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8日的一份声明污蔑中国在黄岩岛附近“推行破坏稳定的政策”。在菲律宾日前宣布在中国领土黄岩岛划设所谓“领海基线”后,马尼拉与西方一些国家和舆论明显加大了围绕黄岩岛以及整个南海问题的鼓噪。需要看到,菲律宾这套划设“领海基线”并提交海图的操作,是其对中国黄岩岛提出非法领土主张的“新变种”,意图昭然,手法拙劣。
显然,马尼拉将其炒作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的一个环节,在“裁决”出炉十年这一节点放到国际场合作秀,就是想借日前个别国家发布涉“裁决”联合声明的余温提高话题热度。不过,非法行为不会产生合法权利,菲律宾有关言行不会对中国在南海的合法权利造成任何贬损。而且从历史实践看,菲律宾越是在南海问题上侵权挑衅,中方维权反制举措越会相应收紧、扎牢,菲律宾侵权挑衅的空间也会越来越小。
黄岩岛向为中国领土。在1935年、1947年、1983年,中国政府三次对黄岩岛进行定名,并在1983年公布的“我国南海诸岛部分地名”中,将黄岩岛作为标准名称,一直沿用至今。中国政府多次派科学考察队到黄岩岛进行科学考察。中方主管部门先后在1994年、1995年、1997年和2007年批准无线电爱好者登岛进行无线电测量,这也是彰显中国政府对黄岩岛行使领土主权管辖的方式。中国自2024年宣布黄岩岛领海基线以来,在海洋环境保护、生物资源养护、海洋科学研究和科学调查等方面的活动更加频繁高效,针对菲律宾蓄意侵权挑衅的反制更有针对性和疼痛感,中国渔民在黄岩岛海域的生产作业更科学、更安定、更高产。诸多方面事实,都反映了中国政府长期以来对黄岩岛有效行使主权和管辖权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20世纪90年代以前,菲律宾并没有对黄岩岛提出过领土主张诉求。1990年时任菲律宾驻德国大使在回复德国无线电爱好人士的信函中,明确表示“据菲国家地图和资源信息部,黄岩岛不在菲领土主权范围以内”。但在1997年前后,菲律宾政府突然改变立场,对黄岩岛提出主权诉求,并通过发表官方文件、修订国内法等操作,寻求和制造一些所谓的“法理依据”。尤为恶劣的是,1999年11月菲律宾海军一艘旧军舰以机舱进水为由,在黄岩岛潟湖入口北侧实施“坐滩”,企图复制同年5月在仁爱礁蓄意“坐滩”非法滞留的无赖之举,但这一次中方施加强大压力,菲方最终把船拖走。
菲律宾对黄岩岛的声索非法,其划设“领海基线”也非法无效。其一,针对黄岩岛主权,菲律宾先后提出地理邻近、在其专属经济区范围内等论调。但所谓的“地理邻近”并不能构成一国侵占另一国领土的依据,也不是领土取得的国际法规则。国际法上的陆地统治海洋原则决定了黄岩岛位于菲律宾所谓专属经济区内是一个谬论,事实是中国黄岩岛的专属经济区和菲律宾群岛的专属经济区存在重叠。
其二,“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越权管辖、枉法裁判,所谓“裁决”非法无效。菲律宾打着“仲裁”旗号为自己的非法领土声索撑腰,恰恰说明其当初单方面提起“仲裁”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解决什么海洋主张的权利基础问题,而是恶意滥用争端解决机制服务于其领土扩张野心,恰恰说明“裁决”本身的非法性,“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就是菲律宾的帮凶。
其三,菲律宾的所谓“海洋区域法”将中国黄岩岛和南海群岛部分岛礁滩沙划入管辖范围,将非法“裁决”作为菲海洋权利主张来源之一,这严重侵犯了中国领土主权,违反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从法理上看,一国国内立法不能改变国际法的原则规则,一个国家也不得以国内法规定来对抗其承担的国际义务,不得将国内法规定作为违背国际义务的理由来逃避其国际责任。
从中方声明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黄岩岛周边组织海空联合演训来看,中国对于维护自身领土主权和国家安全、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基于国际法的国际秩序有着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这种意志和决心源自何处?源自我们的主张是符合国际法的,我们的立场是站在正义一边的,我们的举措是光明磊落的,我们维权维稳的软硬实力以及运用这种实力的能力也是与日俱增的。在这一大势下,菲律宾任何侵权挑衅都必然招致中方更坚决、更精准的反制,菲律宾非法领土主张的虚幻泡影也必然会被不断压缩直至彻底破灭。(作者是中国南海研究院区域国别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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