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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8月9日,佳宁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宣布,于2026年8月7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担保人及出售公司订立买卖协议,出售利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总代价为6615万港元。

于买卖协议日期,出售公司由卖方持有76.17%,买方持有21.88%,协明持有1.95%。

由于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低于75%,出售事项构成主要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的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同时,因买方及部分担保人为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出售事项亦构成关连交易,但已获豁免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

公司已获得马介璋先生、马介钦先生、Regent World Investments Limited及Grand Wealth Investments Limited的书面批准,合共持有824,945,365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总额约52.50%,因此无需召开股东大会。

通函预期将于2026年8月28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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