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日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东港区大队新增4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对新增设备予以公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东港区大队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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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港交警发布

一审: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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