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三十七岁这年,我连一千块钱都拿不出来。
银行卡余额在手机屏幕上亮着,237.58元。我盯着那个数字看了很久,久到屏幕自动熄灭,黑色的反光里映出我胡子拉碴的脸。老婆昨晚没跟我说话,我知道她不是嫌我穷,她是心疼。她嫁给我那年我刚从大厂出来创业,意气风发,觉得天底下没有我干不成的事。五年过去,工作室倒闭,积蓄花光,房贷断供三个月,催收电话打到了我老丈人那里。
我坐在出租屋的床边,听着厨房里老婆热剩饭的声音,锅铲碰锅底,小心翼翼的,怕吵到我。那一刻我宁愿她砸锅摔碗骂我一顿,起码我心里能好受点。她越这样,我越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
手机震了一下,是个陌生号码发来的面试通知。我海投了四十几份简历,大部分石沉大海,少数几个回复的都是不合适三个字。这家公司叫中诚建材,招的是销售主管,底薪六千加提成。六千块,放在五年前我眼皮都不会抬一下,现在我看了一眼厨房方向,点了确认参加。
我把那套压箱底的西装翻出来,袖口磨得有点发白了,用湿毛巾擦了擦,勉强能看。老婆从厨房端了碗面条出来,看见我换衣服,愣了一下,随即笑了。她笑的时候眼角有细纹,才三十五岁,白头发都冒了好几根。
“去面试?”她问。
我嗯了一声。
她从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五十块钱塞我手里:“打车去,别坐公交了,挤一身汗人家老板看着不好。”
我没推辞。推辞什么呢?我现在连矫情的资格都没有。
中诚建材在城南的建材市场边上,一栋灰扑扑的三层小楼,一楼是展厅,摆着各种瓷砖卫浴样品。前台小姑娘把我领上二楼会议室,倒了杯水就走了。会议室不大,长条桌,几把转椅,墙上挂着上个月销售冠军的锦旗,空气里有一股装修材料的味道,不浓,混着空调的冷风往鼻子里钻。
我等了大概十分钟。
门被推开的时候我下意识站起来,进来的是一个四十出头的男人,微胖,穿一件深蓝色的polo衫,领子有点歪。他走路很快,手里拿着我那份简历,拉开椅子坐下来,也没跟我客套,低头就开始看。
我重新坐下,等着他问那些面试官常问的问题。你为什么离开上一家公司、你觉得自己最大的优势是什么、你对薪资待遇有什么要求。这些问题我在家对着镜子练了无数遍,倒背如流。
他没问。
他盯着我的简历看了很久,久到我心里开始发毛。我不动声色地检查了一下自己,衣服没穿反,脸上没东西,简历上的工作经历虽然有几段空白期,也不至于让人看五分钟吧?
他开始皱眉,眉头拧成一个疙瘩,像是被什么东西困住了。翻来覆去地看我那两页纸,目光在个人信息那一栏反复停留,手指甚至下意识地点了点纸面。
我手心开始冒汗。
会议室里安静得能听见墙上挂钟的走秒声,哒、哒、哒,每一下都砸在我神经上。我寻思着是不是哪段经历让人家不满意,正准备主动开口介绍一下自己的优势,他忽然抬起头来。
目光直直地盯着我的脸,像是要从我脸上找到什么东西。
“你是玥颖?”他开口了,嗓音有点哑,带着一种我说不上来的情绪。
我愣了一下。玥颖是我的名字,全名叫陈玥颖,从小到大因为这个名字偏女性化,没少被人误会。我点了点头:“对,是我。”
他又问:“你小学读的是不是科苑小学?”
这回轮到我愣住了。科苑小学,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我老家那座北方小城,一条种满法国梧桐的老街,一栋灰白色的教学楼,操场边上有棵歪脖子的老槐树。我确实在那儿读的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毕业之后再也没回去过。
“是科苑小学。”我确认了一遍,脑子里飞速转动,想着这位是不是我以前认识的谁。
他看见我点头,整个人往后一靠,靠进椅背里,眼睛没有从我脸上移开。嘴角动了动,像是想笑又没笑出来,最后变成了一声极轻的叹息。
“你记不记得,”他说,语速放慢了,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像是怕我听不清楚,“你们班有个同学,叫罗云?”
罗云。
我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嗡了一下,像一根生了锈的琴弦被人猛拨了一下,声音又闷又涩。
我当然记得罗云。
二十六年了,我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个名字,从来没有忘记过那张脸。圆圆的脸蛋,眼睛不大,笑起来眯成两条缝,门牙缺了一颗,说话漏风。他坐在我后排,书包带子永远只背一根,另一根拖在地上,作业本皱巴巴的,铅笔盒里永远少一根橡皮。每次借我的,借了就忘还,第二天又腆着脸来借。
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或者说,在小学四年级之前,他是我唯一的朋友。
“记得。”我说,声音忽然变得有点干涩,像是喉咙里卡了什么东西。
他又沉默了,这回沉默的时间更长。他的目光从我脸上移开,看向窗外。窗外是灰蒙蒙的天空和建材市场成排的货车,没什么好看的,但他看得很专注,好像在那些货车和灰尘之间看到了别的东西。
我等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住了,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您是……”
他转回头来看我,嘴唇抿成一条线,眼睛里有一种我读不懂的复杂神情。那种神情让我心里忽然有点慌,具体慌什么我也说不上来,就是觉得接下来他要说的话,可能是我不太想听的。
他开口了。
“罗云是我弟弟。”
我愣住了。
“他二十年前就死了。”他说,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十二岁,白血病,在省城医院住了两个月,还是没救回来。”
会议室里的空调忽然变得很冷,冷气从出风口吹过来,灌进我的领口,顺着脊背往下走。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发现脑子一片空白。
他看着我,又看了看手里的简历,再抬起头来的时候,眼神已经变了。不是面试官看应聘者的那种审视的、带着评估意味的眼神,而是一种更深层的东西,像是在透过我看向二十多年前的某个人、某件事。
“我找了你很多年。”他说。
我心里一紧。
“因为我弟弟留下的日记里,写的最多的就是你。他把你当最好的朋友,他说全班只有你愿意跟他玩,只有你在他被欺负的时候帮他出头。”他顿了顿,语气平淡,可说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像是钝刀子割肉,“他住院的时候,一直在等你去看他。”
我浑身的血像是被人抽干了。
他住院的时候。等他去看他。
这几个字像一把锈掉的刀,二十六年之后,终于插进了我的心脏。
“你呢?”他问我,声音不大,却震得我耳朵嗡嗡作响,“你一直没来。后来我们搬家了,你也没找过他。我弟弟到死都在念叨,说玥颖答应过要来看他的,他一定会来的。”
他看着我,没有愤怒,没有指责,甚至连语气都还是平静的。可就是这种平静,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二十六年来所有的不堪。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因为我确实没去。
四年级那个冬天,我答应过罗云,放假了就去医院看他。后来我没去。开学了,他的座位空了,我假装不在意。再后来,老师说他转学了,我就信了。我没有问过任何人他转去了哪里,没有想过要去找他,甚至——我后来几乎再也没有想起过他。
他是我小学时代最好的朋友,而我把他忘了。
人就是这么无耻的动物。那些你发誓要记住一辈子的人和事,最后都会被生活磨成一堆面目全非的碎片,然后你心安理得地把它们扫进角落,假装它们从未存在过。
可那些碎片不会消失。
它们会在某个你以为早已翻篇的时刻,被一个陌生人捡起来,放到你面前,问你:你还记得吗?
我记得。
可我宁愿我不记得。
“罗总,”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干巴巴的,像是砂纸磨过木头,“我……”
他摆了一下手,打断了我。
“面试先不谈了。”他把我的简历放在桌上,推到我面前,动作不急不缓,“你回去好好想想,当年为什么没来。想清楚了,随时可以再找我。”
他站起身,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停了一下。
没有回头。
“我弟的日记,我还在。你要是想看,我可以给你看。”
门开了,又关上。
会议室里只剩我一个人。
空调还在吹,挂钟还在走。窗外货车的倒车声响起来,滴滴滴的电子音,刺耳又遥远。我坐在椅子上,盯着面前那张简历,上面印着我的名字、我的照片、我三十七年的人生履历——学历、工作、项目经验,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像个货真价实的体面人。
我忽然觉得那张照片里的人很陌生。
他叫什么来着?
哦,陈玥颖。
一个连最好的朋友都能忘记的人。
第一章:二十六年前的科苑小学,那个缺了一颗门牙的男孩
我四岁那年,爸妈离婚了。
这件事是我奶奶告诉我的。她跟我说的方式很直接,一边给我盛饭一边说:“你妈走了,以后你跟爸过。”语气跟说今天菜价涨了两毛钱没什么区别。我那时候小,不太懂“走了”是什么意思,以为我妈去赶集了,过几天就回来。
她没回来。
我一直到上了小学才模模糊糊地明白,“离婚”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别的同学放学有妈妈来接,我只能自己走回去。意味着家长会的通知单上,母亲签名那一栏永远是空白。意味着开学的第一天,班主任让每个人介绍自己的家庭,我站起来憋了半天,说了一句“我跟我爸过”。
全班都安静了。
那种安静不是恶意的,甚至带着点小心翼翼的同情,可正是这种同情最让人受不了。它像一块标签,啪地贴在我脑门上,上面写着“他跟别人不一样”。
小孩子对于“不一样”这件事有着动物般的敏锐嗅觉。不到一个星期,我就成了班里的异类。没有人和我一起上厕所,没有人愿意和我分到同一个值日小组,交作业的时候我的本子永远被放在最下面,像是碰到我的东西就会沾上什么晦气。
我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这件事。
我爸在机械厂上班,三班倒,回到家累得倒头就睡。我奶奶耳朵背,跟她说话要扯着嗓子喊,喊到第三遍就没力气说了。我开始学会了一件事——把所有的事情都咽进肚子里,不说,不问,不哭。
九岁那年,我转学了。
是因为我爸觉得科苑小学离家近,接送方便。他不知道我在原来的学校是什么处境,我也没跟他说。反正去哪儿都一样,我想。换个学校,换个笼子,没什么区别。
科苑小学比我想象的破旧。校门是两扇掉漆的铁门,操场是水泥地,裂了好几道缝,缝隙里长着倔强的狗尾巴草。教学楼一共四层,我们班在三楼,走廊的栏杆生了一层暗红色的锈,用手一摸就往下掉渣。
我到班里的第一天,班主任李老师让我站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我站在那儿,看着底下四十几张陌生的脸,嘴里又开始发干。
“我叫陈玥颖。”
就说了这一句。
底下有人小声笑。“玥颖”,听起来确实像女孩的名字。我爸取的,他说这个字好看,有文化,他不知道这个名字会让我在小学里成为笑柄。如果他知道的话,应该也不会在意。他向来不在意这些。
李老师给我安排了座位,倒数第二排靠窗。我把书包放好,拿出课本,假装看书,余光扫着周围的同学。他们三五成群地凑在一起说话、打闹,没有人往我这边看。我在心里默默记了一笔:新学校,旧规矩,又是一段孤家寡人的日子。
我猜对了开头。
第一个星期,没有一个人主动跟我说话。课间的时候我趴在桌上假装睡觉,体育课自由活动的时候我一个人蹲在操场边上拔狗尾巴草,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端着饭盒缩在教室最后一排,听着前面的人说说笑笑,声音很近,又很远。
我习惯了。这种日子我过了两年,再过一个星期、一个月、一个学期,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没猜到的是罗云。
那天是星期三,第四节语文课,李老师在黑板上抄生字,教室里只有粉笔敲黑板的声音和我们抄写时笔尖划纸的沙沙声。窗户开着,九月的风带着法国梧桐叶子的味道吹进来,阳光照在课桌上,暖洋洋的,让人犯困。
我正在认真地抄生字,忽然感觉后背被人戳了一下。
我以为是幻觉,没理。
又戳了一下。
我转过头去,看见后排那个男孩正趴在桌上,用铅笔的橡皮头戳我。他长了一张圆脸,眼睛不大,嘴角天然地往上翘,像是一直在笑。最显眼的是他缺了一颗门牙,张嘴的时候黑洞洞的,像个小老头。
“橡皮借我一下。”他说,声音含含糊糊的,漏风。
我低头看了一眼他的铅笔盒,里面躺着至少三块橡皮。
“你有。”我说。
“那些不好用。”他理直气壮地说,手伸得老长,“你的好用。”
我把橡皮递给了他。他接过去,在作业本上一通狂擦,纸都快擦破了,然后心满意足地把橡皮揣进了自己兜里。
“你不还我吗?”我问。
“明天还。”他咧嘴笑,露出那个黑窟窿。
第二天他果然没还。
不仅没还,第三天又来借。这回是铅笔。
“你的铅笔呢?”
“断了。”
“削一下不就行了?”
“没带削笔刀。”
我把削笔刀借给了他。他削好了自己的铅笔,把削笔刀也揣兜里了。我盯着他看,他就冲我笑,笑得没心没肺的,让你没办法真跟他生气。
就这么着,他用一种近乎无赖的方式闯进了我的世界。每天戳我的后背,每天借东西,有时候还,有时候不还,全看心情。他的书包永远乱糟糟的,作业本永远皱巴巴的,校服永远像在地上打过滚,红领巾歪七扭八地挂在脖子上,像根烂布条子。
可他是全班唯一一个会主动跟我说话的人。
我不傻。我注意到了,班里的其他人也在观察我们。他们看着罗云往我身边凑,眼神里有不解,有嫌弃,还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幸灾乐祸——你看,那个没人理的转学生,也就那个脏兮兮的罗云愿意跟他玩。
罗云在班里的人际地位大概跟我差不多,都属于最底层。区别在于,我是因为“不一样”而被排斥,他是因为“脏”和“笨”而被嫌弃。
他的衣服上总有洗不掉的污渍,袖口油光光的,领口黑了一圈。他的手指甲里永远嵌着泥,写字写得歪歪扭扭,老师点名让他念课文,他磕磕巴巴的,念到一半就红了眼眶。底下有人窃笑,声音不大,但整间教室都能听见。
李老师也不怎么管他。收作业的时候,罗云的本子如果没交,她就直接跳过,像是默认了他交不上来是天经地义的事。
我后来才知道,他家是收破烂的。
他爸妈在城郊租了个小院,收废纸壳、废塑料瓶、废铜烂铁。院子里堆满了各种废品,苍蝇嗡嗡地飞,夏天的时候味道能飘出半条街。罗云每天放学回家,作业写不写不知道,活是一定要干的。帮着分拣废品、把纸壳捆成摞、把塑料瓶踩扁装袋,他手上的泥就是这么来的。
有一次星期五下午没课,他问我要不要去他家玩。我答应了。
他家的院子比我想象的还要乱。废品堆得像小山一样,红的蓝的白的塑料袋缠在一起,风一吹哗啦啦地响。院角搭了一个简易棚子,里面停着一辆三轮车,车斗里还有半车没卸的纸壳。苍蝇确实多,嗡嗡嗡的,我忍不住挥手去赶。
“没事,它们不咬人。”罗云满不在乎地说,领着我穿过废品堆之间窄窄的过道,进了屋。
屋里倒是收拾得挺整齐。地方不大,一进门就是厨房兼客厅,一张矮桌,几个小板凳,墙角堆着米面和几捆大葱。他妈妈正在灶台边忙活,听见动静回过头来,围裙上沾着油渍,脸红扑扑的,笑起来跟罗云一模一样,眼睛眯成缝。
“你是罗云的同学吧?快坐快坐,阿姨给你们烙饼吃。”
那天下午我吃了三张葱油饼,喝了半壶水。罗云吃得比我还多,腮帮子鼓得像仓鼠,油顺着下巴往下淌,他拿袖子一抹就完事。他妈妈看见了,伸手要拍他,手举到一半又放下来,改成拿抹布给他擦。
我在那间破旧的小屋里待到了天黑。没有人催我走,没有人嫌我碍事。罗云的爸爸天黑透了才回来,蹬着那辆三轮车,车斗里又多了一车废纸壳。他爸是个精瘦的中年人,脸上的皱纹像是刀刻的,不爱说话,冲我点了下头就算打过招呼了,然后闷头卸货。
我走的时候,罗云送我到巷子口。
“下回还来啊。”他说。
我说好。
那是我转学到科苑小学之后第一次觉得,日子好像也不是那么难过。
后来我确实经常去。有时候是周末,有时候是放学后,我跟着罗云回他家,在废品堆中间找个空地,趴在板凳上写作业。罗云写不出来的题就抄我的,有时候抄都抄不对,我在旁边急得抓耳挠腮,他倒是不急,慢悠悠地说:“急啥,天又不会塌。”
写完作业就帮着他干活。说是干,其实我笨手笨脚的,纸壳捆得松松垮垮,一拎就散,塑料瓶踩得满地乱滚,最后全让罗云捡回来重新弄。他也不嫌我笨,反而觉得我笨得挺好玩。
“你是不是在家没干过活?”他问我。
我摇头。
“那你爸不让你干?”
我又摇头。不是不让,是根本就没有什么活需要我干。我爸不在家,奶奶腿脚不好,家里冷冷清清的,连说话的人都没有。
罗云听我说完,挠了挠头,用一副小大人的口气说:“那你以后多来我家,我家热闹。”
他们家确实热闹。院子虽破,人气却足。罗云他妈嗓门大,烙饼的时候扯着嗓子唱梆子戏,走调走得能跑到河北去;他爸虽然闷,但吃饭的时候偶尔会说两句收废品时遇见的稀奇事,什么有人把一个存折夹在旧书里当废品卖了,什么谁家的猫钻进了纸壳堆里生了窝小猫。罗云还有个上初中的姐姐,周末才回来,一回来就揪着罗云的耳朵让他洗澡,姐弟俩能追着满院子跑。
我坐在一边看着他们,觉得自己像个躲在别人家窗户外面偷看的路人。窗户里面的灯光是暖的,饭菜是热的,吵闹也是活的。
我羡慕罗云。
这很奇怪。他家的条件比我家差远了,穿的衣服是旧的,文具是捡来的,零花钱从来没见过。可他有一样东西我没有——有人在意他。
他妈在意他有没有吃饱,他爸在意他有没有长个,他姐姐在意他洗不洗澡。这些东西说起来不值钱,可真没有的时候,才知道有多贵。
罗云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他只知道我是他在学校里唯一的朋友。
是的,我也是。
班里其他男生也不怎么搭理他。体育课分组打沙包,永远是他最后一个被选走,有时候干脆分不出去,只能当裁判,站在中间吹一个破哨子。那个哨子是体育老师给的,塑料的,吹起来声音闷闷的,像鸭子叫。
更过分的是坐在我们前排的那几个男生,领头的叫张海涛,人高马大的,是班里的孩子王。张海涛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捉弄罗云。趁他不注意抽走他的椅子让他一屁股坐地上;在他背后贴纸条,上面写着“我是垃圾大王”;把他的作业本扔到垃圾桶里,让他趴在地上翻。
罗云从来不还手。
不是不敢,是习惯了。他跟我悄悄说过,在家里他爸就跟他说,咱家是收破烂的,外面的人看不起咱们,咱们得忍着,不能惹事。
一个九岁的孩子说“不能惹事”的时候,眼睛里没有愤怒,只有一种麻木的认命。
我受不了这个。
我可以忍受自己被孤立,因为那是我自己的事。我看着罗云被人欺负,不知道哪来的一股邪火直往脑门上顶。那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自己在被欺负,又好像比被欺负更难受。
那天张海涛把罗云的铅笔盒扔进了女厕所。罗云站在女厕所门口不敢进去,脸涨得通红,张海涛和几个男生在旁边笑得前仰后合。
我站起来,走到张海涛面前。
很多年以后我再回想那个瞬间,仍然想不明白自己哪来的胆子。张海涛比我高半个头,壮得像头小牛犊,一只手就能把我撂倒。我们俩站在一起就像一条柴犬对上了一头藏獒。
“你去捡回来。”我说。
张海涛低头看我,像是没听清楚:“什么?”
“我说你去把铅笔盒捡回来。”
他笑了,是一种看傻子一样的笑,回头跟他那几个跟班交换了一个“这人脑子有问题”的眼神。然后他伸手推了我一把,力气很大,我往后趔趄了好几步,腰撞在桌角上,疼得我倒吸凉气。
我没倒。
我冲上去了。
具体怎么打的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我拿脑袋撞了他,撞在下巴上,他疼得嗷地叫了一声,然后我就被他按在地上了。拳头雨点似的砸下来,背上、肩膀上、胳膊上,我死咬着牙不吭声,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得打回去。
后来是李老师冲进来把我们拉开的。我被拽起来的时候鼻子在流血,滴在校服上,红了一片。张海涛的脸上被我抓了好几道血印子,下巴也肿了。
李老师气得嘴唇发白,把我们两个拎到办公室罚站。她问我为什么打架,我一个字也不说。张海涛在旁边恶人先告状,说是我先动手的。
我没辩解。
有什么好辩解的呢?在这个班里,我和罗云是底层,张海涛是顶层,老师信谁不信谁,答案明摆着的。
果然,李老师皱着眉头看着我,叹了口气:“陈玥颖,你才转来多久就跟同学打架?叫你爸来学校一趟。”
我爸没来。他上夜班,白天睡觉,手机静音打不通。李老师打了三遍没人接,脸色更差了。最后让我写了一份检讨,罚扫一个星期厕所。
回教室的时候已经是最后一节课了。我从后门溜进去,低着头坐到座位上。全班同学的目光都黏在我身上,各种意味都有,好奇的、鄙夷的、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我没抬头,假装在翻书。
后背被人戳了一下。
我的橡皮从后面递了过来,放在我桌上。橡皮上还粘着一张皱巴巴的小纸条,是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边缘像狗啃的一样。
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四个字。
“谢谢你。”
字写得真丑,丑得我鼻子一酸。
我没回头。把那块橡皮揣进了兜里,一直揣着。
那天放学后罗云在校门口等我。他耷拉着脑袋,眼眶红红的,像是刚哭过。看见我出来,他张了张嘴,闷了半天说出来一句:“你疼不疼?”
我摇摇头。其实浑身上下都疼,肩膀被张海涛拧过的地方肿了一块,稍微一动就钻心地疼。
“你傻不傻。”罗云说,声音带着哭腔,又硬憋着,听着更让人难受,“他打你你不会跑啊?”
“跑了你铅笔盒怎么办?”
“那就不要了啊!”他突然就哭了,眼泪鼻涕糊了一脸,也顾不上擦,拿脏兮兮的袖子一个劲地抹,“我爸说了,咱家的东西不值钱,扔了就扔了。你别因为我挨打,我不值得……”
我打断了他。
“谁说你不值得?”
他愣住了,眼泪还挂在脸上,呆呆地看着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九岁的我说不出什么大道理,只是觉得他这句话让我特别生气,比张海涛揍我还让我生气。
“你的东西就是你的东西,”我憋了半天说,“谁也不能扔。”
那天傍晚,两个九岁的男孩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老长,一胖一瘦,一高一矮,歪歪扭扭地拖在身后。罗云已经不哭了,鼻子还一抽一抽的。快到他家巷口的时候,他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塞给我。
是一把弹珠,几颗玻璃的,几颗陶瓷的,还有一个铁的,是那种打弹珠游戏里最值钱的“铁将”。表面磨得锃亮,一看就是他的宝贝。
“都给你。”他说。
“你不是最喜欢这个铁将吗?”
“你比铁将重要。”他说得特别认真,缺了门牙的嘴抿得紧紧的。
我把弹珠收下了,揣在兜里,跟那块橡皮放在一起。金属的珠子凉凉的,贴在大腿上,一路走回去都没焐热。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身上挨揍的地方还在疼,枕头底下的弹珠硌着脑袋,硬邦邦的。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
下午打架的时候,张海涛把我按在地上揍,周围围了一圈人。有男生有女生,有高年级的也有我们班的。所有人都在看热闹,有人起哄,有人尖叫,有人跑去叫老师。
没有一个人上来帮我。
只有罗云。
他被体育老师叫去搬器材了,不在现场。如果他当时在的话——我几乎可以肯定——那个连被扔铅笔盒都不敢吭声的怂包,一定会冲上来。
哪怕他比我还瘦,哪怕他根本不会打架,哪怕冲上来也只有挨揍的份。
他一定会冲上来。
这个念头让我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在烧,暖暖的,又有点烫。我在黑暗里睁着眼睛,听着窗外秋虫的叫声,忽然觉得自己不再是孤家寡人了。
我有了一个朋友。
后来我才知道,人在九岁时交到的朋友,有时候是一辈子的。有时候不是。
第二章:四年级的冬天,他躺在病床上等我
那年冬天来得特别早。
才十一月初,风就开始刮脸了。法国梧桐的叶子一夜间掉了个精光,光秃秃的枝丫伸向灰蒙蒙的天,像老人干枯的手指。教室里的暖气片烧得咣当咣当响,靠窗的位置还是冷,风从窗户缝里钻进来,往骨头里扎。
罗云感冒了。
一开始只是咳嗽,干咳,像嗓子里卡了鸡毛。他没当回事,擤着鼻涕照样上课,擤完鼻涕的纸往桌肚里一塞,攒了一堆也不扔。我嫌弃他,他就嬉皮笑脸地拿纸团丢我。
后来咳嗽越来越厉害,晚上也咳,咳得睡不着觉。他早上来学校的时候眼圈乌青,像被人揍了两拳,整个人蔫蔫的趴在桌上,连戳我后背借橡皮的力气都没了。
“你去医院看看吧。”我跟他说。
“去过了,社区医院,说是感冒。”他吸了吸鼻子,声音嗡嗡的,“开了点药,苦得要命。”
他确实在吃药,桌肚里多了一堆花花绿绿的药盒子。吃了几天,没什么起色,咳嗽反而更严重了,有时候咳起来停不住,整张脸憋得通红,弯着腰缩成一团。李老师有几次被他咳得讲不下去课,停下来皱着眉头看着他,眼神里有担忧,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不耐烦。
十一月底的一天,罗云没来上课。
他的座位空了一整天。我回头看了好几次,那个乱糟糟的桌面、歪扭扭的椅子和永远拖在地上的书包带子都不在了,空荡荡的,像是缺了什么。
我开始走神。眼睛盯着黑板,耳朵里一个字也听不进去。张海涛在前排偷偷传纸条,被李老师点了名,全班哄堂大笑,我也没跟着笑。我就是盯着窗外那棵光秃秃的法国梧桐发呆。
李老师说罗云请假了,生病。
我心里咯噔一下,又问了自己一遍,感冒的话,请一天假也正常吧?
接下来一个星期,罗云都没来。
他的座位就那么空着,空得扎眼。有人把他的椅子搬到了教室后面,那张没有主人的课桌孤零零地杵在那里,桌面上不知道被谁用粉笔写了“垃圾”两个字。我去厕所弄了块湿抹布,趁课间没人注意的时候擦掉了。
第二个星期,李老师在班会上说,罗云同学病得比较严重,需要去省城的大医院检查,暂时不能来上课了。
班里没什么反应。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罗云的缺席只是少了一个被捉弄的对象,甚至有人觉得松了一口气——课间少了一个脏兮兮的影子在眼前晃,空气都清新了。
张海涛跟他同桌嘀咕了一句:“反正他成绩那么差,不来更好。”
我听见了。
我攥紧了拳头,指甲掐进肉里,生疼。我没有冲上去。上次打架的处分还挂在墙上,再打一次就要记过了。我憋着,把那股火硬生生咽下去,喉咙里像是吞了一块烧红的炭。
那天放学我没回家,直接去了罗云家。
巷子里静悄悄的,罗云家的院门虚掩着。我推门进去,院子里的废品堆得比往常更高,没有人分拣整理,纸壳被风吹得散了一地。三轮车停在角落里,车斗里空空的,落了一层灰。
罗云的妈妈在屋里,坐在矮桌旁边发呆。灶台是冷的,没有烙饼的香味。
她看见我进来,愣了一下,然后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那个笑容跟罗云的很像,嘴角往上翘,眼睛里却在哭。
“玥颖来了啊。”她站起来,手在围裙上搓了两下,像是不知道该拿我怎么办,“罗云不在家,他去省城了,跟他爸去的。”
“他什么病?”我问。
罗云的妈妈没有马上回答。她转过身去,假装收拾桌上的碗筷,动作很慢,拿起一个碗放下,又拿起来。我看见她的肩膀在抖。
“医生说,说可能是……血液上的毛病。”她背对着我说,声音压得很低,像是怕被谁听见,“要住院检查,查了才知道。”
血液上的毛病。
我不是很懂这五个字是什么意思。九岁的我对疾病的认知仅限于感冒发烧肚子疼,最严重的也就是我奶奶的风湿,天冷了膝盖疼得走不了路。血液上的毛病是什么?我脑子里浮现出一些乱七八糟的画面,都是科幻片里看来的,什么换血、什么变异,荒诞又吓人。
“严重吗?”我问。
“不严重不严重,”她赶紧转过身来,脸上又挂上了那个硬挤出来的笑,“住几天院就好了,你不用担心。等他回来你们还能一块儿玩。”
她骗我。
我知道她在骗我。因为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不敢看我。她的眼睛看着地面,看着墙角的那堆米面,看着院子里那些没人收拾的废品,就是不看我。
可我没有追问。九岁的我不知道该怎么追问一个正在哭的大人,更不知道该拿一个我完全帮不上忙的困境怎么办。我站在那间冷清的屋子里,感觉自己像一个多余的东西。
“那我走了,阿姨。”我说。
“哎,哎,好孩子。”她把我送到院门口,忽然又叫住我,“玥颖!”
我回过头。
她站在院门口,围裙被风吹得鼓起来,头发有些乱了,几缕白发贴在额头上。她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什么,最后只说了一句:“你是个好孩子。”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忽然说这个。
我点了点头,走了。
走出巷子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路灯亮起来,昏黄的光照着空荡荡的人行道。我把手揣在兜里,摸到了那颗铁弹珠,冰冰凉凉的,表面被我的手磨得越来越亮。
几天后的一个星期天下午,我正在家里写作业。罗云家没有电话,我联系不上他,只能等。等什么我也不知道,等他回来,等李老师再在班会上提他的名字,等哪天我回头的时候他的座位上又趴着那个脏兮兮的小子,拿铅笔戳我后背。
我爸难得在家,瘫在沙发上看电视,声音开得很大,是那种打打杀杀的抗战剧,枪炮声震得窗户嗡嗡响。
有人敲门。
我以为是楼下收水电费的,没在意。我爸懒洋洋地喊了一声:“去开门!”
我放下笔去开门。
门口站着的是一个我不认识的人,中年男人,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工装外套,手里拎着一个皱巴巴的布袋子。他瘦高个,脸上全是褶子,神色疲惫,眼窝深陷下去,像是好几天没合眼。
我认出来了,这是罗云的爸爸。
他比上次我见到的时候老了不止十岁。明明才一个多月,他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什么东西,干瘪下去了。
“玥颖吧?”他声音沙哑,嘴唇干裂,说话的时候嗓子眼里像是卡着砂纸,“我是罗云他爸。”
“叔叔好。”我下意识地往旁边让了让,“您进来坐吧。”
“不进了不进了,”他连忙摆手,把手里的布袋子递给我,“这是罗云让我带给你的。他说他答应过给你带省城的吃的,让,让我一定送到。”
我接过袋子,沉甸甸的。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包花生糖,还有几袋方便面,那种袋装的、印着花花绿绿字的方便面,在我们小城的小卖部里买不到的牌子。
罗云去省城之前跟我说过,省城的方便面味道多,有十几种口味,我们这里只有红烧牛肉和老坛酸菜两种。他说到时候给我带几包回来尝尝。
他真的带了。
“他在省城怎么样了?”我抱着袋子问。
罗云爸爸没有立刻回答。他站在那里,两只手不知道往哪放,最后攥在一起,骨节都发白了。
“还行,”他说,声音很低,“还行。”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我们之间的空气像是凝固了,冬天的风吹过来,冷得我打了个哆嗦。
他忽然从外套内兜里掏出一个东西,塞到我手里。是一张叠得四四方方的纸,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那种,纸的背面还能隐约看见印上去的格子线。
“他给你写的,”罗云爸爸说,声音忽然有点抖,“你,你看看吧。”
说完这句话,他转身就走了。走得很快,步子迈得又大又急,像是怕自己多待一秒就会忍不住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工装外套的下摆被风吹起来,像一只疲惫的鸟徒劳地扑腾着翅膀。
我站在门口,一手拎着袋子,一手攥着那张纸,看着他消失在楼梯拐角。
回到房间,我把门关上,趴在书桌上把那张纸展开。
字迹歪歪扭扭,比之前的作业还丑,有的地方笔画发颤,像是写字的时候手在抖。铅笔的颜色很浅,大概是铅笔钝了又没力气削,就那么硬磨着写的。
“玥颖,你在学校好不好?我的病不重,你不用担心。我在医院里很没劲,天天打点滴,手上的针眼都好几个了。医院的饭不好吃,还是我妈做的葱油饼香。你上次说要来看我,什么时候来?我等你,你一定要来。等我这回出院了,我去你家写作业,你上次说你家有好多书,我一本都还没看过。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一直都是。这句话是认真的,你别笑话我。”
我看了三遍。
每一个歪歪扭扭的字我都使劲地看,像是能从那些笔画中间看到罗云趴在医院床头柜上给我写信的样子。手背上扎着针,嗓子眼里插着管,护士不让动他还偏要动,偷偷摸摸地撕了张纸,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给我写这封信。铅笔钝了,字丑得要命,但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完了。
他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还说“你一定要来”。
我当时在心里答应他了。
我一定去。放假就去。我跟我爸说,让他带我去省城。省城不远的,坐大巴两个小时就到了,当天去当天就能回来。
我翻出家里的地图,找到省城的位置,用手指量了量距离。大拇指到食指,一拃长,不远的。
然后我把那张信纸重新叠好,夹在语文课本里。又把那包花生糖拆开,吃了一颗,很甜,甜得有点齁。
剩下的我没舍得吃,包好了放在枕头底下,跟那颗铁弹珠和那块橡皮放在一起。
当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我跟我爸说:“爸,放假你能不能带我去趟省城?”
他正在往碗里夹菜,筷子停了半秒,然后继续夹:“去省城干嘛?”
“去看一个同学,他住院了。”
“住院?什么病?”
“不知道,他爸没细说。”
我爸把菜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含含糊糊地说:“放寒假再说吧。年底厂里忙,请不了假。”
“那我自己坐大巴去。”
“你一个小孩子自己坐什么大巴?”他把筷子往桌上一拍,声音不高,但带着那种我熟悉的、不容商量的语气,“别瞎跑,省城那么大,你走丢了咋办?你那个同学什么病你都不知道,万一是什么传染病呢?你给我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听见没有?”
我没吭声。
从小到大,我爸说一不二的时刻太多了,我早就学会了不顶嘴。可这回不一样。这回我心里在说,我一定要去。你不带我去,我自己想办法。
接下来一个星期,我把罗云的信看了至少几十遍,晚上睡觉前看一眼,早上起床看一眼,看到后来几乎能背下来了。我在心里把去医院看他的场景排练了无数遍——怎么跟护士说明情况,怎么找到他的病房,他看到我的时候会是什么表情。我想他一定会先愣一下,然后咧嘴笑,露出刚长了一半的门牙,说:“你咋才来。”
周末,我带了两颗花生糖去了罗云家,院门锁着,敲门没人应。邻居探出头来说,罗云他爸陪他在省城治病,罗云他妈也跟去照顾了,家里没人。
我站在锁着的大门前,手揣在兜里,握着那两颗糖。糖纸被我攥得皱巴巴的,上面印着的花生图案都快磨没了。
“他们什么时候回来?”我问那个邻居。
邻居是个老大爷,戴着绒线帽,手里夹着一根烟,摇了摇头:“不好说。那孩子病得不轻,怕是年前回不来了。”
病得不轻。
这四个字像一根针,扎在我心底某一个我刻意不去碰的地方。
“什么病啊?”我又问。
老大爷吸了口烟,烟雾在冷空气里散得很快。他看着我,眼神里有种让我不舒服的东西,像是同情,又像是欲言又止。
“白血病,”他说,“就是血癌。你小孩子家家的,可能没听过。”
我确实没听过。
但“血癌”两个字我听懂了。癌。
九岁的我对这个词的认识全部来自电视和报纸,那些穿白大褂的人严肃地对着镜头说话,那些揪心的画面,那些捐款的数字和哭红的眼眶。
我忘了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
回到家我把花生糖放在桌上,坐在床边发了好久的呆。然后我翻出那块橡皮,那颗铁弹珠,那包还没吃完的糖,全部放在一起,用一块旧手帕包好,打了个结。
这些东西都是罗云给我的。我得还给他。不是说真的还,是我得让他知道,我留着呢,我一样都没丢。
我得去看他。
从那天起,我每天都在盘算怎么攒够去省城的车票钱。我查过,单程大巴票九块钱,来回十八块。我跟我爸说我买文具,一毛一毛地攒,攒到一个玻璃罐子里。到了十二月底,罐子里有了六块多钱,还差得远。
等放寒假再说。我这么安慰自己。放寒假了时间多,路费也差不多攒够了,我爸要是不带我去,我就自己去车站坐车。两个小时的功夫,我九岁了,能行。
我没想过寒假到来之前会发生什么事。
期末考试,我没有考好。语文阅读题怎么也读不进去,数学做到一半就开始走神。考完最后一门走出教室,冷风灌进领口,我缩了缩脖子,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省城方向的天空也是这个颜色吧。罗云在那边能看到同一片天,他有没有在想,玥颖什么时候来?
放假的第一天晚上,我记得特别清楚。
腊月十六,天寒地冻的,窗户玻璃上结了一层厚厚的霜花,用手指一划就是一道印子。我爸上夜班,我奶奶早早睡了。我裹着被子窝在床上,拿着日历算日子——十八号我爸休息,我可以缠着他带我去,或者我自己偷偷溜去车站。
我把那颗铁弹珠攥在手心里,攥得发烫,脑子里转着各种乱七八糟的念头。去看他要带什么东西,去了要说什么,花生糖还有最后三颗,都给他留着。
外面有人在哭。我以为听错了,仔细听,哭声从楼下传上来的,撕心裂肺的那种哭,混着风声,闷闷的,像是隔着一层什么东西。
我把弹珠塞回枕头底下,走到窗前往下看,路灯下站着好几个人,看不清面孔,只有模糊的身影在寒风中晃来晃去。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罗云他们家的亲戚。从省城连夜赶回来的,带来了消息。
但我当时不知道。我看了两眼就回床上继续写我的寒假计划了。我把“去看罗云”写在第一行,用力划了两条下划线,又画了个圈圈起来。
那是我那个冬天写的最后一个字。
第二天一早,李老师给我爸打了电话。
我还在被窝里,迷迷糊糊听见我爸在客厅接电话,声音压得很低,听不清楚在说什么。然后电话挂了,客厅安静了很久。我以为他又出门了,翻了个身想继续睡。
门被推开了。
我爸站在门口,穿着一件旧棉袄,脸上胡子拉碴的,看起来像是刚从夜班回来还没来得及睡。他看着我,一句话也不说,就那么站着,站在那扇掉了漆的木门框中间。
我从被窝里探出脑袋:“爸?”
他没动。
“咋了?”我又问。
他走进来,坐在我床边。床垫陷下去一块,我往旁边滚了滚给他腾位置。他坐了一会儿,低头看着地面,两只手搓在一起,关节咔咔响。
我忽然觉得很害怕。
我爸不是一个会坐在我床边跟我谈心的人。从小到大,我们父子之间的交流就是吃饭、上学、写作业、关灯睡觉,干净利落得像工厂的流水线。他这么沉默地坐在我旁边,让我心里一阵阵发慌。
“爸,到底怎么了?”
他张了张嘴,嘴唇干得起皮。然后他伸手,在棉袄口袋里掏了半天,掏出一样东西放在我枕头边。
是一颗弹珠。
跟我那颗铁将不一样,这颗是普通的玻璃弹珠,透明的,里面嵌着一小片彩色的弯月形状,像是把一小片彩虹封在了里面。在早晨灰蒙蒙的光线里,那颗弹珠微微反着光,冷冷的,很安静。
“罗云他爸昨晚托人带回来的,”我爸说,声音比平时低了半截,沙哑得厉害,“说是,说是罗云留给你的。他姐姐在医院陪他的时候,给他买的。他说要给你。”
留。
这个字像一把钝刀子,慢慢慢慢地割进来。
我盯着枕头边那颗弹珠,脑子里嗡的一声。
然后我爸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我只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太阳穴一下一下地弹跳,像什么在敲。
“那孩子走了。昨天夜里的事。”
啪嗒。我脑子里那根弦断了,然后是一大片空白,白茫茫的,像窗外结了霜花的玻璃。
我什么都没说。我什么都说不出来。我躺在床上,被子裹得严严实实的,被窝里的热气正在一点一点地散掉。我的手里什么都没有,那颗铁弹珠还在枕头底下,冰冰凉凉地硌着我的后脑勺。
走了?
不可能。他还在医院等我。他给我写的信还在语文书里夹着呢,他说“我等你,你一定要来”。我还没去呢,我怎么能还没去你就走了?你不能这样,你不能说话不算数。你不是那种人,你说过的话都会做到的,你说橡皮明天还就明天还,虽然迟了一天但你最后都还了。你说我是你最好的朋友,你说这句话是认真的,让我别笑话你。我没笑话你,罗云,我没笑话你。
我在心里把这些话喊了不知道多少遍。
可我的嘴闭得死紧。
我没有哭。
我爸坐在床边看着我,好像在等我说什么、做什么。等了一会儿,见我没反应,他叹了口气,伸手帮我掖了掖被子,然后站起来走了出去。
门又关上了。
我一个人躺在房间里,盯着天花板上的裂缝,那条裂缝从灯座一直延伸到墙角,像一道干涸的河床。冬天上午的光线灰蒙蒙的,从窗帘缝隙里漏进来,落在地上,冷冰冰的。
我伸手摸到那颗玻璃弹珠,攥在掌心里。很凉,凉得扎手。
我想去看他。我答应了要去的。我攒了六块多钱,还差三块钱就够来回车票了。他的信里说“你一定要来”,我到现在都没去。他到走的那一刻,是不是还在等我?
这个念头像一只手攥住了我的心脏,使劲拧了一下。
我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枕头底下是那颗铁弹珠,那块橡皮,三颗花生糖。所有的东西都硬邦邦地硌着我的脸。
我用被子蒙住了头。
然后我哭了,哭得像个九岁的孩子该哭的那样。
第三章:我以为我忘了,其实我只是不敢想起
我没去参加罗云的葬礼。
没有人通知我,也许是因为我是小孩,也许是因为没人觉得一个九岁的同学有必要出现在那种场合。开学后,罗云的座位被撤掉了,后排重新排了座位,我的背后变成了一个扎马尾的女孩,她从来不戳我后背借橡皮。
李老师在开学第一天的班会上提了一句罗云,说罗云同学因为疾病不幸离开了我们,大家要珍惜健康,好好学习。说完就继续讲课了,连一分钟的默哀都没有。
张海涛在底下小声嘀咕了一句:“怪不得一寒假没见,原来是死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轻飘飘的,跟在讨论一只死了的蚂蚱差不多。旁边的几个男生跟着笑了两声。我回过头去,死死地盯着他,盯得他莫名其妙地缩了缩脖子,转头跟别人说话去了。他从头到尾都没觉得自己说了什么过分的话。
其他同学的反应更让我心寒。没有人在意,没有人难过,甚至没有人再提起罗云这个名字。那个曾经坐在教室后排的男孩,那个作业本永远皱巴巴、校服永远脏兮兮的男孩,就像一颗石子投进了池塘,涟漪散尽之后,水面恢复如初,仿佛他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也没有提起过他。
开学第一个月,我每天带两颗花生糖去学校,放在书包的夹层里。我原本想给他带去的,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吃掉吗?我舍不得。扔掉吗?更舍不得。就那么一直放着,放到后来糖都化了,黏在糖纸上,抠都抠不下来。
弹珠我一直带着。那颗玻璃的和那颗铁的,两颗碰在一起叮叮当当响。上课走神的时候我就把手伸进兜里,用手指拨弄它们,凉的,硬的,实在的。
我在心里跟自己说,没关系,日子还长着呢。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会忘了他的。每年清明我去给他烧纸,每年忌日我都记得。我会替他好好活,活出个样来给他看。
九岁的孩子能说出“替他好好活”这种话,现在想想幼稚得可笑。可当时我是认真的,认真地觉得自己背负了什么了不起的使命,认真地觉得这份友情会刻在我骨子里一辈子。
现实是,人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长情。
第一年,我确实记得。每次路过罗云家的那条巷子,我都会下意识地往里看一眼,院门永远是锁着的,废品堆渐渐矮了下去,后来就没了。
第二年,我升上了五年级。换了班主任,功课变多了,开始有升学压力。我交了几个新朋友,跟他们一起踢球、打游戏、抄作业。罗云这个名字偶尔会从脑子里冒出来,通常是在深夜睡不着的时候,我望着天花板,想起曾经有个人坐在我后面,拿铅笔戳我的后背。心里会难受一下,但那种难受越来越轻,越来越短,像一个被磨平了棱角的旧伤疤,摸上去还有印子,已经不疼了。
第三年,我考上了初中。新的学校在城东,离科苑小学很远,我住校,一个月才回一次家。初中的节奏跟小学完全不一样,功课多、考试密、竞争激烈,我光应付学业就焦头烂额了。那颗铁弹珠和那颗玻璃弹珠被我塞进了抽屉最里面的角落,压在一堆旧课本下面,一年没有拿出来过。
初一那年寒假我回了一趟科苑小学,站在校门口往里看了看。铁门还是那两扇掉漆的铁门,操场还是那片裂了缝的水泥地,老槐树还在,歪着脖子,光秃秃的枝丫上落了一层雪。我在校门口站了五分钟就走了。门卫大爷问我找谁,我说不找谁,就是想看看。
他问我是不是以前在这儿上过学,我说是。
他又问哪一届的,我说了一个年份,他想了半天说没印象。
没印象就对了。谁会记得一群九岁的孩子呢?谁会在意二十多年前某个冬天,有一个男孩没能等来他的好朋友?
高中三年我几乎没再想起罗云。高考的压力像一座山压在每个人头上,我没日没夜地刷题、背书、模考,脑子里塞满了函数公式、英语单词、文言文默写,连做梦都是在考场上答题卡没涂完惊出一身冷汗。我的目标是考出这座小城,考到南方去,越远越好。
我做到了。高考成绩出来那天,我查完分数,超了一本线四十分。我爸难得笑了一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行啊你小子。我奶奶煮了一桌子菜,鸡鸭鱼肉全上了,还把邻居叫来一起吃饭,逢人就说我孙子考上大学了。
那个暑假我收拾东西准备去学校报到,翻遍了家里的抽屉柜子,想找几本旧书带去看。我把抽屉一个个拉开,在最底层那个好久没动过的角落里,翻到了一堆旧东西——小学的成绩单、少先队臂章、断了腿的眼镜、几颗弹珠。
两颗弹珠。一颗铁的,磨得锃亮,另一颗玻璃的,透明里面嵌着彩色的弯月。
我蹲在抽屉前面,把两颗弹珠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凉丝丝的。
那一瞬间有什么东西在心里扯了一下,不太疼,像是被一根细线轻轻勒住了某个地方。
我想起来了。
罗云。
我说过我不会忘记他的。我说过每年清明要去给他烧纸,每年忌日要记得。六年了,我去过一次吗?没有。六年了,我甚至不记得他具体是哪一天走的。腊月十六还是十七?我记不清了。他埋在哪里我也不知道。这座城市有几座公墓,哪一座里面躺着一个十二岁的男孩,他生前最喜欢吃他妈妈烙的葱油饼,最喜欢的玩具是一颗不值钱的铁弹珠,最好的朋友叫陈玥颖。
而那个叫陈玥颖的人,六年没有想起过他。
我把弹珠放了回去,合上了抽屉。
然后我站起来,继续收拾行李。该带什么衣服、什么书、什么生活用品,这些事占据了全部的注意力。我让自己忙起来,忙到没有空闲去想别的事。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自我保护机制——当你意识到自己辜负了什么的时候,大脑会自动开启屏蔽模式,让你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继续往前走。往前走就对了,别回头,回头会疼。
我就是这么做的。
大学四年,我在距离家乡一千多公里的南方城市度过。跟室友通宵打游戏、在社团混日子、追了好几个姑娘都没追上、挂了两科又补考通过、毕业前最后一个月突击论文熬了三个通宵。我的大学生活跟千千万万个普通大学生没什么两样,不好不坏,不上不下,平淡得像一杯白开水。
毕业,找工作,换了几份工作都不太满意,跳槽、租房、谈恋爱、分手、再恋爱、结婚。人生像被按了快进键,一晃就到了三十岁。
我进了那家大厂的时候,觉得自己终于熬出头了。体面的职位、不错的薪水、光鲜的办公环境,朋友圈里发一张工牌的照片能收上百个赞。我忙得要死,也飘得要命。加班到凌晨是常态,周末手机二十四小时待命,跟老婆说好要去看电影,一个电话打过来就得赶回公司。我觉得自己很重要,重要到缺了我就转不动。
三十三岁那年,我做了一个所有人都反对的决定——辞职创业。
我爸在电话里骂了我整整四十分钟,说我不踏实,说我不知道天高地厚,说我把好好的铁饭碗砸了。我梗着脖子跟他吵,说你不懂,说时代变了,说我要做自己的事业。挂了电话我气得手抖,觉得全天下没人理解我。
我老婆倒是没说什么。她只说了一句:“你想好了就行,我支持你。”
我感动得不行,搂着她说等我的工作室做大了,给你买大房子、买好车,咱们想去哪儿玩去哪儿玩。
头一年还好,靠着以前积累的人脉,接了几个项目,撑住了场面。第二年竞争变多,市场环境下行,老客户流失,新客户难找,工作室开始吃老本。第三年合伙人撤了,临走的时候跟我说,兄弟,不是我不信你,是我得养家。第四年彻底撑不住了,账上没钱了,员工工资发不出来,供应商堵在门口要账。
五年,我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创业者,变成了一个连一千块钱都拿不出来的废物。
创业失败后那几个月,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日子。每天窝在出租屋里不出门,胡子不刮,头发不洗,穿着同一件T恤能穿一个礼拜。手机调成静音,谁的电话都不接。失眠,整夜整夜睡不着,闭上眼睛脑子里全是账单、催款、贷款逾期的画面。
我开始想,陈玥颖,你这辈子是不是就是个笑话?三十七了,要钱没钱,要事业没事业,连给老婆买件新衣服的钱都掏不出来。你到底在干什么?你这三十七年到底活了个什么劲?
人穷的时候有两个毛病,一是想太多,二是回忆太多。我开始没日没夜地回想过去的事,像一个溺水的人在拼命抓取任何能浮起来的东西。
我想起小时候住的那个老房子,阳台上的君子兰,我奶奶坐在太阳底下择菜的样子。想起我爸下班回家往沙发上一躺,靴子不脱就往茶几上搁。想起小学操场上那棵歪脖子老槐树,秋天的时候掉一地黄叶子,值日生扫都扫不完。
可我想不起来罗云。
不是想不起来这个人——他的名字、他的样子、他缺的那颗门牙、他皱巴巴的作业本——这些我都记得。我想不起来的是那段日子我到底是怎么过的。他走了以后,我是怎么面对那个空座位的?我是怎么走过那条再也不会遇见他的巷子的?我的九岁、十岁、十一岁,是怎么一天一天地把他的名字从嘴边咽进肚子里,最后连想都不再想的?
我想不起来这些。或者说,我不敢想。
最讽刺的是,我自以为这二十六年过得人模狗样的,读了大学,进了大厂,创了业——虽然最后创业失败了,但好歹也算是个有经历的人。我从来没觉得自己亏欠过谁,没做过什么亏心事。
可罗云他哥说得对。
我答应了去看他,我没去。他说他等我,他到死都在等,我没去。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浑身插满了管子,化疗把他的头发都化没了,吃不下饭,喝不进水,疼得整夜整夜睡不着。在那些漫长的、黑暗的、看不到尽头的夜晚里,他会不会睁着眼睛望着病房的天花板,想,玥颖什么时候来?他今天会不会来?他明天一定会来的,他答应过的。
他一直想到最后的那一刻。我没来。
二十六年后,他哥坐在我对面,问我为什么。
我能说什么?
我说我当时九岁,我说我没有钱买车票,我说我爸不让我一个人去省城,我说我以为他会好的我没想到他会死。我可以找一百个理由为自己开脱,每一个理由都合情合理,每一个理由都情有可原。
可我就是没去。
一个九岁的孩子也许确实没有能力独自去省城看一个住院的朋友。一个三十七岁的成年人可以有一万种理由解释当年的无奈。可这些理由和解释,在你面对一个已经死了二十六年的人的时候,有什么用呢?
二十六年来,我上学、考试、恋爱、工作、结婚、创业、失败、挣扎,我忙忙碌碌地经营着我的人生,我遇到困难,我克服困难,我跌倒,我爬起来。我把所有这些都当成成长,当成历练,当成一个普通人在这个社会上摸爬滚打的正常经历。
我把罗云忘了。
不是忘记了他的存在,是忘了那件事——我欠他一个告别。
第四章:面试官成了我人生的镜子,照出了我最不堪的角落
从中诚建材出来,我没有打车。
五十块钱还在兜里,老婆早上塞给我的,皱巴巴的,被我攥了一路,汗浸得都软了。我应该打车回去的,省时间,省力气,我老婆特意嘱咐了的。可我不想。我需要走走,需要冷风吹一吹脑袋,需要把刚才在会议室里听到的每一个字都在风里消化掉。
我沿着建材市场旁边那条土路走,路边堆着沙子水泥,卡车来来往往,扬起一阵阵灰尘。灰尘落在我那件磨白了袖口的西装上,落在打了三遍鞋油也遮不住折痕的皮鞋上。我没躲,就那么走着,灰尘呛得我眯起了眼睛。
罗云他哥叫罗志强,后来我才知道全名。他没告诉我,是我自己查的。我从中诚建材出来后没有直接回家,在路边蹲着用手机搜索了中诚建材的工商信息,法人代表罗志强,四十二岁,经营这家建材公司十年了。规模不算大,但稳扎稳打,口碑不错。
他花了十年时间,从租一个小门面开始,一步一步做到现在三层楼的展厅。他身上没有那种暴发户的浮夸,也不像那种精明的商人,说话慢条斯理,目光沉稳,像一块被生活打磨了很久的石头,棱角还在,但不再扎人。
他找了我很多年,他说。
他为什么要找我?为了当面质问我为什么没去吗?为了替他弟弟出口气吗?我看他的样子不像。他说话的时候语气太平静了,平静得不太正常。那种平静不是修养好,不是克制,是真正的——他已经过了那个愤怒的阶段了。
愤怒烧完了,剩下的是灰烬,是疑问,是一种无处安放的执念。他弟弟到死都在念叨一个名字,他作为哥哥,就是想看看那个人是谁,长什么样,现在过得怎么样。用我们成年人的话来说,他就是想给自己的执念画个句号。
他没想到句号变成了问号。因为他看见了我简历上的信息,看见了我三十七年来的人生轨迹,看见了那些空白期和跳槽记录,看见了一个混得并不如意、正在努力找一份月薪六千块工作的中年人。
在他眼里,我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忘恩负义的、没心没肺的、冷血的?还是风光得意的、功成名就的、早就把他弟弟忘到九霄云外去的?
不管是哪一种,都不会是现在这副模样——一个连一千块都拿不出来、西装袖口磨白了还硬撑着来面试的失败者。
他大概也没想到。
我走在尘土飞扬的土路上,脑子里翻来覆去地回想罗云在病房里等我的样子。我没见过病房,没见过他最后的样子,这一切都是我脑补的。白色墙壁,白色床单,输液管的滴答声,空气里消毒水的味道。他躺在那里,瘦得脱了相,看着门口,门每开一次他就抬一次头。
不是他等的人,他就把头低下去。
门开了一次又一次,他的头抬起又低下,从早上到晚上,从前一天到后一天,从第一个星期到第二个星期。然后有一天,他不抬头了。不是不想抬了,是没有力气抬了。
我在土路上停住了脚步。
一辆拉沙子的卡车从我身边轰隆隆地开过去,司机按了一下喇叭,尖锐刺耳。我被喇叭声吓了一跳,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一条不认识的巷子里。两边是建材店的仓库,卷帘门拉下来一大半,露出里面堆得整整齐齐的瓷砖和卫浴产品。空气里满是水泥和油漆的味道。
我站在巷子中间,太阳明晃晃地照着,灰尘在光线里飞舞。我忽然觉得自己特别可笑。
三十七岁了,活得一塌糊涂,欠了一屁股债,连老婆都不敢正眼看。好不容易有个面试机会,还被二十多年前的旧账当场掀翻。我以为我是来求职的,结果人家是来给我上坟的——上的是我自己欠了二十六年没敢面对的债。
手机在兜里震了一下,是老婆发来的微信。
“面试怎么样?顺利吗?”
我盯着屏幕看了半天,打了几个字又删掉,删掉又打上。最后回了一句:“还行,回去跟你说。”
我不想让她担心。她跟着我这几年受的委屈够多了,我不想再让她为我的过去操心。可我该怎么跟她说呢?说我面试遇到了小学同学的哥哥,说我欠了一个死人的债欠了二十六年,说我现在满脑子都是一个十二岁男孩在病房里等我的画面?
她听了会不会觉得我矫情?会不会觉得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没必要这么折磨自己?又或者她根本不会说什么,只是默默坐到我旁边,把手放在我手背上。她一直都是这样,什么都不说,但什么都在手上告诉我了。
不管是哪一种,我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成年人的世界里,有些事情是没法用语言表达的。不是因为它们太复杂,是因为它们太简单了。简单到你一说出口就会觉得自己在矫情,在无病呻吟,在拿二十六年前的事为自己现在的失败找借口。
可我真的不是在找借口。我只是忽然发现,我的人生从一开始就是有窟窿的。我以为是平坦大道,踩上去才发现到处是坑。最大的那个坑,我二十六年来都在绕着走,绕了这么多年,终于一脚踩进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老婆没在家,大概是出去买菜了。茶几上放着一杯凉白开,用保鲜膜盖着,旁边是一碟切好的苹果,也盖着保鲜膜。她出门之前给我准备的,怕我面试回来渴了饿了。
我坐在沙发上,看着那碟苹果,保鲜膜上凝了一层细密的水珠,亮晶晶的。我拿起一块苹果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咽下去的时候嗓子眼发堵。
我打开手机,给我爸打了个电话。
响了很久没人接。我正准备挂,那边接了,我爸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还是那副粗声大气的调子:“咋了?”
“爸,我想问你件事。”
“说。”
我犹豫了一下。电话那头传来打火机的声音,啪嗒,他在点烟。
“我小学四年级那个冬天,我有个同学叫罗云的,你记得吗?”
沉默。只有烟丝燃烧时轻微的咝咝声。
“记得,”他说,“咋了?”
“他走的那天晚上,你是不是收到过他爸让人带回来的东西?”
“收到过。一颗弹珠,给你了。”
“那你知道他走之前一直在等我吗?”
又沉默了。这回时间更长。我听见他吸了一口烟,又长长地吐出来,声音混着烟草的气息,隔着电话都能闻到那种干燥的焦味。
“知道。”他说,声音忽然哑了,“他爸跟我说过。”
我攥紧了手机。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什么?告诉你他快死了?”我爸的声调忽然拔高了,带着一股无名火,可仔细听那火气的底下压着别的东西,颤颤巍巍的,“你还是个娃娃,我让你去省城医院看他,你看了又能咋?你能替他疼还是能替他死?你回来天天做噩梦,谁管你?”
我张着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还在说,声音越说越大,像是在跟我吵架,又像是在跟二十六年前的自己吵架:“你以为我不难受?我跟罗云他爸认识,收破烂的老罗,以前来过我们厂收废铁。他那孩子我看着都心疼,可我有什么办法?我能把你带去医院看最后一面,然后你一个九岁的娃,记一辈子?我舍不得你遭那个罪,你懂不懂?”
我懂了。
二十六年了,我第一次懂我爸当年为什么死活不让我去省城。不是怕我走丢,不是嫌请假麻烦,不是觉得一个同学不值得跑那么远。他是怕我看到那个画面,怕一个九岁的孩子直面死亡,怕我一辈子走不出来。
可他想错了。
我没有直面死亡,照样一辈子没走出来。
“爸,”我说,嗓子干得冒烟,“罗云他哥今天跟我说……他到走都在等我。”
电话那头彻底安静了。连打火机的声音都没了。过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挂了,才听见他叹了口气。
“你怨爸不?”
我愣了一下。怨他吗?怨他当年拦着我,让我连最后一面都没见上?怨他替我做了一个“为我好”的决定,让我背负了二十六年的愧疚?
我说不清楚。
“不怨,”我说,声音很轻,“我只是……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
“该咋办咋办。”我爸的声音恢复了那种不容商量的生硬,“你现在都当大人了,有啥事自己能做主。想去看看他就去看,不想看就拉倒,别磨磨唧唧的。”
说完他就挂了。
我听着手机里的忙音,忽然想笑。我爸就是这样的人,一辈子不会说软话,连安慰人都硬邦邦的。可我知道他在电话那头一定也在发呆,烟夹在手指间忘了抽。
我把手机丢在沙发上,仰头靠在沙发背上,盯着天花板上那盏落满灰的吊灯。傍晚的光线从窗户里斜进来,在地板上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
二十六年前,一个九岁的男孩在教室里跟我说“你比铁将重要”。
二十年前,那个男孩在省城的医院病房里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到闭上眼睛的那一刻,还在等他最好的朋友来看他。
现在,他的哥哥坐在建材公司的会议室里,用那双跟他弟弟完全不像的眼睛看着我,问我——你当年为什么没来?
我从沙发上坐起来,走到阳台,打开窗户,傍晚的风灌进来,带着城市特有的烟火气。楼下有人在遛狗,狗绳子拖在地上哗哗响。远处高架桥上的车流像一条发光的河流,红的尾灯,白的车灯,川流不息。
二十六年前的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我欠罗云的,也许一辈子都还不了。人死不能复生,我不能穿越回那个冬天握着他的手说我来晚了。这种遗憾一旦成型,就是永久的,石头一样,搬不动,化不掉。
他哥哥给了我一个地址。不是罗云的墓地,是那本日记。他说日记还在,我想看的话,随时可以去找他。他给我地址的时候把纸条压在茶杯底下,推过来的时候手指在纸面上停留了两秒,好像不太确定自己该不该这么做。
我当时没说要去看,也没说不要。
我把那张纸条从口袋里掏出来,展开,上面一行字写得端端正正:清平路老财政局家属院3号楼1单元202。
不是公司地址。是他家的地址。
这个动作本身在告诉我,这是私事,不是公事。他把我当成了一个跟他弟弟有关的故人,而不是一个来应聘的陌生人。
我把纸条叠好,重新放回口袋。
明天去不去?我还没想好。
但我把床头柜的抽屉拉开了。那颗铁弹珠和玻璃弹珠还在,压在一堆旧东西下面。两块橡皮,早就硬得像石头了。花生糖的包装纸,字都化没了。我把两颗弹珠拿出来,放在手心里。铁的那颗被我磨得更亮了,玻璃的那颗还是老样子,里面的彩色弯月对着灯光看,还是那么好看。
我把它们握在手心里,握了很久。
第五章:躲了二十六年,我必须直面那本日记
第二天早上我醒得很早。
天还没亮透,窗帘外面是灰蓝色的光,楼下早餐摊的老板正在支棚子,铁架子碰撞的声音叮叮当当的。老婆还在睡,呼吸均匀,一只手搭在我这边的枕头上,手指微微蜷着,像是在梦里也在等什么。我轻手轻脚地下了床,没开灯,摸黑穿好衣服。出门的时候我把那张写着地址的纸条揣进兜里,又把那颗玻璃弹珠也带上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带,就是觉得该带。
清晨的街道很安静,环卫工人在扫落叶,大扫帚划过地面的声音沙沙的,一下一下很有节奏。我站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跟司机说了地址。司机是个五十来岁的大叔,嘴里叼着根没点着的烟,听完地址嗯了一声,一脚油门就窜出去了。
清平路在老城区,财政局家属院是个九十年代初建的小区,六层的红砖楼,外墙斑驳得厉害,爬山虎枯死的藤蔓像血管一样扒在墙上。院子不大,停着几辆电动车和一辆收废品的三轮车,车斗里装着半车纸壳。看到那辆三轮车的时候我心里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闷闷的。
三号楼在院子最里面,单元门是老式的铁门,漆掉得差不多了,露出生锈的铁皮。我站在门口,手指在兜里摸着那颗弹珠,凉的,硬的,实在的。
楼道里很暗,声控灯坏了一半,另一半亮起来也是昏黄的光,照得墙壁上的霉斑像一幅幅抽象画。二楼,202室,一扇老式的防盗门,门框上贴着去年的春联,已经褪色卷边了。
我站了很久。大概有两三分钟,手抬起来又放下,放下又抬起来。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的,比平时快。一个三十七岁的男人站在一扇陌生的门前,怕什么?怕那本日记里写了什么?怕看到他当年怎么在病房里等我、怎么从期待变成失望、怎么在最后一刻还在念叨我的名字?
我怕。我怕极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敲了门。
开门的是罗志强。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家居T恤,脚上是塑料拖鞋,手里还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茶。看见是我,他没什么意外的表情,只是往旁边让了让,说了句:“来了。”
不是问句,是陈述句。他知道我会来。
屋子不大,两室一厅,收拾得干干净净。客厅的摆设很简单,布沙发,玻璃茶几,墙上挂着一幅十字绣,绣的是花开富贵,针脚不太整齐,像是初学者绣的。电视柜上摆着几个相框,其中一个是黑白的,照片上一个圆脸的男孩咧着嘴笑,门牙缺了一颗。
我站在那张照片前面,挪不动脚。
“那是他十岁那年照的,”罗志强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学校组织春游,在公园门口拍的。他回来跟我显摆,说这张拍得最好看。”
是好看。笑得没心没肺的,眼睛里全是光。校服的领子翻得乱七八糟,红领巾歪到一边,脸上不知道蹭了什么东西,黑了一块。这就是罗云,从头到脚都是我记忆里的样子。
“坐吧。”罗志强指了指沙发。
我坐下来,他也坐下来,把茶杯放在茶几上。我们之间隔着一米的距离,谁都没说话。窗外的天彻底亮了,阳光照进来,落在茶几上,灰尘在光柱里慢慢飘。
“我想看日记。”我说,声音比我想象的要哑。
罗志强点了点头,站起来走进卧室。过了一会儿出来,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信封已经旧得发黄了,边角磨得起了毛。他把信封放在茶几上,推到我跟前。
“都在这里面,”他说,“他住院那两个月写的,不太多,有时候疼得写不了。你看吧,我去阳台抽根烟。”
他拿了烟灰缸去了阳台,把推拉门关上。隔着玻璃,我看见他背对着我,烟雾从他头顶升起来,被风吹散。
我低头看着茶几上那个牛皮纸信封,手指碰到纸面的时候,感觉像是碰到了什么烫手的东西。我把它打开,从里面抽出一叠纸——不是日记本,是散装的,大小不一,有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有医院的便签纸,还有几张是药盒背面的硬纸板,用铅笔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字迹跟我记忆中一模一样,歪歪扭扭,丑得亲切。只是越往后翻,字迹越潦草,笔画越抖,像是写字的人越来越没有力气了。
我把第一张纸拿起来。是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的边缘毛糙糙的,上面印着淡绿色的格子线。
“11月15号,阴。今天来省城医院了,好远,坐了好久的车。医生抽了我好多管血,疼。我爸说住几天就能回去,我想快点回去,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
“11月18号,晴。病房里有三个小孩,对面床的是个妹妹,头发剃光了,她说她也在化疗。化疗是什么?我爸说是打针把坏细胞杀死,我说那我也化。我爸没说话,出去抽烟了。”
我一页一页地往下看,手指越来越僵硬,喉咙越来越紧。
“11月23号,疼。今天特别疼,骨头里像有虫子在咬。护士给我打了止痛针,打完就困,醒了又疼。我妈哭了,我说不疼了不疼了她还是哭。大人怎么这么好骗。”
“11月29号,不知道什么天气,出不去。今天吐了三次,什么也吃不下。我妈做了葱油饼带来,我闻着就想吐,不敢跟她说,假装吃了,偷偷扔了。爸说玥颖他爸打电话来了,说玥颖想来省城看我。”
我看到这里,呼吸停了一拍。我爸给他爸打过电话?我爸从来没跟我说过。是了,他说过“我跟罗云他爸认识”,他认识。他背着我打了电话,然后转头告诉我不能去。
“12月3号。今天精神好一点了,能坐起来了。我给玥颖写信了,让我爸带回去。不知道他收到没有。写了啥我都忘了,反正就是让他来看我呗。我有好多话想跟他说,拿起笔又想不起来。反正他来了就知道了。”
“12月8号。还没来。可能信还没送到,我爸说送到了送到了。那肯定是玥颖家里忙,他爸上班忙,他奶奶身体不好,他得帮忙干活。没关系,反正快放寒假了,他说过放寒假就来的。我相信他。”
他说过放寒假就来的。
我没说过这句话。我在心里计划的是放假就去,但我没跟任何人说过。罗云写在日记里的“他说过”,是他自己替我想的。他觉得我一定会去,所以他替我说了这句话,然后相信它。
“12月15号。今天又发烧了,烧到快四十度,迷迷糊糊的。妈说我烧糊涂了,一直在喊玥颖。我没听见我自己喊,可能烧糊涂了吧。护士阿姨进来说有人来看我,我以为是他,结果是隔壁床妹妹的姑姑。算了。”
这一页的铅笔字迹格外潦草,有几个字被水渍晕开了,模糊成一片。我不知道那是水还是眼泪。
“12月20号。化疗没用。我今天偷听到医生跟我爸说话了,站在门外说的,以为我睡着了。其实我醒着。医生说情况不太好,我爸问还有没有办法,医生说他们尽力了。我没听完,拿被子蒙住头。我不怕死,我怕我妈哭。”
“12月24号。明天就是圣诞节了,护士阿姨说圣诞节许愿会灵。我许了一个愿,不能写出来,写出来就不灵了。”
我翻过这一页,下一页是最后一张。纸的材质跟前面不一样,是医院的那种浅蓝色的便签纸,印着“省人民医院”的红字。日期是12月27号,距离他走,没有几天了。
这一页的字最少,只有短短几行,笔迹虚得厉害,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写完这几个字。
“玥颖,你不来也没事。我猜你肯定是有事走不开,我不怪你。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跟护士阿姨说了,让她帮我留一颗弹珠给你,是我姐给我买的,很好看的。”
“你要是以后想我了,就看看那颗弹珠。你要是把我忘了,也没关系。”
你要是把我忘了,也没关系。
我闭上眼睛。眼睛是干的,没有眼泪。只是闭着,不想睁开。
他到最后都没有怪我。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了管子,疼得整夜整夜睡不着。他最好的朋友始终没来看他,他在日记里写了十几天的等待,从希望写到失望,从失望写到释然。最后的最后,他用一双抖得几乎握不住铅笔的手,写下了这样一句话。
你要是把我忘了,也没关系。
我算什么朋友?我算什么东西?
我睁开眼睛,把最后那张纸轻轻放在茶几上,跟其他纸页叠在一起,对齐,放好。动作很慢,像在处理一件随时会碎掉的旧瓷器。
阳台的推拉门响了。罗志强走了进来,烟已经抽完了,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烟草味。他看了一眼茶几上那叠纸,又看了看我,什么也没说,重新坐回沙发上。
我把弹珠从兜里掏出来,放在茶几上。那颗玻璃弹珠,里面嵌着彩色的弯月,二十六年了,还是那么透亮。
“这是他给我的。”我说,声音不像我自己的。
罗志强低头看了一眼,嘴角动了动,似乎想笑,又没笑出来。
“我知道,”他说,“我姐在医院门口的小卖部给他买的,五毛钱一颗。他高兴了好几天,说等出院了拿去跟同学打弹珠。后来他跟我姐说,不打弹珠了,这颗要留着,送给一个人。”
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喉咙里像堵了一团棉花。
“他住院那两个月,”罗志强靠在沙发上,目光落在那张黑白照片上,语气平淡得像在讲别人的故事,“每天都在等。早上查完房,他就开始看门口。有人推门进来,他眼睛就亮一下。不是你的话,他就把眼睛转回去。他也不失望,至少表面上看不出来。他就跟没事人一样,该干嘛干嘛。到了晚上,他妈给他擦脸的时候,他才会问一句——妈,玥颖他爸打电话了吗?”
“我从头到尾没听到他抱怨过你一句。”罗志强转过来看着我,“一句话都没有。走的那天早上,他清醒了一阵子,跟我妈说,妈,别怪玥颖,他肯定是有事。”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放在膝盖上的双手。这双手三十七岁了,骨节粗大,皮肤粗糙,指甲缝里有洗不掉的灰。这双手写过作业、敲过键盘、签过合同、握过无数次陌生人的手。可这双手从来没有握住过罗云的手,跟他说一声——兄弟,我来了。
“我欠他的。”我说。
“你是欠他的。”罗志强的语气忽然变了,不再是之前的平静,多了一层薄薄的、不易察觉的锋利,“你知道我为什么找你这么多年吗?”
我抬起头看他。
“不是要怪你。”他说,“他走的时候我才十七,刚上高二。那是我这辈子最难受的一段日子,我爸妈崩溃了,我没时间崩溃,我得撑着。他走以后那几年,我妈隔三差五就会念叨你——玥颖那孩子也不知道怎么样了,罗云要是还活着应该跟他一样大。我妈不怪你,她从来没怪过你。她就是惦记,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他顿了一下,低头看着茶几上那颗弹珠。
“后来我大了,工作了,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孩子。有一天我儿子发高烧住院,我在医院走廊里守了一夜,忽然就想起了我弟弟。想起他一个人在病房里躺着,眼巴巴看着门口的样子。然后我就开始找你。”
“就是想看看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值不值得我弟弟记一辈子。”
他看着我,目光很平静,没有审判,没有谴责。
“那你觉得呢?”我问。
罗志强没有马上回答。他端起茶几上的茶杯喝了一口,放下,杯底碰在玻璃面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
“值不值得,不是我说了算,”他说,声音低沉,“他说了算。”
他指了指茶几上那叠日记。
“他说的,你看到了。”
我把那颗弹珠重新握在手心里。二十六年前一个十二岁的男孩说玥颖比铁将重要,二十天后他又说你要是把我忘了也没关系。一个人的心胸得有多宽,才能在被辜负之后说出这种话?那不是豁达,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不会豁达。那是他太在乎我了,在乎到舍不得怪我。
可这不代表我不该怪自己。
我们沉默了很久。阳光从茶几上移到了墙角,灰尘在光柱里缓缓浮动。
“你工作找到了吗?”罗志强忽然换了个话题,语气也从刚才的低沉变成了日常聊天的调子。
我愣了一下,摇了摇头:“还没。”
他嗯了一声,想了想说:“你要是愿意的话,来我这儿干。销售岗,底薪不变,六千加提成。干的好了,提成上不封顶。”
我张了张嘴。
“你别想多,”他抬手制止了我还没说出口的话,“不是同情你,也不是看在我弟的面子上施舍你什么。我这儿本来就缺人,你的简历我看过了,大厂出来的,创业也有经验,能力没问题。公是公,私是私,干不好一样走人。”
他说得公事公办的,可我知道不是那么回事。他看着我的眼神里,有一样东西是公事公办里不会有的。
“罗总……”
“叫我老罗就行,”他站起来,把烟灰缸拿起来往厨房走,“小公司,不讲那些虚的。”
他走到厨房门口,停了一下,没有转身。
“你来不来,你自己定。但我跟你说句实话——我弟要是还活着,他肯定希望你离他近一点。”
他说完就进了厨房,水龙头哗哗响起来。
我坐在沙发上,听着厨房里洗碗的水声,手里攥着那颗弹珠,攥得手心发烫。茶几上那叠日记安安静静地躺在阳光里,最上面那张是最后一张,罗云用尽了最后力气写的那几个字,歪歪扭扭地对着我。
你要是把我忘了,也没关系。
我没忘,罗云。
二十六年了,我欠了你一场告别,欠了你一次探望,欠了你无数个应该在那个冬天完成却永远没有完成的承诺。这些我都还不了了,永远也还不了。一辈子都还不清。
但如果我能离你近一点,哪怕只是离你曾经的记忆近一点,离你哥说的那个“希望”近一点——我愿意。
我把日记重新装回牛皮纸信封里,小心地折好封口,放在茶几上。
然后我站起来,走到厨房门口,看着在里面洗碗的罗志强,那个跟罗云一点都不像的哥哥。
“罗总——”
“叫老罗。”
“……老罗,”我叫得有点别扭,嘴皮子不太适应这两个字,“周一开始上班,行不行?”
水龙头关上了。罗志强转过身来,手在围裙上擦了两下,没什么表情,点了点头。
“八点半上班,别迟到。”
他转身继续洗碗,水流哗哗的,声音盖住了一切。
我站在厨房门口,清晨的阳光照在我的背上,暖和和的。手里那颗弹珠被我的体温焐热了。
二十六年来,它第一次是热的。
第六章:在中诚建材重新开始,每一笔订单都像在还债
周一早上七点我就起了床。
老婆还睡着,昨晚上她听我说完面试的来龙去脉,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说了句“该去”。就两个字,没了。她不是不爱说话,她是在我需要的时候给我最需要的——不盘问、不审判、不替我感慨。她知道这件事压在我心里二十六年了,不需要别人再往上加任何重量。
我穿上那件袖口磨白了的西装,对着镜子刮了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把那些邋遢的、灰暗的、不敢照镜子的日子一并刮掉了。出门的时候老婆醒了,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冲我摆了摆,迷迷糊糊说了句“加油”,然后又睡过去了。
建材市场早上八点就已经热闹起来了。货车进进出出,搬运工扛着瓷砖马桶上上下下,电喇叭里循环播放着“清仓处理全场五折”,空气里满是灰尘和柴油机的味道。中诚建材的卷帘门已经拉起来了,展厅里灯光明亮,前台那个小姑娘正在擦桌子。
“陈哥早,”她冲我笑了一下,“罗总说了,你来了直接去二楼,你的工位在销售部。”
销售部在二楼走廊尽头,是个大通间,七八个工位,靠窗那排能看到建材市场的全景。我到的时候罗志强已经在了,站在一张空桌子前面,往桌上放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一本产品手册、一沓名片。
“这是你的位置,”他指了指那张桌子,“电脑是新的,系统已经装好了,产品手册你先看三天,把产品线熟悉了再说。不懂就问,别自己瞎琢磨。”
说完他就走了,没有欢迎仪式,没有热情寒暄,干净利落。
我坐下来,翻开那本产品手册。中诚建材主营的是卫浴和瓷砖,代理了四五个品牌,从高端进口到国产平价都有。产品型号密密麻麻印了厚厚一本,各种规格、材质、工艺、价格、适用场景,看得人眼花缭乱。旁边工位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穿着蓝色工装,正在打电话跟客户确认订单,电话挂了他转过头来看我。
“新来的?”他伸出手,“孙建军。”
“陈玥颖。”我握了一下他的手,粗糙有力,是常年干体力活的手。
“以前干过建材吗?”
“没,以前做互联网的。”
孙建军挑了挑眉毛,那个表情不算是轻视,更像是好奇——一个搞互联网的跑来卖瓷砖,跨度确实大。但他没追问,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有啥不懂的问我,这行没啥难的,就是得勤快。”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过得像一块海绵,拼命吸水。产品手册我翻来覆去看了三遍,型号参数背了一大半,展厅里的样品我一件一件地摸过去——马桶的釉面、瓷砖的吸水率、花洒的出水模式,每一个细节都记在笔记本上。中午吃饭的时候孙建军带我去建材市场后面那排小饭馆,一人一碗拉面,一边吸溜面条一边给我讲这行的门道。
“干建材销售,光懂产品不行,你得懂人,”他拿筷子点着桌子,“来买建材的分三种人——装修公司的是行家,你跟他说参数、说性价比就行;包工头关心的是回扣和账期,你得会来事;最难搞的是散客,一家子来的那种,老婆要好看、老公要便宜、老的怕甲醛、小的嫌颜色丑,你一个人得哄四个人开心。”
我拿本子记下来。孙建军看着我的本子笑了一声:“你还真记啊?行,认真的都不差。”
罗志强第一周没怎么搭理我。他每天进进出出的,有时候在仓库那边待一上午,有时候在办公室跟供应商打电话,偶尔经过我的工位会扫一眼我在干什么,什么也不说就走了。他跟我说话的方式很像他这个人——不废话,不套近乎,有事说事。有天下班的时候他路过我桌边,看了一眼我记的那本笔记,翻了两页,还是什么都没说,走了。
第二天我桌上多了一本行业杂志,是最新一期的,封面故事写的是“建材行业渠道下沉趋势分析”。我知道是他放的。他们兄弟俩在某些地方出奇地像——做得永远比说得多。
第二周开始,孙建军带我去跑客户。我跟着他跑了建材城里十几家装修公司和工程队,发名片、递样品册、请人吃饭。吃饭的时候孙建军能跟一个认识不到半小时的包工头喝出兄弟的感觉,我坐在旁边陪笑陪酒,学着他的方式跟人打交道。有时候一顿饭吃下来,什么都没谈成,就是把关系混了个脸熟。孙建军说这就是积累,急不来。
第三周我自己独立跑。早上八点半到公司打完卡就出门,一家一家地扫街,从城南跑到城北,从建材市场跑到新开盘的小区门口蹲装修队。建材城里的竞争比我想象的激烈得多,同样的瓷砖,隔壁那家能便宜三个点,同样的马桶,对面那家能多送一套配件。我的名片递出去十张,能接到一个回电就算不错了。
第一个月我只签了两个小单子,加起来提成不到一千块。算上底薪,拿到手六千出头。我回到家把工资条放在茶几上,老婆看了一眼,说:“挺好,比上个月强。”
上个月我零收入。
我在中诚建材的第一个月没有做成什么惊天动地的大单子。我只是像一个初学者一样,一点一点地学习,一次一次地碰壁,一笔一笔地积累。这个过程很慢,很枯燥,很没有成就感。跑了一天回到公司,鞋底磨得薄了一层,嗓子说得冒烟,一看业绩表还是垫底。
晚上回家老婆已经睡了,桌上留着一碗粥和一碟咸菜,用保鲜膜盖着。我坐在餐桌前一个人喝粥,喝到一半想起小时候罗云家那条巷子,想起他妈妈烙的葱油饼。那些画面隔了二十多年,忽然变得无比清晰,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事。
我把碗放下,从兜里掏出那颗铁弹珠放在桌上。我现在每天出门都带着它,跟手机、钱包、钥匙放在一起。不是因为迷信,是我需要它在。它像一个提醒,提醒我每一天都是赚来的。
孙建军说得对,建材这行没什么难的,就是得勤快。第二个月我的业绩翻了三倍,签了一个装修公司的季度采购合同,又跟了两个工装项目的订单。第三个月又翻了一倍。我的名片在建材城里开始有人认了,打电话来问报价的人变多了,有些包工头开始主动约我吃饭。
罗志强还是不怎么跟我说话。但有一天下班后,他路过我的工位,看见我还在加班整理客户资料,站了一会儿。
“楼下有家砂锅粥不错,去不去?”他问。
这是三个月来他第一次主动找我吃饭。
砂锅粥店在建材市场东门出去左转,店面不大,六张桌子,墙上贴着红底黄字的菜单,油烟把墙纸熏得发黄,但粥是真不错。我们要了一锅虾蟹粥,热气腾腾的,鲜味直往鼻子里钻。
罗志强埋头喝了两碗粥,一句话没说。我也不急,就跟着喝。砂锅粥烫嘴,得小口小口地喝,吸溜吸溜的声音此起彼伏。
“你干得不错。”他忽然开口了,眼睛还盯着碗里的粥,像是在跟粥说话,“孙建军跟我说了,你这几个月进步挺快。”
“还差得远。”
“当然差得远,”他抬起头来看我,“你以为建材这行几个月就能摸透?这行水深的很,渠道、人脉、行情波动,哪一样都够你学好几年的。我说的是态度——你态度不错。”
我不知道接什么,就继续喝粥。
“你记得咱俩第一次见面,面试那天吗?”他问。
“记得。”
“我坐在那儿看了你简历五分钟,其实不是在看你简历。”他把勺子放下,靠在椅背上,“我在想要不要告诉你。我怕说出来你会觉得我在刁难你,或者觉得我拿我弟的事来绑架你。我要真是那种人,我弟在天上得恨我。”
“结果你说了。”
“嗯,没忍住。”他嘴角扯了一下,算是个笑,“我问你,你是不是也想知道答案——我找了你这么多年,找到之后我想干什么?”
我端着碗看着他。
“我最开始是想揍你一顿,”他说得坦坦荡荡,“十六七岁的时候,天天想。后来长大了就觉得揍一顿没意思,揍完了呢?我弟能回来吗?不能。我再长大一点,就想,我得找到你,看看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万一你是个混蛋呢?万一你过得特别好、人模狗样的、压根不记得我弟是谁呢?我心里得有个数。”
“结果呢?”我问。
“结果你是个连一千块钱都拿不出来的倒霉蛋。”他低头笑了一声,“西装袖口都磨白了还穿来面试,简历上创业失败的空窗期也不掩饰。我当时就在想——这个人没忘。他要是忘了,他不会混成这样。”
这话听着不像夸人,但我听懂了。
我们喝完那锅粥,一人又吃了两个烤蚝。结账的时候他要付,我拦住了,我说我来。他看了我一眼,没推让,让我付了。六十八块钱,我用手机扫的码。这是我请他的第一顿饭,也是我欠他家的第一笔债——用六十八块钱还的,远远不够,但开始了。
那之后我们的关系还是老样子,工作上他是我老板,我是他员工,该怎么样怎么样。我业绩不好的月份他照样在周会上点名批评,该扣绩效扣绩效,不含糊。但隔三差五的,下班后他会路过我工位问一句“砂锅粥去不去”。去的次数多了,我们从工作聊到了别的。
他跟我说他小时候的事。罗云比他小五岁,他爸妈忙收废品,罗云基本上是他带大的。上哪儿都跟着,像条小尾巴。他上初中那会儿嫌弟弟烦,老躲着他。有一回他把罗云关在院门外不让他跟,罗云就坐在门口哭,哭了一个多小时,他妈回来才把门打开。那天晚上罗云发烧了,烧得迷迷糊糊的还拽着他的袖子说“哥你别不要我”。
“后来他住院的时候,我每个周末坐大巴去省城看他,”罗志强坐在砂锅粥店里,手里转着一根筷子,“有一次他跟我说,哥,你别老来看我了,你还要上课呢。我说没事,我成绩好,少上两天课不耽误。他就笑,笑得跟以前一样,缺一颗门牙,傻乎乎的。”
他的筷子转着转着停了,盯着桌面上的一小块油渍发了好一会儿呆。
“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他说,声音压得很低,“就是那天没跟他说实话。我应该告诉他,不是我不耽误课,是我怕他下次化疗撑不过来,我怕我不来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我看着他的侧脸,砂锅粥店的灯光昏黄,照在他脸上,把那些细密的皱纹照得更深了。
“他肯定知道的。”我说。
罗志强没接话。他把筷子放下,站起来去结了账。这回我没跟他抢。
第七章:事业爬上正轨,心结还没解开
第二年春天,我在中诚建材干满了一年。业绩进了销售部前三,工资加提成超过了我在大厂时的收入。我用攒下来的第一笔奖金,把欠的房租和几笔网贷全还清了。
还清最后一笔贷款的那天,我用手机银行转完账,看着屏幕上“还款成功”四个字,在工位上坐了很久。孙建军以为我在发呆,过来拍了我一巴掌说发什么愣呢,客户的电话回了吗。我说马上回,然后去了趟厕所,在隔间里站了两分钟。
没有哭。就是觉得胸口有一块压了很久的石头终于被搬开了,呼吸突然顺畅了许多。给老婆转了一万块钱,让她去买件好点的羽绒服。她去年冬天穿的那件还是结婚前买的,袖口都磨薄了,白色的羽绒钻出来,远看像沾了一身雪花。
她收到转账给我发了个问号。我回了两个字:奖金。她又发了一个大拇指的表情包,然后又发了一条:晚上想吃什么?排骨行不行?
我盯着那行字,觉得日子终于有点热乎气了。
日子好起来之后,我做了一件事。我找人打听到了罗云的墓地。公墓在城北二十公里外的山坡上,依山而建,一排一排的墓碑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像沉默的士兵。罗云的墓在偏西的位置,墓碑不大,青灰色的花岗岩,碑上刻着他的名字和生卒年份,上面贴着一张小小的瓷像,是他十岁那年照的那张——圆脸,缺门牙,笑得没心没肺。
碑前放着一束已经干枯的菊花,不知道是谁放的。他妈吧。
我把带来的东西一样一样摆好。三颗花生糖,一包方便面——省城那种花花绿绿牌子的,我找了很久才在一家进口食品店找到。一块橡皮,铁的那颗弹珠。还有一封信。
信很短,我写了好几遍,撕了好几张纸,最后只剩一段。
“罗云,对不起,我来晚了,晚了二十六年。你是对的,我是有事走不开。但这个事不够大,不够大到可以不来见你。我欠你一个解释,更欠你一句——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一直都是。这句话也是认真的,我从来没笑话过你。”
我把信压在弹珠下面,站起来,站了一会儿又蹲下去,把那颗铁弹珠捡了起来。
犹豫了很久,放回了兜里。
不行,这颗不能给你。这颗我还得留着。你送我的就这颗留最久,二十六年了,让我再多留几年。下次来的时候,我再带给你。
我没说出口,在心里说的。他应该能听见。
那天从公墓回来的路上,我第一次感到一种奇异的平静。不是解脱,不是释然,不是那种“我终于还了债”的轻松感。是另一种东西——像是心里那个一直化脓的伤口终于被揭开了,见了光,通了风,虽然还在疼,但至少不会再烂下去了。
我以为这就是结尾了。去了墓地,说了对不起,日子继续往前走。
罗志强也是这么想的。
那年秋天公司团建,在郊区一个农家乐,烧烤、钓鱼、打牌。罗志强喝了点酒,拉着我在鱼塘边上坐着,一人一根钓竿,半天没钓上来一条。晚霞把水面染成橙红色,芦苇在风里沙沙地响。
“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来着,”他眯着眼看着水面上的浮漂,“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把我弟忘掉的?”
这个问题我在心里问过自己无数遍。
“初中,”我说,“具体什么时候说不清楚。一开始是不敢想,一想就难受,就把那些东西全塞进抽屉里。塞着塞着就真的不想了。后来上了高中,学业一忙,更没空想。人的脑子就这么大,新的东西进来,旧的就被挤到角落里去了。”
“那后来呢?大学,工作,结婚……一点都没想起来?”
“想起来过。”我握着钓竿,手心出了汗,“收拾东西的时候翻到过他送我的弹珠,心里揪了一下。但就是揪了一下,很快又放下了。我不敢深想,一深想就觉得对不起他。越是觉得对不起,越不敢想。就这么着,二十六年就过去了。”
罗志强沉默了很久。浮漂动了一下,他没拉。
“你不容易。”他忽然说。
我愣了一下。
“我找你的这些年,打听过你。”他把钓竿放在支架上,转过身来看着我,“你爸妈离得早,你爸把你拉扯大。你小学的时候没人跟你玩,你到了科苑小学才交到我弟这一个朋友。后来你念书、考学、工作,一步步都是自己扛过来的。你创业失败了,你也没跑路,硬撑着还债。”
他停了一下,声音变得很轻。
“你也不容易。”
我低着头看着水面,浮漂在橙红色的波光里一上一下。
“你弟比我难多了。”我说。
“那是,”罗志强笑了一下,笑得有点苦,“但你跟他不一样。他是我弟,我再心疼他也是我弟。你是我什么人呢?你是他朋友。一个九岁的孩子,能做一个朋友做到让你内疚二十六年,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够了。”
他拿起钓竿重新甩出去,鱼线在空中划了一道弧,落在远处的水面上,激起一小圈涟漪。
“我也得谢谢你,”他说,“那天来面试,你有勇气承认你是谁。你要是一口咬定不记得罗云是谁,我拿你一点办法都没有。你承认了,这就够了。”
我看着他的侧脸,在傍晚的光线里,他的轮廓跟罗云一点都不像。可他说这话的时候,嘴角微微往上翘的样子,跟那个缺了门牙的男孩有七分神似。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待了很久。没有开灯,就坐在黑暗里。窗外的月亮又大又圆,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落在地板上,一条细细的白线。
我从抽屉里翻出那颗铁弹珠,放在手心里,对着月光看。二十六年了,它表面的镀层被磨掉了一小块,露出里面暗灰色的铁芯。那道磨痕是我用大拇指经年累月摩挲出来的,像一条细细的、通往过去的隧道。
我把弹珠举到眼前,透过那道磨痕往里看。
我看到了科苑小学的操场,水泥地裂着缝,狗尾巴草从缝里钻出来。看到了那间教室,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置,窗户开着,九月的风带着法国梧桐叶子的味道吹进来。看到了一个缺了门牙的男孩趴在桌上,用铅笔的橡皮头戳我的后背。
“橡皮借我一下。”
“明天还。”
我闭上眼睛,把弹珠攥在手心里,攥得很紧。
明天还。你总是说明天还。你欠我的橡皮到现在还没还呢,罗云。
第八章:三十八岁这一年,我终于学会跟过去和解
又过了大半年,中诚建材的业务版图扩到了邻市,罗志强让我负责新市场的开拓。他说这话的时候是在办公室,公事公办的语气,把一份项目计划书推到我面前。
“那边的市场调研已经做完了,团队你自己搭,预算在附件里。给你半年时间把渠道铺开,有问题随时找我。”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放在计划书上面。
“还有这个。”
我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对折的纸,纸面泛黄,边角有些磨损,显然有些年头了。字迹是罗云的,歪歪扭扭地挤在纸面上,每个字的最后一笔都习惯性地往上翘,像一排努力想要飞起来的小虫子。
这封信不是日记。收件人写的是“玥颖”,落款日期是十二月二十七号——就是他走的那天。跟日记里最后那一页是同一天,但那页日记只有几行字,这封信写了满满一页。
“玥颖,这封信是我让我姐帮我写的,我说一句她写一句。我的手没力气了,写出来的字太丑,怕你认不出来。这段话,你帮我带给玥颖,我姐问我要写啥,我说你写就是了。”
接下来的字迹变了,工整了许多,是他姐姐的笔迹。
“玥颖,你不来也没事。我猜你肯定是有事走不开,我不怪你。我姐姐说可以帮我寄给你,但我想了想还是不寄了。万一你收到了信还是来不了,你会更难受。我不想让你难受。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从你帮我跟张海涛打架那天起就是了。我跟我哥说过你,跟我姐说过你,跟我妈也说过你。我说我有个同学叫陈玥颖,他特别厉害,他为了我跟班里最壮的人打架,鼻子打出血了都没哭。我要是能像他那么厉害就好了。”
“我这几天老是想起以前的事。想起你家阳台上的君子兰,你说你奶奶养的,养了好多年。想起你借我的那块橡皮,我还放在枕头底下,每天摸一摸。想起你说等放寒假了带我去你家看书,你家的书多。这些话你肯定都不记得了,但我都记得。”
“护士阿姨说人走了以后会变成天上的星星。我要是变成星星了,晚上你抬头就能看到我。你不用找哪颗是我,你只要抬头就行。”
“有一件事我一直没跟你说。我知道你不爱说话,我知道你家里的事让你不开心。你在学校没有别的朋友,不是因为你不好,是因为他们不了解你。你特别好,真的。以后我不在了,你要多交几个朋友,别一个人闷着。”
“好了,不写了,写多了我姐该哭了。谢谢你做我的朋友。再见。”
信的末尾,歪歪扭扭加了一行,是罗云自己拿笔写的,笔迹虚得几乎看不清楚。
“弹珠收到了吗?好看不?”
我捏着那张泛黄的纸,指关节发白。罗志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去了,办公室里只剩我一个人。
弹珠收到了,罗云。好看,特别好看。那颗嵌着彩色弯月的玻璃弹珠,我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跟你的信、你的橡皮、你的花生糖纸放在一起。二十六年来我搬了无数次家,扔掉了很多东西,但这些东西我一样都没丢。哪怕是在我最不愿意想起你的那几年里,我也没有扔掉它们。
我把信放下,走到窗边。建材市场对面是一排低矮的民房,再远处是连绵的山峦,秋天的山色层层叠叠的,深绿、浅黄、暗红,像一幅没有画完的油画。
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下来了。不是那种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哭,就是安安静静地流,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窗台上,一滴,又一滴。
一个三十八岁的男人站在办公室窗前,对着一张泛黄的信纸哭。对面楼顶上有几个工人在装太阳能热水器,电钻的声音嗡嗡地响着,他们看不见我,我也看不见他们。
我想起那一年冬天,四年级的寒假,我趴在桌上给罗云写回信。信写好了,没寄出去,因为我爸不让我去,我觉得寄了信人没去更混蛋。那封信后来不知道扔哪儿去了,跟我的童年一起,丢在了某个搬家的纸箱里。
“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在心里说了一遍,又说了一遍,像念经一样。
当年没能说出口的话,现在终于能说了,虽然你听不到了。
我擦了把脸,重新坐回桌前,把罗云的信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信封里。然后打开电脑,开始看罗志强给我的项目计划书。
新市场,新团队,新任务。日子还要继续过,活还要继续干。成年人的悲伤都是限时限量的,闹钟一响就得收起来。
从那之后,我每隔一段时间就去公墓看罗云。清明节去,他的忌日去,平时有空也去。有时候带花生糖,有时候带方便面,有时候什么都不带,就坐在墓碑旁边抽根烟,跟他说说话。
我说的话很杂。说公司的事,说哪个客户特别难搞,说孙建军又跟老婆吵架了跑来公司吐槽,说罗志强最近高血压犯了还不肯吃药被他老婆追着满公司跑。说我爸退休了,在小区里种菜,辣椒种得比花还好看。说我老婆怀孕了——这话是今年清明说的,我蹲在墓碑前把B超照片举起来给他看。
“你猜是男孩女孩?”我问墓碑上那个笑得没心没肺的男孩。
风吹过来,墓碑旁边的草晃了两下。
“行,不猜拉倒。”
我把B超照片揣回兜里,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阳光很好,公墓里很安静,远处有几只鸟在叫,叫声清脆,像弹珠碰在一起的声音。
走出公墓大门的时候,手机响了。是罗志强。
“哪儿呢?”他问。
“刚从你弟那儿出来。”
电话那头顿了一下,然后他说:“晚上来家吃饭,你嫂子包饺子。”
“什么馅儿的?”
“韭菜鸡蛋,还有猪肉白菜。你爱吃不吃。”
“吃。”
挂了电话,我站在公墓门口的路边,等着出租车。阳光照在身上,秋天的风从山那边吹过来,带着松脂和泥土的味道。我把手伸进兜里,摸到两颗弹珠,一颗铁的一颗玻璃的,碰在一起,叮的一声。
二十六年了。我从一个孤独的、把所有人都推开的小男孩,长成了一个中年男人。我犯过错,欠过债,辜负过对我最好的人。我曾经在深夜的出租屋里对着二百三十七块钱的银行卡余额发呆,曾经在建材市场的土路上被灰尘呛得睁不开眼,曾经坐在一个陌生人的家里读一本泛黄的日记读到泣不成声。
二十八年前,一个缺了门牙的男孩用铅笔头戳我的后背,借走了我的橡皮。他还回来的时候,橡皮上粘着一张皱巴巴的小纸条,上面写了四个字。
“谢谢你。”
我当时不知道,那四个字比所有的课本、所有的考试、所有的人生道理加起来,都更重。
谢谢你,罗云。谢谢你在我最孤独的时候选择了我。谢谢你用你短暂的一生告诉了我,什么样的人才值得被记住。谢谢你到最后都没有怪我。
那颗弹珠我会一直带着。下辈子要是还能遇见,橡皮还借你。
尾声
女儿三岁那年的一个傍晚,我在阳台上收衣服,她蹲在旁边玩一个塑料小桶,桶里装着她从小区沙坑里捡来的各种“宝贝”——小石子、树叶、瓶盖。
收完最后一件衣服,我低头看见她从桶里掏出一样东西,举到我面前:“爸爸,这个是什么?”
是一颗弹珠。铁的,表面磨得锃亮,侧面有一道细细的磨痕。
“这是爸爸的宝贝,”我蹲下来,从她手里接过弹珠,放在掌心里给她看,“一个很好很好的人送给爸爸的。”
“有多好?”她歪着脑袋问。
我想了想:“比所有弹珠加起来都好。”
她显然不太满意这个抽象的回答,但她没有追问。她只是又从桶里掏出一颗玻璃弹珠,里面嵌着一小片彩色的弯月。
“那这个呢?”
“也是那个人送的。”
“哦,”她把两颗弹珠并排放在我手心里,“那你要收好,别弄丢了。”
“不会丢的。”我说。
晚风从阳台上吹过来,带着楼下桂花树的香味。我把两颗弹珠放回兜里,抱起女儿,指着天边刚刚亮起来的那颗星星。
“你看,那颗最亮的。”
她仰起头,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眼睛亮晶晶的,跟弹珠里的弯月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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