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是否成为战争行为的目标?法学界如何看待莱比锡无人机事件。德国联邦内政部长并未公开表示,莱比锡机场的无人机事件是俄罗斯国家所为。这背后既有政治上的考量,也有法律上的顾虑。莱比锡机场事件带有明显的威胁意味,这或许正是策划者的意图所在。一架携带爆炸物的无人机在一架乌克兰安东诺夫货机附近被发现,但并未引爆。
这究竟是一次被成功阻止的袭击,还是针对德国航空运输的战争性攻击,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德国联邦内政部长亚历山大·多布林特将其称为“混合式袭击情景”,并指出在德国机场发现一架武装无人机,构成了一种“新的威胁情景”。
他表示,不能排除“外国势力”是这次行动的幕后主使。如果“外国势力”试图袭击德国境内的货机,或者以此相威胁,这是否已经构成战争行为?在何种情况下,犯罪行为会上升为国际法问题?
对德国政府而言,将此事界定为单纯的刑事犯罪,还是同时视为具有国际法意义的事件,二者在应对上有重大差别。无论是谁制造、运输或操控了这架无人机,行为人都要对其行为承担个人责任。在刑法层面,德国联邦刑事警察局和联邦总检察长正在以多项重罪展开调查,包括涉嫌企图制造爆炸以及危险干扰航空运输。
如果调查取得进展,此案将由德国法院审理。目前,联邦总检察院已接手案件。联邦总检察长指出:“这是对德国运输和物流基础设施的一次严重攻击,足以损害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对外和对内安全。”从国际法角度看,这起事件处于灰色地带,而这可能正是幕后策划者有意为之。
德国政府是否能在刑事追诉之外采取进一步措施,例如宣布进入防御状态、启动北约集体防御机制,甚至从理论上实施军事反击,关键取决于这是否构成《联合国宪章》第51条意义上的“武装攻击”。
根据国际法院的判例,只有特别严重的暴力使用形式,才会被认定为这种“武装攻击”。但混合战争通常刻意控制在“武装攻击”门槛之下。是否构成“武装攻击”,取决于攻击的规模。原则上,这通常要求出现传统意义上的军事行动,造成人员死亡或大规模财产损毁。
例如网络攻击或无人机的使用,在其效果达到一定强度时,也可能与之等同。但边境事件,或者发现单独一架无人机,通常不足以达到这一标准。波鸿鲁尔大学公法与国际法教授皮埃尔·蒂尔伯格对此作出较为冷静的判断:如果另一国实施未遂无人机袭击,原则上可能构成违反国际法,因为这可能侵犯一国的领土完整,或违反国际法上的禁止使用武力原则。
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它已经构成战争行为。蒂尔伯格说:“要构成这一点,相关国家之间必须存在武装冲突,而至少就俄罗斯和德国而言,并不存在这种情况。”因此,军事反击并不可行。国际法上的自卫权并不是针对某种模糊的战争性举动,而是要求出现法律上界定明确的“武装攻击”。
因此,莱比锡事件大概率也不足以触发北约机制。因为《北约条约》第5条规定的“集体防御”与《联合国宪章》第51条相衔接,同样以发生武装攻击为前提。相较之下,《北约条约》第4条仍然适用。该条允许任何成员国在认为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发起磋商。最近一次是在去年,由爱沙尼亚提出。
接下来的问题是,一国如何在不升级为军事对抗的情况下进行反制。蒂尔伯格表示,从国际法看,主要可考虑采取反措施,尤其是经济制裁。这些措施是否合法,取决于其目的。其目标必须是促使对方国家“让步”,即迫使其停止正在实施的国际法违法行为。而这类做法只有在该违法行为仍在持续时,才具有适用空间。
这样一来,一个侦查层面的问题就成了国际法判断的关键:这次无人机袭击究竟是一次孤立事件,还是一个长期破坏行动的一部分?按照蒂尔伯格的判断,如果是前者,德国基本只能寻求损害赔偿和补偿,而这类主张几乎难以真正落实。
如果属于后者,柏林则可能采取反措施。可能的做法包括对俄罗斯在德国的相关机构采取行动。蒂尔伯格提到柏林的“俄罗斯之家”:其运营方已被列入欧盟制裁名单,法国政府掌握的信息显示,该机构充当了俄罗斯情报机构的延伸工具。禁止其继续运营,是可以设想的选项。
混合战争是否需要新的国际法规则?这位法学者的回答是否定的。混合攻击仍应依据传统国际法原则加以衡量,例如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和人权原则。例如,如果网络攻击的效果达到一定强度,就可能违反禁止使用武力原则。虚假信息宣传同样是混合战争的常见手段,也可能违反所谓的不干涉原则。
不过,更困难的往往是如何将这些攻击归责于某个具体国家。尤其在网络攻击中,常常很难追查攻击究竟来自何方。相比之下,莱比锡事件在这一点上的条件要好一些,因为调查人员至少掌握了一件实体证据:涉案无人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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