90元行政处罚,同时对重庆某建筑公司处以85754.60元罚款,对该企业责任人蒙某处以4287.73元行政处罚,另对重庆某建材公司处以39489.25元行政处罚 ,对该公司责任人张某处以1974.46元行政处罚。
上游新闻记者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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