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问单位领导最讨厌的是什么,恐怕十有八九都是讨厌员工动不动请假!不管是事假、病假甚至是产假。

于是,听说过这样那样的奇闻:有单位招聘员工时,明确表示:不招女的;或者勉强招了女员工,却硬性规定;几年之内不许怀孕生孩子;更有甚者,员工因普通疾病去向领导请病假,答曰:常见病又不是癌症啥的……

一言以蔽之:不许请假!别说带薪休假了,即便请病假,领导也不愿意准假,好像领导的顶脑都是铁箍箍着似的!今年春天二次手术住院期间,听说有幼儿园教师因孩子住院请假两天,每天罚款100元的极端案例!

可是现在,情况大不一样了!不但单位职工要依法带薪错峰休年假,而且硬性要求:各单位领导干部要积极带头带薪错峰休假!要应休尽休、休满休足,不打折扣!拒不执行者,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法律责任!

近日,本省权威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全方位细化了带薪休假保障举措。

凡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不分编制、合同、劳务派遣或临时用工,均应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

休假天数按工作年限计算: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15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育儿假、陪护假等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孕期、哺乳期、照料失能或重病老人、未成年子女职工以及异地务工人员,在休假时段上将优先保障。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

鼓励职工将带薪年假与周末、法定小长假、寒暑假、中小学春秋假等衔接,形成3-7天弹性长假。有条件的单位可调整夏季作息,试行周五下午弹性离岗,构建“周五半天+周末+年假”短途度假模式。

全省鼓励错峰休假、错峰出游,职工可结合清明、端午、中秋、庙会、农民丰收节、民俗节庆及黄河文化主题活动等特色节点分散安排休假。尽量避开五一、国庆等传统旅游旺季,选择春季(3-4月)、秋季(9-10月)、冬季等时段错峰出行。

政务窗口、医疗、应急、商超等连续值守岗位,推行AB岗互补和错峰轮休。12345热线、基层乡镇、执法值守等岗位,实行季度轮休、分期错休,节假日值守人员节后可优先补休、衔接年假。

对确因重大项目、应急保障、节假日值守等客观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须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并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针对恶意限制职工休假、克扣未休年假工资、拒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用人单位,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企业补发薪酬、支付赔偿金。拒不整改的企业,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各级工会依托12351维权热线常态化接收职工诉求,通过专项监督督促企业整改,全方位守护职工合法休假权益。

明确了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内容之后,不知道那些讨厌员工动不动就请假、休假的单位领导,会不会心口阵阵作疼!

从此以后,这些人必须明白:带薪错峰休年假,这是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哪位特权人物对属下员工的个人恩赐!

不知各位读者已经连续工作了多少年,您的假期是几天,今年的年假你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