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小说家理查德·拉索曾自嘲:“我是家里第一个作家,但我不是家里第一个吹牛的人。”这个称号属于他的父亲吉姆——一位不爱读书、只喜欢和酒吧朋友厮混的公路工人。拉索在纽约州格洛弗斯维尔长大,大学暑假回老家时,父亲常带他上筑路队。收工后,父子俩一路泡酒吧。每到一处,吉姆都会把当天工地上的故事讲给常客听。他会留意哪些段子在A酒吧有效,到B酒吧就调整内容,去掉冷场,增补笑点,反复打磨。拉索说:“这就是修改。”
这种从酒馆里练出的叙事直觉,后来走进了拉索的文学世界。上世纪80年代实验小说盛行时,他更偏爱狄更斯和马克·吐温那种松散的长河式小说。他觉得幽默不是来自形式创新,而是来自不完美的小人物——像他父亲那样贫穷又没受过多少教育的人。自1986年发表第一部小说《莫霍克》以来,拉索用10部小说勾勒出美国衰败小镇里被遗忘的普通人:他们没什么天赋,只有一点聪明才智,艰难谋生于一个从未为他们设定的经济体系里。他笔下的“背运”与“错选”,让那些被时代抛下的人终于获得了文学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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