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者 按
《北大史学》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主办的学术集刊。第29辑为“历史人类学”专号,分为“学人自述与学术反思”“专题研究”“前贤遗泽”三个栏目。其中“专题研究”收录论文8篇,均为历史人类学相关领域,3篇侧重理论,5篇侧重具体历史题目。本期推出的文章为《土官的选择:明末清初云龙山区的族群政治》,作者是台湾阳明交通大学人文社会学系教授连瑞枝。
台湾阳明交通大学人文社会学系
这篇文章主要以云龙土官为主体来谈他们和周边人群的关系。从事边疆历史研究者都将面对一个研究方法的问题,即如何在官员呈给皇帝的报告、地方志书、笔记以及野史之间,重新审视不同方向的声音,并辨析地方社会的内在历程。引起人们议论的事件往往造成众说纷云的局面而留下选择性的地方记忆,经由乡绅采集而成为文字性的传说文本;与之相对应的是官方以持续性又系统性的方式保留并重新编写的地方历史,使其成为一套工整的叙事套路。富有文化批判的人类学者詹姆士.克里弗德(James Clifford)提出书写文化仅呈现「部分事实」( Partial truths)来反思民族志书写者在田野中的角色,那么,这样的反思也应该用来讨论历史书写如何被制造,以及它在字里行间所呈现群众声喧哗的效果。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在不同文类之间将不同的声音组织起来,透过微观方式来讨论高山社会的各类行动者。
嘉靖至天启年间,大理府极西的云龙发生山区动乱,先后有段进忠之乱、林养中之乱,最后以改土归流收场。改设流官治理后,官府撰史归咎「三孽」导致土官崩解。昔日改土归流的研究,往往从制度史与文化进化论的角度视之为社会发展导致政治一体化的后果。近年的研究则愈来愈重视从地方条件,讨论改土归流前后社会结构的转变,以及特定时空条件下土官政治的变化。笔者研究集中在明初以来滇西土官政治,发现明朝的西南治理相当仰赖该地识字阶层的大理世族与既有政治群体,而各土官的遭遇与二个层面的动态条件密切相关。第一是中央王朝在区域政治与经济管理的能力。理论上,在分域架构下羁縻政治的土官和官员各有所职,然实际行政界线相互错壤,采矿与人口流动频繁造成许多纷扰。正德年间何孟春已指出各地流民者众,汉夷犬牙交错,客商私贩禁物,乃至贪官、矿课与强贼激变不断。是以,大理周边的土官遂采取强势联姻结盟来巩固土官政治的辖境。第二,土官制度的施行也随各文化政治结构之差别而难易不同。西南风俗各异,设土官从其俗而治之,然土官承袭依照既定的程序,尤其需要阖境土流官员、土舍、夷罗、军民、生员以及里老人众口一词,赴司告保。“众口一词”至为重要,因为这挑战土官是否有足够能力来协商不同势力,即便是其群体似乎是不太重要的小人物。如何在前述官僚、移民、贸易、采矿及货币化冲击下维持身分界线并保持内在政治秩序,攸关土官之存危。滇西土官个案的研究指出:明初便有土官遭致革除,正统年间废除鹤庆府土官便是其例。官员往往以德性问题为土官定罪,复以后继无人革除土官,这造成土官「结党谋反」论死,而民间却保留「诬告案」的地方记忆,从二者叙事落差之大可见其争议。当我们采用地方志书从事研究时,除了分析首任流官如何编写一份符合正统规范的志书以外,也要追问究竟遗漏了什么,或刻意淡化那些部分,进而为这段历史进行解释。那么,如何从这些微不足道的人物来思考山区政治结构的脆弱性,以及其历史叙事的其它可能性,便是本文想要提出讨论的问题。
文章主要集中在土官及其身边人群的行动,来讨论高山社会结群的选择。然而,云龙之所以吸引许多学者的注意,主要与其盐井产地有关,其存世之历史文献相对丰富也使得盐井社会受到相当的注目。的确如此,盐井在深山丛箐羊肠曲径间扮演串连人群的资源,成为形塑高山社会的催化剂。赵敏以盐井为中心,将之放在洱海区域史脉络来考察它在滇西高山盐马交易的古道、古镇、家族发展中的重要性,以及盐在高山地区对民族融合、神明信仰与技术层面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舒瑜从物质文明的角度切入,以诺邓为中心来讨论历史中的盐如何在边境社会逐渐成为建立内外与上下关系的重要媒介,尤其在官收盐井制度下,盐如何生产、流动、动员社会,进而建构社会关系与宇宙秩序。再者,稍早朱霞也曾以诺邓井盐生产进行民俗研究,讨论内容涵盖盐井技术、卤水分配、组织以及公私盐运销以及民间信仰等等。山区古镇因盐井致富,留下不少个别古镇的地方史志,包括《古镇旧州》、《古镇宝丰》以及《千年白族村:诺邓》等,提供详细社会与历史调查。换句话说,一个山区社会之所以保留如此丰富的文献材料,归功于盐井经济利益以及随之而来的科贡仕第的文教风气。从上述的研究可知,盐井使得流动人口与小型聚落成为整个山地社会的文明交汇点,这些零散的小型市镇也在高山纵谷之羊肠曲径上连结广大的腹地,不论是合法或走私的销售管道,各式各样的人口在有形与无形的边界产生来来回回的渗透,成为高山社会的常态。
相形之下,土官显得不是云龙社会的重要主题,他们既没有丰厚的盐井资源作为政治资本,其高山条件也没有足以生产大量粮食的良田,令人怀疑他们当时采取什么样的资本建立土官威望,又如何动员夷民参与军事行动。惟一重要的资本是姓氏,云龙土官姓段,是大理尊贵的政治象征,但在明朝统治之下却难以用来宣称自己源于大理国王后裔。在治理基础薄弱的条件下,本文想在土官政治与盐井社会相互遭逢之时,尤其当盐井成为愈来愈主导的资源时,土官与身边的土民、土舍以及妻子等如何共同面对这场变化;当官府试图将云龙土官衰亡诉诸单一解释之时,我们如何从不同行动者的角度来重新说一场高山社会热闹又充满变化的历史境遇。
文章分为三个部份,首先,说明云龙空间结构的变化,并分析改土归流后所编写的《云龙州志》与野史《云龙记往》。第二,从传说中的女性与官府称之「三孽」三位土官妻子的角度,来说明土官的选择以及无法顺利建立联盟的困境。第三,从明末澜沧江外的林养中与清初怒江外的祝长腿二位夷人长的个案,来讨论他们与官员与土官的关系。直到江外野夷不断涌现在边境地区时,又造就段氏成为王朝倚重的新防线。从上述的讨论中,本文想要说明边疆研究无法用正统典范价值来确认兄弟和睦的实践,也因此,我们可能要更广泛地从行动者的道义、利益与效忠等不同价值的冲突与实践来说明人群所面临的摇摆、犹豫与选择。
一、高山社会的历史书写:方志与野史
首先简要说明云龙的地理与行政建置。云龙位于大理府极西之境,从王朝治理的角度来看是地险窵远的山区社会,澜沧江自北而南贯穿其间将之画为江内与江外二区,分隶二个不同政治范畴。
土官治理之区在澜沧江沿岸。洪武十七年,客商段保出大理降明,受命返回云龙担任土官,該地位居高山纵谷地区,幅员甚广,三崇山为西峙,澜沧江经其境,向有「蕃卫大理、襟带永昌,密迩生番,为西陲要地」之称。其西北与吐蕃交界、北方与丽江接壤,南抵永昌,西面与缅甸为邻。其地「夹江之山脚阔者二里许,狭者江深山陡,径亦险隘;始无田,深箐丛杂,野夷星居,刀耕火种,迁徙无常」,土人沿江而居,江岸仅阔二里许,腹地相当狭窄,而江深山陡,路径陡险,野夷分散居位,部落林立,是刀耕火种的游耕社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深江纵谷的地势成为人口移徒的自然路线,高山人群循南北进行人口流动与贸易,分别有阿昌、蒲人、傈僳人,罗罗、怒人等等的游耕狩猎部落人群。也因为如此,许多人避世而居,传闻其地名源于大理人惧罪「逃江滨者,事缓而出」,以此为云深之处,故称云龙,意即莫可知地。
紧邻的是江内的古老盐区,位居浪穹县与邓川州交界处的广大山区,重要核心区是一条南北贯穿的盐井伏流,名泚江,从北方的兰州、剑川到诺邓一带形成散落山谷间的盐井小镇,有顺荡、师井、诺邓、石门、山井等。该区在行政隶属曾经分别隶邓浪诏(邓川与浪穹的部酋)、金齿宣慰司与剑川管辖,可知古老盐井介于三角地带,并提供广大山区人口之食用。明初设有五井盐课提举司于诺邓,隶浪穹县,然盐井仍由山区土官把持。同時,隨大理赋重而逃离至此地者众,直到明中叶仍有许多大理世族移民雒马,使其在诸盐井间成为一个新兴崛起的市镇,也是文教中心,至清初期遂为州治所在。
这种高山纵谷的空间格局呈现多种人群力量的交错,一种是无文字人群常态性在南北向的高山纵谷间形成长距离的交换与移徙路径;另一种是先获罪、后逃离治理,复有经商、争取灶户「身份」等等所带来具有书写能力的外来人群。上述二种政治架构与不同人群逐渐相互交织在一起:明正统年间,外来移民愈来愈多,山区水田大开;嘉靖年间,盐课提举司由诺邓迁往雒井(即雒马),时雒马衿绅以文风渐兴建议设学,并以提举司只司盐务,不事民事,倡议废盐井提举司,设州学。直到万历四十三年间,正式废除土官,改设流官,将浪穹县境内六里割入云龙州。从废除提举司到革除土官,一批新兴移民以盐井致富并主导着云龙山区社会的格局,雒马成为新的文化政治中心。(即图之州署所在)从诺邓到雒马的重心转移,可知土官所面对的是一股新兴网络的扩展,它们在各式各样的山径将星散的小型盐井与市镇相互串连,将势力扩展到澜沧江岸的土官辖境,挑战着土官政治的威望。游耕人口如何在这二类文明遭逢时,投入、逃离、抵抗或摆荡于这二边,是相当值得注意历史过程。
「兄弟内斗」与「夷人反叛」是官方之所以废除土官的说法,也成为典范叙事。废除土官后,首任知州周宪章最迫切的任务是处理山区旧有势力,该地先有土舍段进忠杀土官,后有阿昌人林养中反抗清丈。天启年间,他在千头万绪之余还编纂《云龙州志》一书,志首便提及这二椿乱事。改土归流后首修志书极为重要,它一方面记录着流官治理以前的景况,尤其改土归流必由乱起,同时也必须为事件定调,使其符合官方叙事。历经清初康雍之际,周宪章所编写的州志稿由接任知州王符与陈希芳二人所承继并增修为《云龙州志》,是为云龙存世最早的志书。值得注意的是,天启到雍正年间州志屡经官员增补,尤以清初为最频繁,康熙四十四年(1705)云龙州牧顾芳宗曾传集绅士名儒设局编纂;康熙五十一年(1712)间新任知州毕仕魁又以上级官员续修滇史之名义,令各州县采辑轶事,并博访绅矜父老共同酌议地方事迹,可知官员相当积极采集历史。而这段期间的云龙也正是田野渐辟,人民渐聚,人文日兴之时。直到乾隆年间新官王凤文到任时,在民间发现《云龙野史》一书,以其颇有史料价值,删润后易书名为《云龙记往》,保留方志书写外另一种记忆历史的方式。此书作者董善庆,从其为康熙四十九年(1710)岁贡生可知他约是前任知州顾芳宗与毕仕魁任职期间的岁贡生。他之所以编写《云龙野史》,有可能是官府编志书时动员士子采访耆老留下的口传历史,并没有被官府完全采纳使用,后以其所余编为野史。直到乾隆年间王凤文到任,为续志复访诸吏才见此野史。
董善庆此人之家学渊源,源自有名的喜洲世族大家,也是前叙自大理移居而来人群。成化年间,喜洲大姓董氏挟族而来,先到浪穹、师井,后落脚到雒马开井。从《大理史城董氏家谱》记载来看,这是以盐井经营为主的策略性移民,同时间有一支族人前往姚安黑盐井,另一支前往云龙经营盐井事业;这种移居开井,是持续的亲族结群活动。云龙出土的《五云董氏家乘》也记录类似的内容,指其开卤时间约在成化十年(1467):「探得卤脉灵源,纠合三五大户,月首事开井。有功鹾政者,岁贡公、万卷公也。」董善庆即出自此名门世家。
清初董善庆所居住的地方,已从原来的雒马辗转跨过澜沧江外移徙到三七村,三七为土官居处,曾为旧州署,故称为旧州。据说他喜欢读书,好访古,常常将故老乡野传奇随笔记之,成书为《云龙野史》。王凤文拾得其书,评为「句有俚俗,字多讹谬」指其文笔粗陋。不只是王凤文,清初官员也曾撰文批评云龙士子习虚文,尠实学,「徒负士子之名」,或与边末文风初开有关。即便如此,王凤文仍以该野史具有特定的史料价值,足为未来编史者参考,是以删其繁芜,移其段落,联其篇章,修改文句,分为「云龙记」、「摆夷传」「阿昌传」「段氏世职传」四部分。
学者往往以《野史》无法作为史料来加以相信,但笔者认为应将它放在特定时空脉络来加以分析。晚明流寓杨慎搜罗遗老传闻编纂《南诏野史》,说明当时民间仍有一批熟悉地方典故的世族精英,不仅在文人圈相当活跃也具有特定的声望与话语权,吸引杨慎为之记录历史。同样地,土官身边也有娴熟地方知识、典故,并与官府打交道的里老乡耆等,他们不仅具有文字书写与传播能力,在闲暇之时也将见闻记录下来。这类基层识字群体在西南土官社会所扮演的角色相当关键,所留下的文献也相当具有地方色彩,代表着特定的眼光与视角。董善庆是移民后代,虽不是土官身边的文书人员,仍应被视为类似之继志者。王凤文认为其文笔相当粗陋,可能指其文没有章法,如规范性的体例、书写架构,也无法突显撰史应有的道德标准,甚至採用大篇幅的复仇叙事来描写高山夷人部酋相杀互残的过程,当然,更可能因为地方口语无法被顺利转译成「标准」汉字等等。有意思的是,这类野史与官方书写不同,它所记载的女性形象与性格相当鲜明,不仅跨越传统的道德与性别框架,也在复仇叙事中不断出现。若我们需要一些历史讯息来描写无文字社会的女性,那么野史便提供我们捕捉这些女性的浮光掠影。
二、高山女性与云龙「三孽」
三孽之说出自《云龙州志》,原文是「段酋百年中,罗姓裂其疆;尹姓移其宗,字姓酿其祸,三孽相继,不亡何待?」指近百年来,段氏土官的三位妻子,分别是罗姓、尹姓与字姓,她们连续打击土官势力致使其衰亡,总称之为「三孽」。当然,「三孽」之说反应的是儒家式的官僚主义,也透露官员对西南高山人群的无法规驯与难以治理所进行的性别化叙事。云龙土官面对无嗣、兄弟相争以及认养异姓等危机,在万历年间遭致废除土官。在此叙事脉络下,废除土官的原因与其说是三位不同族姓的土官妻子,倒不如说是官员边境治理所面对的极限,使故事里的土官妻子像是官府无法驯服与审视的势力,她们是一股隐藏的地方行动者,也成为官府之所以无法驾驭土官的代罪羔羊。
(一)江外部酋社會的女性形象
在讨论三位土官妻子之前,我们不妨先针对董善庆《云龙记往》里的女性叙事加以分析。《云龙记往》以族群架构来记录三个不同阶段的历史,一是摆夷,一是阿昌,一是段保土官世系。在文字化的口传叙事中,兄弟分居与相争是常态,女性反而以强烈的英雄气质,成为未来部酋领袖的母亲。这些女性以不婚或抗婚的形象出现,即便论及婚姻,其目的不是联盟,而是为了复仇。
首先,来谈古老的「摆夷」女性始祖结妈,结妈是一位力举百钧善于走射的女勇士,年过二十,独处度日,不愿嫁人。她虽不婚,却生有一子名为阿苗。阿苗以膂力走射胜出,一如其母,成为该地头人。阿苗育有四子,具善射走,分治其地,占有江之上下诸地,统领各山头,称为四天王。阿苗死后,诸子相忌,纷争不断,后由次子苗丹为领袖,育有五子一女,此女名三姐。摆夷的第二位女子便是三姐,她与兄长分治各地,「慕结妈之奇,亦不嫁」,后来为报父兄之仇,以计谋情会敌人并诱杀之。誓言为兄弟报仇而最终牺牲的三姐,死后神灵成为该地守护神,名为随沟神龙。从结妈到三姐,谈的是女性如何在兄弟相争以及与邻人互侵相斗之时,成为主体人群的象征。这口传故事呈现特殊气质的女性在纷歧林立的部酋势力之中,是以不婚生子来表现当时并不重视契约式的交换婚姻来缔结关系,甚至从三姐设计谋「情会敌人」为兄弟复仇,可知复仇仍是相当主导性的叙事。至少从第一部的「摆夷」叙事看来,这是兄弟分立,不重视长幼秩序,也不重视联盟的社会。
其次是阿昌的故事,阿昌土酋在山区维持相当长久的世系叙事,相较于前者的抗婚与不婚,他们更偏向招婿的叙事。阿昌的祖源叙事出自于一位象山酋长招亲,象山酋长名为僳作,他将一位勇猛有神力的猎人招为女婿,此猎人名为猛仰。猛仰后裔传五六代后,与邻近部酋蒲蛮发生相互仇杀的灭族故事,其悻存的女儿名为奴六。仇家想要强占美丽的奴六,是以奴六嫁给助她复仇的早氏,但最终夫妇二人皆为仇家所灭杀,仅独留下一子早慨。早慨力能博虎,走可追禽,长大后成为一位具有领袖气质的强人,并决意为母报仇,后来成为世代相传的英雄祖先。阿昌的祖先叙事呈现阿昌与蒲蛮二股部落势力的争斗与消长,悻存的、美丽的奴六生下儿子为母复仇,建立阿昌政治。换句话说,女性是为接下来英雄部酋崛起揭开序幕的要角,于是英雄的母亲奴六便成为阿昌之所以统领山区政治的女性祖先。
女性在口传叙事中所呈现的形象很值得进一步分析。她代表着改变、连结与新生,但却并不一定具有生育或富饶的意义,如大理常见的感浮木生子的故事,或是西南夷沙壹生九隆故事。她力大无比,勇猛可畏,也与正统历史叙事中的女性形象相距甚远。尤其在兄弟邻居斗争的重要时刻,她以悻存者的身分扮演复仇者的角色。这突显山区狩猎与游耕人群并不需要庞大的政治体系,也不需要建立稳定的联盟关系,兄弟不团结以及邻人之间的相互争夺也是常态,兄弟邻居之间也毋需追求团结与合作,而是松散与此起彼落的林立格局。作为领袖特质的英雄气慨是跨越性别的,并不限于男性,女性也应是如此。
看起来这是一个仇杀不断的高山社会,直到元末明初。据《云龙记往》指出,早慨的后裔早褒,袭任部酋,然其个性相当疏懒,不喜欢打理政事,遂采任二位客商李贯章与段保代治地方,后来招李贯章为大女儿之夫,招段保为次女之夫。早褒有这二位女婿协助治理,犹添左右两翼,扩充其在山乡的政治势力。不料二婿发生争斗,李贯章和妻子计谋夺取世传铁印,前往大理向僰王(按:依时间应为大理段氏总管)宣称袭职,并灭杀原土官早褒全家,造成早氏灭亡。段保依例必须复仇,但势不敌众,因无力反抗,携余赀返回故里,传说中,段保极富有,「有数万金,散于各头目」。不料,离开云龙之际,明军入大理,他又返回云龙招夷兵四十余人投降于傅友德军前。从地方视角看来,这是一段段保成为土官逆写复仇的故事,李贯章后为夷人所杀,众夷推段保治事。而阿昌的故事,正是一段招婿以及粗具部酋规模的政治叙事。
综观来看,《云龙记往》所记载的是一幅此起彼落的政治消长,英雄崛起后,随之而来的是兄弟竞争、邻人仇杀、暴力与计谋、神话与魔法,女性以不婚来抑制联盟,也以联姻来弥补政治缝隙。女性的叙事稍后再补充,但复仇所引发的暴力显然占整体叙事的主体篇幅,它代表着朴素初民社会对血亲血债血还的必然行动,对「报」的直接响应,是山区约定俗成的习俗。后来却引起官府在道德、伦理与法律层面的评议,清初官员顾芳宗初到云龙州便指出该地之弊即是轻生恶习,实际就是复仇之风炽盛。其言
云龙轻生恶习每从嫌隙而生,此等愚民或逞一时之气,自缢轻生,或听信主使,自服毒草至仇家毙命,而尸主人等即以人命案捏控告,及行提审往返驳诘,必至经年累月,迨至审,实借仇服毒真情,而原被已受拖累之苦矣。
文中提及地方有轻生恶习,无意间却托出此為复仇的变形,即诸主间假借官府之力进行复仇之实,其手段便是令民服毒草自死而假托为仇家所为的命案。官员眼中的轻生恶习应与高山初民社会的复仇有关,也是地方习俗。
董善庆所描绘的历史未必是所有的事实,澜沧江外的诸部酋的历史记忆,也有相当真实的一面。他之所以记得有一位客商名为李贯章,正因为其居处邻近有一村,名为贯章村;他记忆阿苗有四子分别名为苗难、苗丹、苗委、苗跖,正是因为邻近有村名为苗难坪,苗丹村、苗委村、苗寨村等的寨名;苗丹有五子亦分别统有五地,以地系名,现今地名皆故人之名。他生活所系的地景犹如一道历史之门,使得四周的村寨关系成为一篇又一篇富有意义的历史叙事。董善庆所居住的地方名三七村,在地方发音中「三七」与「三姐」同音,也意味着当时他生活的村子正是广大山区的仪式中心。换句话说,董善庆所说的不仅是当地耆老所传诵的地方故事,还是一个以三七村所供奉的女性祖先以及四周山区村落兄弟祖先的历史叙事,这更是一个歷久未衰的阿昌历史。
段氏以女婿获得土官身分,势必在阿昌人的支持下担任土官职务。从高山的空间格局来看,担任土官的段氏至少必须向三类人群相互协商,一是游耕的夷人;二是四周之土官,三是邻近的灶户。游耕人口规模不一,各不统属,族属类别不同,各据一方。邻近大者有丽江、蒙化二府土官,小者有同隶府境内的州县土官,如邓川、洱源以及土巡检等等。灶户则代表着新兴客商群聚势力,依泚江分布各井区。三类身分人群之空间格局虽各有属,但彼此相互错壤,人口跨界往来移居也相当频繁。但对土官来说,其最亲密的合作伙伴应是阿昌,但曾是阿昌女婿的段保在担任土官后,需要在广大的山区重新建立一套身分对等的联盟网络。
(二)土官妻子
接下来谈土官妻子。段氏三位土官的妻子,看起来都不是原来的亲密伙伴阿昌人,而是「理想的」土官结盟者,她们来自和土官相互对等的身分家族,但联姻的效果却几番波折。三孽中「罗姓裂其疆;尹姓移其宗,字姓酿其祸」指的是三位土官的妻子。其中,罗姓裂其疆,指土官段表璋的妻子罗氏,也是兰州土官的女儿,㩦子割地而去;尹姓移其宗,指段文显的妻子尹氏认养异姓子为土官;字姓酿其祸,应该就是指土官段嘉龙的妻子字氏虐夷。三位土官治理期间约在嘉靖万历年间。三孽之说也说明土官在现实世界所面对的困难。以下分三段来说。
1. 罗姓裂其疆
和北方强夷联盟似乎是很好的策略。嘉靖年间,云龙土官段表章与兰州土官罗氏进行联姻。段表章这位土官,似乎不谙联盟原则,联姻中的女性具有尊贵的意味,也代表着外家的势力,既然是土官女儿,那势必善待之。不料,文献指他任性宠好嬖妾,引起嫡妻罗氏愤恨与不满,一气之下,竟「携子奔归兰州母家,割去浪宋七寨为养赡庄,其后遂不复还」。这个决定造成两个后果,一是土官嫡子被带走;一是将云龙兰州交界的浪宋七寨,也是大理府与丽江府交界之区,被割为罗氏养赡地,后来该交界处也成为傈僳劫掠之区,成为二府扰嚷之渊薮。前项使得土官后继无人,后者割地丧权。很难说后续浪宋二地之打劫行动与段罗二氏的联姻失败有关,但联姻确实有助于山乡夷地之交通与治理。如果从土官政治的角度来看,这段联姻理应很重要,但最终却形成长期的纷扰。
兰州在地缘政治上极其重要,其在丽江府境内,扼守澜沧江上游,不仅有盐井之利,富有山林矿产,也是通往吐蕃之路径,从木氏土官频繁与之联姻,便得知拉拢边远的土官具有战略与经济的意义。丽江崛起以来,其土官便与之维持相当稳健的联姻关系,木增的母亲罗氏便是有一位颇有声望的女姓,世传木增尚在襁褓,时有番冦扰攘,女主罗氏亲自擐甲跃马领军退番。谢肇淛曾以:「[木增]母罗氏,善驭士卒,亲弓马,累立战功云。」看来,前述《云龙记往》所描写山区女子之勇猛擅战,并不只是传闻,罗氏之击退番冦可知其勇,而云龙土官妻子罗氏携子而去,显示更为直接的豪强性格。
2.尹姓移其宗
承前所叙,嫡妻与嫡子已不在云龙,后来袭替的土官都蒙上一层非嫡所出的阴影,也缺乏合法声望与信誉,此二人为段文显与段绶。据《云龙州志》记载,「土知州段文显殁,无子,其妻尹氏嫉夫弟锦鲜之得位也,与其党构䧟毙之狱,育他姓子冒段氏裔,要众保结广贿豪有力得袭官,是为段绶。」只有短短数十字描写段文显早殁,其妻尹氏构䧟新任土官段锦鲜,使其死于狱中。不仅如此,土官妻子另结豪党,立异姓养子担任土官。这段历史颇为争议,《土官底簿》并没有段文显其人,不知其出处。《云龙记往》补充官方记录的空白,记录正德到嘉靖年间的这段纷扰,内容略有出入,其文指出:嘉靖前后担任土官有段怀金与段良弼父子二人,然段良弼死时,儿子段耀尚年幼,由其叔段文显袭。可知段文显实非正土官,而是借袭而来,理论上他在段耀长大后应还土官职,但他却没有这么作,致使叔侄相忌。土官段文显卒时,段耀遂率傈僳五百余人抄其家,尽杀其妻子尹氏,时间在嘉靖三十五年。此时,舍目段早邦预闻此谋,携文显幼子段绶「夜渡潜逃」。当时之五井提举司以此暴力事件申报官府,令周边土官擒拿段耀,废除土知州衔,降之为定西岭土巡检,后来段耀竟饮毒而死。段文显与段耀叔侄二人背后各有所属,段耀背后有一批山区傈僳人支持,而段文显与尹氏背后则有另一批人。段氏内部的仇杀,背后代表着二类人群(参见嘉靖至天启年间云龙土官系谱)。
从土官联盟的对象来看,尹姓是大理古老世族大姓,更有可能是邻近凤羽乡巡检司土官尹氏。如此推测是基于地缘政治的条件,凤羽在元时是一县级行政单位,统辖范围甚大,包括罗坪山后上、下两江嘴,上五井、箭杆场、顺荡井、师井以及十二关等八里之地,文献有所谓凤羽八土巡检之称。而该区为滇西重要产盐区,凤羽正位于古老五井盐区的重要交通枢纽,也在古老的官盐道上。虽然明初将凤羽降为乡的层级,其兵归隶邓川州土司管辖,里民隶浪穹县,凤羽土巡检尹氏仍在该地扮演一定角色。如果从地理空间脉络来理解云龙与凤羽二土官之间的结盟或许是有意义的。
再者,前述土舍段早邦带着异姓养子段绶渡江逃往邓川,或许也与尹氏势力有关。前述的二位叔侄土官已死,废除土官即可止诤,料想不到却带来更多治理上的问题。一是「夷民无统属,劫杀累累」;二是五井之人「多置田亩于江外」,者啰哨一带为野贼之场,道路梗塞,时熟不能收租,州人患之。嘉靖四十年 (1562),发生一段奇怪的事,上述之舍目段早邦带着段绶潜逃后,复自邓川州来到五井,向该井「衿士头人」哭訴求保承袭,並「与众约,凡江外租谷倘有疏虞愿代赔,如承袭后仍有盗贼,亦甘坐罪」。五井之人悯其出于至诚,公恳提举详报,后得旨,由段绶恢复土官职衔。从中可知,段早邦与段绶潜逃的路程完全是古老盐道交通网络,也代表着尹氏党人的势力。而尹氏「党众」应是五井之人,他们多由客商进而转为灶户之属,开井成为富户后,纷纷在澜沧江江外购置田亩。段氏土官既被革除,江外田地「多盗」,田熟无法跨江收租,若能集体保举段绶「复职」,并和土官立约,使其守护江外田地,无异是双重好事。其约定的内容是:未来江外租谷倘有疏虞,便由土官代赔。从中可知,云龙土官已从原来守土之官,变相成为守护客商境外土地的武装组织,或可说是依附灶户客商的傀儡。段绶既非段氏嫡出,更像是由尹氏与其党众所支持的武装势力,用来守护客商的田业。
换句话说,尹氏及其党众是一群透过古老盐区为生的政治势力。段文显与尹氏的通婚,代表土官建立新结盟,后来尹氏异姓养子段绶即便冠上土官的姓,实际仍代表这批党众的势力。值得注意的是这批逐渐茁壮并取得主导权的新兴势力,对官员裁夺土官内争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这不仅分化土官与夷人历来的亲密政治关系,阿昌势力逐渐被边缘化,也使土官内部产生更大的分裂。
3.字姓酿其祸
段绶之子为段嘉龙,娶字姓为妻。据志书:段嘉龙「纵妻虐夷」,被疏族段进忠杀死。字姓酿祸,指其虐夷,致段进忠反叛。嘉靖四十年,段绶退地江外,其子段嘉龙承袭时,又引起土舍段进忠的不满,广义的兄弟相杀事件又持续一而再地发生。当时段嘉龙袭职,而反对的一方是土舍段进忠,他代表着古老的土官价值,並以段嘉龙妻子虐夷为由联合夷人谋杀土官。段进忠后来潜逃据地漕涧,为官府所擒。这后续之风波仍是尹氏扶植养子段绶的延伸,时段进忠的父亲对异姓养子继承土官之事极为不满,曾经向道院告发此案,並以土官非血亲为由倡言应废除土官。但官府并未理会,道院后续仍断令段嘉龙为应袭知州,可知段进忠继承其父以来的强烈不满。官府为安抚段进忠,遂授以巡捕一职作为补偿。段进忠的不满是有道理的,也是前述官府不义所导致,但官府却归咎为段嘉龙「纵妻虐夷」所致,以「字氏酿其祸」论定之。
土官内斗,大都与兄弟叔侄嫡庶之争有关。养子段绶被封为土官引起内部之不满,对立一方被官府称呼为「疏族」或是「支庶」,或「段酋别部」、「族舍」等等。如《云龙州志》便以「段氏之支庶」「疏族」来称呼段进忠;《道光云南志钞》则有「嘉龙妻纵虐,失夷众心,其叔父土舍段进忠谋夺其职」。可知都是叔侄兄弟的关系。《云龙记往》又补充正史之疏漏,指当时对段绶不满的还有另一批土官后裔段嘉凤,他在异姓养子段绶死后,在江外纠结夷人倡叛,自立为新主,这是万历二十七年(1599)之事。万历四十三年(1615),段进忠才联合段进义、段进孝等人,纠夷民杀段嘉龙,这已是第二波反土官的势力。
段嘉龙的妻子字姓又是何人,同样值得加以讨论。当时云龙周边字姓的夷人有二支,一是箭杆场土巡检字姓,二为南方蒙化土官字氏;从地缘关系来看,此字姓极可能是箭杆场字姓。字氏身分特殊,他们源自于元末武定土官总管之裔,明初授其兄为武定府土官,次子字忠则随着颖川侯平定大理,最后封赐箭杆场土巡检,位于浪穹深山。无疑地,字姓被安插在大理府境成为山区重要的罗罗武装人群。另一个相佐的材料是时值段进忠纠夷反段嘉龙时,箭杆场土巡检字元勋曾协助平乱:「段进忠乱,奉密檄克敌,斩犭栗擒贼,献俘实授土州同」。换句话说,段嘉龙妻子字姓可能出自于他们本家,那么奉密檄围剿段进忠,也相当合乎逻辑。
「纵妻虐夷」指土官纵容妻子虐待土官辖民,造成喇忠的不满。喇为阿昌大姓,喇忠是阿昌重要领袖,他与字氏是不同的二类人。史料记载往往以「夷弱猡强」指出罗罗是强悍人群。于是,我们大抵可以得知土官「纵妻虐夷」,是段嘉龙妻子欺土民,他无法节制妻方,使土民不服。土舍段进忠遂和阿昌结盟,「结所仇恨嘉龙妻喇忠等,率蒲甸彝,袭龙杀之残裂肢体」,杀死段嘉龙,篡土官位。段进忠被擒时之供词是段嘉龙妻「纵虐,失夷心」,遂用计引漕间夷诱杀土官。段嘉龙惨死后,虽被官府视为大逆不道之「兄弟相弑」,但他栖身漕涧,该地处窵远山险,官兵无法前往围剿,也只能以招抚方式来安顿。时兵备熊鸣歧捕之急,故建议建城江外。周宪章写一篇「平段进忠」放在志书志首,说明这一段改土归流的故事。
从官府的说辞看来,地方仇杀所造成的土官内斗是无解的,甚至是野蛮的,而大多数改土归流都有一种合理的主流论述,即此為中止土官内乱之良方。无疑地,三孽之说是官僚体制失去合宜裁夺土官合法继承人选的一种托辞,只好以性别化的污名方式来解释中央王朝与土官何以失去彼此间的信任。這提醒我们,官府更偏袒灶户社会的紟商头人所「保结」的政治代理人,导致土官内部其它势力的不满。
土官妻子的故事不仅响应前述《云龙记往》高山女子的强势作风,也意外地提供一种观察区域社会内部互动的视角,解释云龙土官曾努力进行诸多尝试,也面临二种结构性的选择。
第一个选择是与强势联盟。相较于明中叶以来丽江、姚安与蒙化诸土官来看,他们以联姻来建立政治联盟,不仅得以减缓土官内部纠纷所引发的伤害,也有助于巩固土官的政治地位。外祖可以确保土官外延势力的安全,也使年轻土官有所依靠。然而,云龙土官也想仿效与强势者联盟,却遭遇许多困难。首要是阿昌有恩于段氏,复又成为其辖民,二者源自于平行对等的合作关系。再者,段氏土官坐拥资源相当有限,重要的盐井并不在土官手中。这些既有结构使段氏处于不利的地位,他们试图在零碎的山区政治中建立外在结盟。从盐井聚落发展情形可知,土官试图与不断浮现新兴群体与利益阶层,向罗氏、尹氏与字氏进行联盟,是撰择向灶户所形成的的外围网络寻求结盟。这也说明土官必须与这些外围势力联盟,才可以在区域内维持既有的地位。这在客观上也意味着盐井地带的盐销网络从泚江沿岸拓展到澜沧江岸,土官可以在商路通畅无碍中获得既有的利益,盐井/盐销网络社会的不断扩充使得外围势力的结盟成为重要的选择。有意思的是,看似合理的安排却导致失败,除土官个人的不确定因素外,内部的反对势力更值得讨论。
第二个选择是自外于新兴灶户的商业利益之外,与当地夷民站在同一阵线,与夷人联合反对土官的土舍势力,似乎更值得注意。段氏土官之所以崛起,源自于阿昌部酋招婿,他后来降明有功,受土官职衔,实际上他受惠于阿昌人,尤其随行夷人使段氏在返回云龙后能顺利担任土官。云龙原住民的阿昌虽然为土官辖民,但土官与阿昌部酋彼此之间是具有道义色彩的合作伙伴。追根究底,云龙土官处境之别于其它土官有三方面,一是丛山深岭与巨川纵谷的部落分林结构;二是盐井贸易之强势崛起;三是外来者段氏的特殊性。段氏是外来客商,并非山区夷人,如何在此起彼落的游耕社会建立政治威望来维系彼此的关系,便是一门重大的课题。若与丽江与蒙化土官相互比较,正德年间,二府的土官纷纷以历史书写与仪式正统来宣称土官在地方政治中的神圣与正统地位。但是,段氏土官的来源在明朝仍是政治禁忌,虽然清初的土官知识精英王崧认为其云龙段姓是源于大理国段氏遗裔,但宣称大理国王遗裔在明朝统治时期仍是一大政治忌碍,无法用来建立抬面上的威望;云龙土官若要与灶户相互靠拢,势必将土民排挤于整个山区运输劳动力与经济结构之底层,不然就要以高山社会的英雄性格来统领阿昌辖民,但英雄人物却不多见。
不知是王凤文或是董善庆为《云龙记往》文末写下一段赞词为段保土官世系作结语,其文:「义士不忘恩,移之即以作忠」。文中以恩义这种德性来比喻土官和阿昌的关系,移恩报忠指土官将土民的恩转向报效王朝,成为一气呵成的行为标准。恩、义、忠分别象征着土民、土官与官员三方彼此的关系,殊不知,土官内部的分裂正是所谓「义」与「忠」的绝裂,官员的赞词看起来相当完美,实践起来却相当坎坷。
三、阿昌與野人
阿昌应该是云龙土官的重要靠山。段进忠谋杀土官段嘉龙,主要是联合夷人喇忠共同行事,事后,他以土官自居并栖身漕涧。漕涧位在澜沧江与怒江群山之间,并非官府能够涉足的夷人之区,一时之间也显得相安无事。然段进忠在山区沿途「劫掠商人」,官府才决定着手擒捕。然而,周宪章却以计谋分化其合作的喇忠来诱杀段进忠,致使段进忠于龙尾关被擒。
喇忠是阿昌人,据《云龙州志》记载:阿昌以喇为姓,受土官管束,以畜牧耕种为业,散居浪宋、漕涧、赶马撒之间,秋末农隙,背盐于腾永之间。这个讯息很重要,可看出土官及辖民如何融入盐井社会,也就是这些夷民,一面受土官管束,一方面保有畜牧耕种的生活,同时还在秋末农闲之际负责背盐到永昌腾冲。这批土官辖民散居的范围相当大,即澜沧江与怒江之间的广大山区。然而,当土官妻子尹氏党众强大之时,又加上罗罗之字姓为土官妻子之时,土官辖民阿昌正被整个联盟排除在外,并沦为最基层的背盐人口,这也是何以土官支庶段进忠与阿昌喇忠结党抵抗土官及新兴势力的结盟。段进忠与喇忠的结盟基础也甚为脆弱,很容易被官府以「谕降」分化之。在〈平段进忠〉记载:
侯深心密计,谓逆所恃地险党强,挟其众以犯我,虽大兵剿之未易,为力防遏之使不得动,㩦其心腹调使离穴,可坐缚也。因其投情款佯许令申诉而谕降其谋主喇忠等,忠羽翼已去,又侦知侯布置已定将各道并举,势益窘,计无何⋯⋯侯密闻本道彭公调兵四集,遣薛中军陈周二指挥率勇士擒之龙尾关并从乱者十四人,谕余众。又亲入漕涧各寨夷众,乱遂平。
指收買其心腹,以调虎离山計令到龙尾关,军官率勇士擒段进忠十四人等。一旦段进忠被灭,夷民无首。康熙年间,又发生林养中事件,可视为继起的夷民势力。
官府对广大山区动乱往往采用招谕或围剿,招谕是最低成本的作法。然,夷民动情可能与赏金有关,我们可以从万历年间曾省吾撰有《平蛮全录》记载其在川南剿灭都掌蛮,罗列沿途运粮、动员周边土官、犒牛、军功与赏金以及所施计谋等等,这对土民社会造成什么影响可能需要更多的研究。殊不知,明清官兵在山区作战需要大量的劳动力,除在四周征调土官与土兵,还有运粮的人口,不论其间风险,算是极高的劳动成本。清初一位剑川官员张泓曾受命前往澜沧江与怒江之间负责运粮的工作,指出:
山径险恶,历少人行,且必经澜沧之溜渡,渡外俱夷人,木强作鸟语,岩栖穴处,并无村店,人负米不过三斗,日行三十余里,多迷道,其间悬峭数处,夷人升之,捷若猨猱,剑民皆仰首以号,而军食孔亟,乃因地熟筹,以剑民运至日见厂。越厂即澜沧,增其脚价,觅江外夷人以接运,多派丁役执械押送,每三十里,雇带工匠,斧林芟叶,设棚十余间,为负运栖宿之所。
官員经过澜沧江沿途山区运粮之际,动员的劳动人口有剑川百姓、夷人、江外夷人,需派丁役执械押送,随行者还有工匠为之建棚等等,必须透过一层又一层相互衔接的关系才得以进行。接下来一路到怒江:
遇悬峭处,令双垂长藤,横系劲枝,以意造软梯,攀援而上,始抵二别逻,山高十余里,侧下成坡坂,再下即怒江,水声汹汹,触石处浪高丈许,官兵临江扎营坡上,余度形势,密谓鹤丽镇标守备李某曰:阻岩逼水,此绝地也。
不论文武官员要在此绝境中生存下来,必须仰赖剑川土民为代表的中间人群。林养中便是当时替官府平定段进忠有功之阿昌,他当时是负责防护浪沧渡确保二岸得以顺利渡江,侦探出战甚效。
(一)林养中
林养中原是土官属民,据《云龙州志》记载:林养中,阿猖彝也,生而魁武猛鸷有膂力,善用弩,可敌数十人。这是典型的山区英雄性格,然他在平定段进忠乱时,为官府侦探出战甚效力。乱事平定后,林养中「恃其粗勇,谓莫与为敌,渐露跋扈」,仿效段进忠自立为主。史册描写他「霸据官田,不服清丈」,不纳赋税,扬言「复州免赋」,主张恢复土官,要求官府将新设州官退回五井,云龙州夷不需清丈上赋。这应是合乎情理之事,他想要把流官赶回澜沧江之东的意思。
林养中勇猛的形象相当符合高山英雄领袖的形象,官员必须采计计谋才能在丛山深箐擒获这位传奇领袖。同样地,周宪章又仿前計谋其心腹,分化其势力,采取以下的步骤,(一)谕降其党人,前后数十人受其招降并擒捕林养中的弟弟林养节。(二)将江内州署迁到江外,并据土官旧衙为基础来筑城。林养中只好将势力退到怒江外的茶山野人之境,「日治兵招集彝党图潜袭州治」,等待图谋。一时之间,州署四周新附夷人也有所摇摆,「远近畏恐」。
官府为制伏林养中,更积极采用胁迫亲属的方式「拷掠」其父兄妻妾,林养中仍不为所动。周宪章最后以其「夷性忍愎,安知有父兄,独知有妻妾耳」,故意将妻妾释放作为诱饵,并买通邻人,以此计围捕林养中。对朝廷官员来说,此诱计不甚光彩,却是节省治理成本的作法。「招谕」是正式的说法,而原文用「密购其邻」更生动地描写官府以利诱邻。这些细节一一记录在史册之中,内容极其生动,将全文引用如下:
释其妻李氏妾女息归使宁家,而密购其邻,潜伺擒之,外若附之不复治者。中(林养中)恋其妾,招之,潜往三次,皆遇黑熊当路,不得前会。其寨内食尽,亦见我不与治,于三月十三日夜潜回,抵妾所,欲裹粮食,挟妾去。会(周)侯所遗李正芳、李直、喇武等侦知之。十四日早,急令其属报州求援而各藏兵刃密分前后。先令敢勇者段早成入其家,计绍之女息先见遽喊声,中因挺刃出。早成急以木权扼其颈,按之壁间欲生致之。中刃断其权,劈斫早成,削其左耳,见颅骨。段绍言、喇武急并进,中张弩拟射,为绍言挺打落,又刃伤绍言,喇武奋刃斫之,中遂死。
这一段话虽然都是相互斗打的细节,而且是夷人互杀的画面,严肃来看,却是山寨政治中的英雄领袖与官府招谕邻党后所产生的暴力冲突。首先,官府先擒其妻妾李氏与女息二人,使其为诱饵后复令其归家,诱出林养中。然而,林养中独爱其妾,先是三次招妾前往他隐蔽之所,但其妾夜行途中遇见黑熊,遂不得前往。林养中只好出山亲自前往妾所带她回庇护之地,但当他挟妾而去时,却泄漏行踪,为邻人所侦查之。有意思的是,当时被买通的这些邻人,即「外若附之不复治者」,如侦伺者有李正芳、李直与喇武等,从其妻子李姓推知,李正芳与李直有可能是妻族之属,而喇武是阿昌夷民;另外,州官急派敢勇者段早成、段绍言支援,这二位敢勇极可能是被收编的土舍余属。在一番刀光剑影的乱打阵仗中,林养中孤不敌众,遂被击毙。此为天启年间之事。
在整个平定林养中的文字描写中,需要特别讨论二类身分在其间扮演的角色,一是妻妾,二夷民,二者皆为官府所买通。官府以林养中爱妾,故买通妻族之人,分化夷酋与妻族势力。再者,林养中原来是阿昌英雄,于是官府又分化其内部势力,联合其它段氏支系共同擒拿林养中。官府纪实的〈平林养中〉一文看不到大规模的军事动员,而是招谕与分化,即所谓「计谋智取」。事隔百年后,雍正《云龙州志》仍不厌其烦地详实描写这一段刀光剑影的诱杀细节,这应不是偶然地纯粹为纪实而写。这段文字可能源自当时参与者或旁观者的口述,才可能如此生动写实并富临场感,持续地成为民间乡里传诵之话题。综归来看,山乡人群在诸方势力之间反复摇摆,很难确认稳定的社会关系,官府招揽具有个人魅力的英雄作为合作者,但卻很难長期维持共利的平衡点,英雄一旦结集群夷成为一方领袖,似乎也很轻易地被背离,即便是妻子与邻人。个人式的英雄主义向来非官方史册所好,其细节仍显露出悲剧性的英雄色彩。当擒捕现场成为传奇故事之时,也为高山社会提供了另一种历史记忆的形式。
天启年间,正式剿除段进忠与林养中后,官府陷入将流官衙署建在江外还是江内的选择,设在江外有助就近制伏野夷,也可以将昔日土官治理辖境纳入管理,但缺点是置官员于「寂寞之野」,一旦有事则孤立无援;若设在江内井司之地,则人群熙攘、财赋费用易于取得,也是相对安全的地区。这二种不同的思维都有它的道理,最后以「启此天造地设之奥窟以提挈夷夏之要枢」,遂将州志设在江外的三七。康熙年间,官员又以设署三七不实际,迁回雒马。虽然如此,明清之际这江内外已成为一条必然的通道,官府即将面对的是更难以掌握的人群,所谓「西逾六库,野人难以覊縻;北近兰州,犭栗易于剽掠」,野人与傈僳成为官府治理潜藏的不安来源,段氏遂受命担任二江绝域的重要代理人。
(二)野人祝长腿
清初以来,二江山区继续发生许多「打劫」事件,段氏土官仍然扮演重要角色。兹仅以野人长祝长腿故事来说明之。
这故事出自于官员的记录,也与大历史即将开展的山区铜矿的开采有关。乾隆年间,官员张泓受命负责从剑川运粮到山区的前线军队,遂留下一条笔记,他记载道:秤戛野人散居在澜沧江与怒江极北一带,其人墨齿绣面,以包谷为食,不通王化,有酋长名为祝长腿。该地野人向来有渡江至保山县境买牛之习俗,然返回山区时,遇见汛兵。汛兵以其为盗贼,阻留盘诘,野人遂杀之遁归。后来县差追缉时,祝长腿出面拒捕,又将县差杀死。于是永昌军官请示围剿,云南巡抚张允随便提拨抚标左营游击谢某人,又令土官共领兵八百人声讨倡乱者。从张泓的记录来看,买牛者以及其酋长祝长腿被贴上倡乱的标签未免小题大作,但官府却以剿乱为名出兵惊扰山区。当时,他在剑川任官负责运粮到二江山区,但却因地势困难,路途遥远,以致身陷险境。「自初夏进剿,孟秋甫奏凯,虽有斩获,而首恶祝长腿究未成擒」,实是无功而返。最后是「土官率土兵进,始伏诛。谢游击用二百金,购其首以献捷」,这里的谢游击是抚标左营的军官,他用二百金购其首,以谋军功报捷。文中当然不会指出谁才是真正擒补祝长腿的英雄。张泓评论道:「初秤戛恃险负固,并未与官军一战,自祝长腿死,始渐出就戮,秤戛乃平」。这则笔记最有意思的地方是,秤戛野夷到保山境內买牛,返回山区遇到汛兵,但汛兵却称他们为盗贼,看起来是语言不通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误会,不知为何买牛变成盗贼,究竟是买牛?还是盗贼?受限于史料实在很难加以论断。张泓此条文字主要表达运粮路途之险阻,他沿途行经涉身其间并与当地夷人相处,势必对此事有所传闻,应可视为持平之论。
然而,我们在土官方看到相同事件的记录,云龙土官段氏遗裔也受征召调往山区,而《云龙州志》记录这一段土官协助官府剿夷的情形。当时,老窝土司段维精:
乾隆十二年(1747),秤戛夷匪美根扒等劫掠保山地方,维精奉州主葛委率土练随护总统谢岳,擒剿夷贼,奋勇报效,蒙总统给付土把总。至十三年,秤戛漏贼野夷,焚杀鲁掌,蒙总统谢高后至征剿,飞调维督理土练,直抵夷穴,擒获祝老四。蒙总统加级土千总委。又奉拿贼首枝花扒祝长脚,解首级于大理。蒙迤西道朱仍给土千总查牌钤记。再奉擒枝花扒家属,维精复抵夷寨,擒获枝花扒妻并子,解抵省。十七年奉部颁赐予浪路两江土司千总札付永遵世守。
志书的〈土司志〉旨在记录土官的效忠功迹,说明段维精如何协同州主、率领土练、协同军官擒捕夷贼。在志书中,夷人「劫掠」成为一套基本书写格式,文中没有提到买牛或抢牛事宜,也没有提到谢游击以二百金购其首之事,直接将叙事对象分为夷匪与官兵。为使土司军功有据,对「夷匪」也有较多的描写,包括先有美根扒劫掠保山,后有枝花扒焚杀鲁掌,张泓所提之祝长腿即此之祝长脚,名为枝花扒。也就是说,实际受征调参与此役是土官段维精,他抵夷寨,擒获祝长腿其人及妻子等等,后来受世袭土千总一职。前后这二段史料虽没有提到谢游击是否将二百金付给擒夷酋的土官段维精,却隐约可见二者间的内在关联。
这些窵远野夷的掠牛事件,也马上被云南巡抚写成一篇篇的报告,送到乾隆皇帝的手中。张允随当时正以治铜经验受到乾隆皇帝重用,复有疏通金沙江之议等等,是承继鄂尔泰改土归流后主张开发的云南巡抚。在同年,即乾隆十二年(1747)上奏给乾隆皇帝的文件中,他向皇帝报告保山与云龙交界有傈僳人「耕牛抢去四十八条」,并请示围剿,并指出乾隆六年(1741)以来便有许多野夷劫掠,而这野夷酋长祝长腿事件只是其中之一。学者大抵以宫中档具有更高的史料权威性,但也不排除官员以围剿为前提向皇帝报告山区「顽夷不法」。运粮者、土官与巡抚的相关报告各有不同,我们必须警觉边区历史具有多重的事实面向,虽然官方论述总是成为拍板论定的裁决者。
祝长腿的故事告诉我们,愈来愈多大大小小的冲突正在往来道路上不断地发生,这与山区基层军事如塘汛机构的设置,采矿从商的流移人口与汉人移民深入西南各地有关。武内房司对嘉庆道光年间永北傈僳的研究,便提及土官与土目将土地卖给外来的汉人,使夷民身处二套政治架构,不仅以汉佃身分受地主苛征,又受土官役使。当土地货币化成为一种普及的手段时,以利益导向的关系便不断切割与重组各式各样的身分关系。十八世纪的云南山区的开发正迫使这些夷人不断浮出历史舞台。
结 论
这篇文章主要围绕着高山社会来讨论土官及其身边人群的选择及其多重的历史面向。历史研究往往注意到土官内斗导致改土归流,忽略土官身边重要的土舍、辖民以及联盟者各有其时空脉络的处境。这与历史书写的框架有关,文字一方面提供我们认识过去,也限制我们对过去的丰富又多层次的想象,尤其边疆无文字的人口相当多,而改土归流后的历史建构,也排除掉许多无法相衬的内容。是以,本文先讨论二种人文地理空间及政治体系如何被整合成云龙州级的行政体系,说明古老的盐井网络往澜沧江扩展,导致改土归流。进而从官员编纂的《云龙州志》与地方知识精英访古编写的《云龙记往》二种不同文类分析中央王朝与民间乡绅对地方历史的叙事。
这篇文章若要讨论云龙的历史,那应以盐井灶户为主体;若要讨论土官政治的历史,那土官应是主体。然,本文认为集中于土官身边人群的讨论不仅可以观察灶户与土官之间合作、竞争、协调与冲突,也可以观察土官政治内部分化的情形,更可以观察不同时期的官员如何成为潜在的参与者。笔者并没有以土官世系与军功讨论他们在边疆历史的重要性,而是说明土官在散零的高山社会所面临的诸多选择。简要来说姑且可分为二种价值:恩义与利益,这些抽象的价值如何被实践虽然很难被论证,但我们反而可以透过土官三位妻子的故事来谈土官社会对二类思维的摇摆与争斗。
云龙土官源自阿昌人对段氏的支持,其有恩于段氏,段氏虽贵为土官,仍对阿昌行以道义。段氏与兰州罗氏联姻失败可视为土官学习联盟的挫败,接下来与尹氏与字氏的联盟,则说明土官也接受其它选择,即和盐井区其它新兴势力相互联盟。然而,这方面的尝试却迫使土官辖民受到抑制,这正是何以土官内部土舍不断联合夷人打击新土官的原因,应视为辖民对土官背义的强力抨击,当然这些都是暴力的。有别于其它滇西土官重视联姻网络,段氏无法顺利仿效此策略,也没有重要资源足以连结周边人群。许多学者已讨论云龙盐井网络如何扩张,此时货币化所带来的新概念「利益」是串连其间的重要条件,给土官以及各类人口带来很大的诱惑。官府在纷扰局势中也支持盐井社会这一方,否则土官妻子尹氏杀死新任土官段锦鲜时,官员何以没有马上采取行动,甚至还容忍其异姓子段绶承袭土官,这当然才是造成不满势力急速高涨的主要原因。这也激发土官兄弟(即土舍)间的不同想法,遂引发一触即发的内争。官府对云龙三孽的说法,实际上是指土官即便已作出官府认为正确的选择,但土官的妻子仍然破坏了这些安排。本文所谓的边疆的多重叙事,指的是除了土官效忠王朝叙事外,我们不应忽视各种人群在现实层面的恩义以及逐利二者之间纠缠所造就的历史。
文章最后讨论林养中之乱以及擒拿祝长腿,主要呈现浮出历史台面的境外隙故如何变成边境冲突,这正是明末到清初二个不同政治治理方式所带来的重大变化,高山之地的官僚治理曾以最低成本来收编夷民,又发展到以高成本来擒捕一批高山部酋。明末的周宪章针对林养中兄弟妻妾的招抚谕降与分化可说是最经典的一幅画面,这代表着对阿昌内部亲属与邻党的关系再次受到严重的挑战。在另一方面,清初官府又以极高成本越过既定的界域擒捕一批看似无关紧要的夷人,张泓带领土民冒着极大的风险沿着澜沧江与怒江,将剑川的粮食送到前线作战的军队手中,正是另一幅极富象征性的经典画面,当然这也预视了未来大规模的山区开发与骚动。重要的是,当这些边境夷人持续「掠劫」之时,已被废的段氏土官后裔,正得以土千总的身分在怒江外持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作者简介
连瑞枝,台湾清华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任台湾阳明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系教授。研究领域包括边陲人群与族群历史、传说与历史叙事、历史人类学、宗教与地方社会,研究地点主要在中国西南地区与台湾。著有《隐藏的祖先:妙香国的传说和社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并有《女性祖先或女神》《大理山乡与土官政治》《土官与灶户》《佛寺与家祠》《书写“西南”》等论文,分别刊登于《历史人类学学刊》《新史学》《汉学研究》《社会》等刊物。
获得更多学术信息
官微投稿地址:hisxuanchuan@pku.edu.cn
编辑丨管婉彤
审核丨袁之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