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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陆先生高兴地来到灵山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将一面印有“值得人民信赖 出警快 破案快”字样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对民警快速破案及时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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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有人砸了我的车窗……”2026年7月29日,陆先生发现停放在灵城街道白木村委的两辆小车车窗被人砸烂,车内财物被盗,于是赶紧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接报后,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开展摸排以及调取相关监控进行分析追踪,民警发现一名叫黄某健(三海街道新垌村委人)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2日23时许, 经周密部署,民警在灵城街道新兴路将嫌疑人黄某健抓获。经审讯,黄某健供述了今年7月以来,其在丰塘镇、灵城街道通过砸车窗的方式盗窃了5辆小车财物的违法事实。经民警深挖,黄某健又供述了其转借支付宝、微信收款码给他人接收非法资金,并以此获利的违法事实,其行为构成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
经查,今年7月以来,黄某健游荡于丰塘镇、灵城街道踩点,选定好作案目标后,趁四下无人之际,砸坏小车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
目前,黄某健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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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不要把财物留在车内,尤其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轿车后备箱里,在离开车辆时要检查一下门窗是否关好锁紧。不要将车辆停放在没有专人看管的居民小区,偏僻的小路边或银行、大卖场、餐饮场所周边,要尽可能选择专门的停车场地。
来源:灵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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