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

土默特左旗应急管理局发布

为严厉打击土默特左旗黑加油点、流动加油车、伪新能源燃料非法储存经营等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安全隐患,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成品油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要求,土默特左旗决定对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凡在土默特左旗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成品油及伪新能源燃料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行为的,均可举报:

1.未取得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资质,私设固定黑加油点,擅自销售汽油、柴油等成品油行为;

2.流动加油罐车、改装车辆游走于国省干道、物流园区、工矿厂区、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等场所非法售卖成品油;伪装成普通货车、工程车辆从事流动加油违法经营活动;

3.在厂区、修理厂、停车场、院落内私设储油罐、加油机,对外非法销售成品油;

4.以“新能源动力液”“液蜡醇醚”“复合环保燃料”等伪新能源名义,非法勾兑、储存、销售非标替代燃料,冒充成品油对外售卖的违法窝点;

5.通过微信、网络等线上渠道推销、私下配送成品油及非标调和燃料;

6.其他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成品油及伪新能源燃料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奖励条件

1.实行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当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2.提供明确的违法地点、违法主体、违法事实及照片、视频等相关线索证据;

3.举报线索为相关部门尚未掌握,经核查属实,依法立案查处;

4.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多次举报的,奖励第一有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奖金发放给联名举报人共同指定代表;

5.负有监管职责的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举报不适用本奖励;诬告、捏造虚假线索恶意举报的不予奖励,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奖励标准

1.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发现一条线索对举报人给予人民币100元至1000元的奖励,重复举报者不予二次奖励。

2.举报线索核查办结后,由办案部门按程序审批兑付奖金,奖金一次性发放。

四、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土默特左旗公安局:110;

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管局:12315;

土默特左旗交通局:12328;

土默特左旗商促局:0471-3123886(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土默特左旗应急管理局:0471-8151121;

来信地址:土默特左旗敕勒川大厦6楼应急管理局。

举报时请尽量写清违法点位详细地址、车辆号牌、作案时间、现场照片视频等材料。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

通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筑牢土默特左旗安全生产防线。

特此通告

土默特左旗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8日

来源:青橙融媒、融媒土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