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发生冲突后仅出手一拳,对方鉴定为轻伤二级,当事人本以为难逃刑事追责,最终检察院却作出不起诉决定。湖北瑾言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刘新结合最高检典型案例,分析这类伤害案件中容易被忽略的陈旧伤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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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与裁判

2023年11月晚间,六旬老人王某某与网约车司机艾某某因开车时看手机发生争执,老人被赶下车后与司机撕扯,挥拳打中司机左侧面部。次日司机就医确诊鼻骨骨折,后续鉴定出具轻伤二级意见,公安机关以此移送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核对全部证据后发现多处矛盾疑点,调取伤者过往就诊记录与影像资料对比,证实本次骨折属于两个月前旧伤,并非此次冲突一拳造成。后续二次鉴定明确骨折不属于本次外伤形成,检察院最终出具不起诉文书,核心依据为无法确认击打行为和轻伤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二、三处关键证据矛盾,推翻轻伤二级鉴定结论

只凭伤情鉴定定案存在明显漏洞,办案机关依靠三组客观证据证实骨折为陈旧伤:一是受力逻辑冲突,右拳击打对方左脸,骨折偏移方向和外力作用轨迹相反;二是伤情体征反常,伤者事发后无鼻出血、眼镜完好,达不到新鲜鼻骨骨折的受力程度;三是CT影像显示骨折断端圆润,无新鲜骨折积血、肿胀特征,结合伤者两月前被殴报警记录,可判定旧伤在先。

三、辩护思路

涉轻伤伤害案件辩护不能只盯着鉴定结论,要从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角度寻找突破点,因果关系是定罪核心,不能单凭存在肢体冲突以及轻伤鉴定结果,就直接认定构成犯罪。辩护过程中需要调取完整就医病历、全部CT原始影像,核对伤者冲突前后全部就诊、报警记录,排查是否存在过往受伤经历,不能单一采信被害人单方陈述。鉴定文书只是证据种类之一,不具备最终效力,对鉴定存疑时可申请重新司法鉴定,依托影像、现场监控、体表症状形成完整抗辩证据链。

四、给冲突当事人的提醒

切勿认为有轻伤鉴定就会被判刑,若鉴定存在漏洞、伤情为陈旧伤,可争取不起诉或无罪结果。冲突发生后保存现场监控与证人信息、比对证据;被指控故意伤害时,第一时间咨询刑事律师,针对伤情疑点申请重新鉴定;自身受伤也要就医留证,便于划分双方责任;审查起诉阶段是辩护关键期,律师可调取技术证据推动法医复核,争取案件提前终止。

五、结语

人与人之间的肢体冲突不能简单以有无轻伤结果定性追责,陈旧伤、外力与伤情不匹配等客观事实,都能直接切断行为和损害后果的因果联系,进而排除刑事追责。不要在冲突后盲目接受定罪结论,完整留存全部就医、现场证据,借助专业刑事律师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抗辩,才能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出处: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年9月11日发布《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典型案例》案例一——王某某故意伤害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