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9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黎平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黎平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2025年,我局已将黎平县评为全省集体林业大县,并从资金、项目、政策、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如在林业项目申报评审中给予加分等。2026年,我局补助黎平县林业局集体林业大县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推进林权纠纷调处等相关工作。2018年机构改革后,林地的确权登记、权籍调查等职能已由林业部门移交自然资源部门。针对黎平县尚有60.57万亩林地未开展首次确权登记的问题,目前黎平县政府正按照每年3万亩的进度有序推进确权登记工作。同时,我局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沟通协调,省自然资源厅明确表示,确权登记的事权与财权属于地方政府,省级暂无相关专项资金可用于支持此项工作。
二、关于“支持黎平县国储林项目建设”的建议
黎平县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面探索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经验做法,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十五五”期间,我局将按照《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结合黎平县森林资源状况、建设主体落实情况、自身财力状况等因素,据实支持黎平县推进国储林项目建设。我局鼓励并支持黎平县在“十五五”期间科学谋划亩国储林建设目标,并在符合国家政策和建设条件的前提下,优先予以支持。
三、关于“支持黎平森林康养产业建设”的建议
黎平县发展森林康养产业优势独特。一是2026年,我局已安排省级林业改革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化补助)资金7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黎平县编制《全域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规划》。二是我局将根据该规划,指导黎平县申报2027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推动具体项目落地。三是我局已出台《关于加快推动林业产业复合经营的指导意见》,并编制了《黎平县东风林场森林资源复合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将黎平县东风林场列为全省森林资源复合利用试点之一,支持其探索“活立木交易+良种繁育+林下种养+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的四位一体复合经营新路径,为全省提供示范。
四、关于“支持黎平县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控”的建议
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事关生态安全。黎平县与疫区毗邻,防控压力大。一是我局已将黎平县列为全省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支持其开展常态化监测和预防工作,在每年下达的省级林业有害防治补助资金中予以倾斜。二是经对照《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国家、省级层面无“全省松材无疫区试点县”,暂无法新设该类专项示范牌子。2026—2028年中央资金支持黔东南州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现已编制作业设计,针对黎平县倾斜配套资金约579.04万元,拟依托项目将黎平打造为全州松材线虫病边境阻截示范样板。三是加强对黎平县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提升基层一线人员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关于“支持黎平县林木种苗产业建设”的建议
黎平县林木种苗基础良好,东风林场是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十四五”期间,我局累计下达728万元支持东风林场良种基地建设,下达2105万元支持黎平县培育油茶良种苗木1112万株,有效保障了用苗需求。下一步,一是我局将继续依托保障性苗圃政策,支持黎平县培育良种苗木,但鉴于当前人工造林任务减少、市场苗木需求下降的实际,建议黎平县科学规划育苗规模和结构。二是省科技厅已将林业领域育种等技术需求纳入2027年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并鼓励引导黎平县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省级科技项目,做大做强林木种苗产业。
六、关于“支持黎平林业科技人才培育培训”的建议
人才是林业发展的第一资源。一是2026年,我局已立项支持资金300万元的“林下中药材种植技术研究”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林科院牵头,计划与黎平县国有花坡林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科研教学实践基地和人才实训基地。同时,鼓励省内外科研院所与林场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促进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并共建人才实践实训基地。二是2024年以来,省科技厅已向黎平县选派12名省级科技特派员(其中4名林业专家)和2名科技专员,服务林业企业和产业。下一步,将根据黎平县提出的精准需求,在2027年新一轮科技特派员选派中继续加大支持力度。三是省科技厅将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继续支持智慧林业、林业碳汇、森林康养等新兴交叉领域的技术攻关,并鼓励黎平县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重要林业科研项目。
再次感谢您对黎平林业乃至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贵州省林业局
2026年6月26日
来源:贵州省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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