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一档名为"浙江神探"的电视节目让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走进了公众视野,节目里讲述了她参与侦破2003年杭州"5·19奸杀案"的过程。

在没有找到任何物证的情况下,通过"突审""指认现场""侦查试验"等手段,获得了"无懈可击"的证据,彼时的聂海芬被塑造成一个办案准确率100%、经手案件"无一起冤假错案"的警界标杆,她1965年出生,1986年从警校毕业进入公安系统,同年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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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近二十年里牵头办结了350余起重特大案件,其中300多起最终走向死刑判决,2005年被评为全省刑侦行家,2006年成为1960年以来唯一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的女民警,这些荣誉叠加在一起,把她推上了"女神探"的神坛。

然而,这座神坛在2013年3月26日轰然倒塌,这一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撤销对张高平、张辉叔侄的原审判决,宣告两人无罪,从2003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算起,这对叔侄已经被关押了整整3596天,将近十年的牢狱生涯,换来一纸无罪判决——而把他们送进监狱的,正是那位号称"无懈可击"的聂海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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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2003年5月18日那个夜晚,17岁的女孩王某搭上了张高平叔侄的货车,从安徽去往杭州,次日凌晨,女孩在杭州汽车西站附近下车后与叔侄告别,随后被发现遇害,警方很快锁定了张氏叔侄,但在随后的侦查中,聂海芬带领的办案人员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没有物证,没有目击证人,被害人指甲里检出的DNA混合物,经检验排除了叔侄二人,现场没有发现强暴痕迹,叔侄俩的供述在细节上也不吻合。

这些本应让侦查人员停下来重新审视的证据漏洞,却被聂海芬用另一种方式"填补"了,根据后来的报道,办案人员通过"突审"以及"狱侦耳目"的协助,让叔侄俩作出了认罪供述,再经过诱供和指供,让供述逐渐与现场勘查保持一致,没有发现的物证和痕迹,也经由嫌疑人的口供和法医意见得到了所谓"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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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半年后,浙江省高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这起案件最讽刺的地方在于,真正的凶手其实就藏在聂海芬经手的另一起案件里,2005年1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吴晶晶被杀害,凶手是出租车司机勾海峰,勾海峰当年4月落网后被迅速枪决,而侦办勾海峰案件的审核把关者,恰恰也是聂海芬,她在审查勾海峰的犯罪事实时,完全没有发现勾海峰可能是"5·19"案真凶的重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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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杭州警方发现"5·19"案被害人指甲中的DNA与勾海峰的DNA高度吻合,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高度相似,勾海峰作案的可能性几乎笃定,但此时勾海峰早已被枪决,法律上已无法再追究他的责任。

张高平在狱中通过电视新闻看到勾海峰案的报道后,多次向公安机关报告自己的怀疑,要求鉴定比对勾海峰的DNA,但杭州警方一直没有理睬,在服刑期间,即便有减刑机会,张高平也坚持不认罪、不减刑,2006年,当他在狱中看到电视上聂海芬讲述"铁证如山、无懈可击"的办案经过时,那是他唯一一次想到自杀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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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二人及其家人持续申诉,加上新疆石河子检察院检察官张飚等人的帮助,浙江省高院终于在2012年2月同意对案件进行复查,2013年3月26日宣判无罪后,5月17日,浙江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和张高平各110.57306万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金65.57306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5万元,两人总计获得221万余元赔偿,按照当时的赔偿标准,每日赔偿金为182.35元。

2013年4月,浙江省政法委成立调查组,对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等全部环节进行全面调查,聂海芬的名字出现在被追责的名单中,2014年4月,追责正式启动,然而,此后的追责进展并不透明,2016年1月,社交媒体上流传"女神探被终审"的消息,但杭州市检察院称未对此案提起公诉,杭州市中院也查不到该案,聂海芬本人表示自己仍在岗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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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聂海芬该承担多大责任,舆论和学界一直存在不同看法,张高平说过,"从头到尾都没有女人审过我",张辉也表示,只有在提取DNA鉴定时才有女警员来取指甲和毛发,当拿出聂海芬的照片给他们辨认时,两人很确定地说"没见过",换言之,聂海芬并未直接参与刑讯逼供——至少叔侄俩的指控中不包含她本人动手。

但问题在于她的角色,作为预审大队大队长,她是案件的审核把关者,那些"无懈可击"的证据链,是在她的主导下构建完成的,她在电视上讲述如何在没有物证的情况下办成"铁案"时,那种笃定和自信,恰恰暴露了这起冤案的核心问题:当一个人被"神探"的光环笼罩,当她的破案率被宣传为100%,当她的审核被视作"无一起冤假错案",她就很难再看到自己办案中的漏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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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屈学武指出,错案并非一家之过,像张氏叔侄这样影响较大的案件,往往由法院审委会决定,最后很有可能是由法院领导层拍板的,浙江省政法委也明确表示调查"并非只针对聂海芬一人",张高平的代理律师阮方民同样认为,在错案责任人体系中,仅把目光聚焦在聂海芬一个人身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错位。

这些判断当然有道理,检察院、法院在后续环节中同样没有发现案件的问题,司法链条的每一个节点都失守了,但聂海芬的特殊之处在于,她是那个把"冤案"打磨成"铁案"的人,在没有物证、没有目击证人、DNA排除叔侄的情况下,她通过"突审"和"狱侦耳目"获得了口供,然后把这份口供变成了"无懈可击"的证据,如果说法院和检察院的失误是"没看出来",那聂海芬的工作就是"把它做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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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最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纠正冤错案件的典型案例,2014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中,首次在"法律监督"章节提及具体案件,"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位列其中,一个曾被宣传为"破案率100%"的警界英模,最终成为中国司法史上最著名的冤案制造者之一。

张高平出狱后说过一句话:"虽然你们在座的各位现在是大法官、大检察官,但你们的子孙后代不一定也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他们遇上倒霉事,被屈打成招,你们是什么感受,"这句话刺痛的不只是法治的痛处,还有一个更朴素的道理:办案的人也会犯错,被捧上神坛的人尤其容易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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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系统把某个人塑造成"从不犯错"的神探时,这个系统本身就已经在制造冤案的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