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崇明乡镇土管所角落里的宅基地确权实用提醒,90%的本地人还没摸透,把“立基人”这事儿搞明白,直接能护住全家后半辈子的相关权益。

现在崇明全区正在分批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各个乡镇按顺序来,还没轮到的人家完全不用着急。

全程不用自己跑窗口,测绘人员会直接上门,一分钱费用都不用出,全部由政府承担,大家在家等村里通知就行。

千万别被外面传的“确权之后就要逼你集中居住、马上要拆迁”这类谣言忽悠,纯纯是有人故意带节奏。

这次确权根本不是走个过场登个记,是给你家现有的宅基地房屋办一张有法律效力的“财产身份证”,把所有权益明明白白定下来,和拆不拆迁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不管你家房子在保留村还是非保留村,只要是合法建造的,全部都在确权范围内,一户都不会落下。

这次确权最核心的三个字,所有人都得记牢:立基人。

啥叫立基人?当年你家找村里申请盖房时,建房审批表上写了谁的名字,谁就是这家宅基地的原始权利人,相当于公司的原始大股东。

这个身份直接决定三件大事:

宅基地房屋在法律上到底归谁、户口迁去城里的子女能不能在产证上加名字、以后真碰到拆迁补偿款该怎么分。

要是你的名字当年没被写进审批材料,哪怕你在这房子里住了一辈子,也只能算实际居住人,不算法律认可的权利人

想确认自己是不是立基人,先翻家里的老宅基证,丢了也没关系,直接去村委会或者乡镇土地管理所申请查当年的建房审批档案,一查就能清清楚楚。

现在就去查原始档案把立基人名单定下来,确权有明确的办理时限,错过之后补办手续的难度要翻十倍都不止。

最多人问的非农户口子女能不能确权,今天把话说透,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你本来就是当年审批表上的立基人,哪怕现在户口转成非农迁去了外地,这次确权照样可以登记成户内其他成员,名正言顺上产证。

第二种,老证上没你的名字且父母已经过世的,城镇户口子女完全可以通过继承房屋办理确权。只不过证书上会备注你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子可以日常维修但不能推倒翻建,哪天房子坍塌没法住了,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是有权收回的。说白了就是地随房走,房在你就有宅基地使用权,房倒了地就收归集体。

如果立基人去世,他的份额由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享有,必须先到公证处或者通过法院办理继承手续,拿到继承权公证书或判决书再申请确权,千万别想当然认为父母的东西就全是自己的。

这次把继承份额明明白白写在产证上,其实就是给那些在外打拼、户口迁去城里的后代,留了一条回村的根。

上门测绘那天,家里千万要留个清楚全部情况的长辈在场!

测完之后逐字核对房屋面积、权属人员这些信息,确认全对了再签字。

要是界址没搞清楚、面积少了几平你就随手签字,等于在法律上直接认可了这个结果,等证发下来将来想再主张自己的权益,只能跑去法院打官司,费钱又费时间,完全犯不上。

要是你家只有部分原始建房材料也不用慌,经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认定确属合法建设的,填个权源证明补充材料,公示没有异议之后照样能正常登记拿证。

还有外嫁女千万别吃闷亏,传男不传女的老规矩在法律上半点儿用都没有。

哪怕你户口早就迁出本村了,只要当年盖房你出过资,或者有合法的遗产继承份额,你就是法律认可的权利人。

看到公示信息不对,直接在公示期提异议就行,一旦错过公示期登记完成再想改,就要走确权官司,耗时耗力耗钱。

兄弟姐妹之间无论怎么分,一定要写书面协议,最好再到公证处公证,别信什么“口头说好就行”,最后闹得鸡飞狗跳的,全是当初信了这句话的。

家里现在还有继承纠纷或者房屋权属扯不清的矛盾,赶紧趁这次确权的窗口把矛盾捋顺了。

别赌气拖着,你拖得起,你的下一代拖不起。现在不确权,等老一辈都走了,宅基地变成遗产,下一代说不定要跟一群远房亲戚打官司分房子。

趁现在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成本最低,该调解调解该走程序走程序,别把今天抹不开的不好意思,变成明天子女对簿公堂时的翻脸无情。

话说回来,你家老宅的立基人名单,你现在搞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