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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省级分行,在短短14个月内,先后有两任副行长被查、一位巡视员被判12年半,还有一位资深专家因违法放贷4个亿获刑15年。

这不是某个地方小银行的失控闹剧,而是发生在“宇宙行”工商银行的山东省分行。

2026年8月7日,随着原副厅级巡视员姚伟新受贿案一审宣判,工行山东省分行近年来的反腐图谱逐渐拼凑完整——从信贷审批到公司业务,从在职高管到退休多年的元老,一场针对金融权力的清算正在加速展开。

姚伟新案中曝出的细节,更让人得以窥见银行信贷暗箱操作的时间跨度之长、利益输送之深:从2002年到2016年,整整14年,近3000万的贿款,一笔笔都与贷款审批挂钩。

跨越14年的“贷款换贿赂”

姚伟新的落马轨迹,几乎是一部中国银行业信贷腐败的缩微标本。

根据山东高院公布的判决,2002年6月至2016年5月间,姚伟新利用其担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副厅级巡视员等职务便利,为多个单位在办理项目贷款时“开绿灯”,作为交换,他非法收受的财物折合人民币高达2940万余元。

这意味着,从中国加入WTO后银行业高速扩张的黄金年代,到经济新常态初期,姚伟新的权力寻租几乎贯穿了工行山东分行信贷扩张最激进的整个周期。

公开资料显示,姚伟新曾以山东工行副行长身份活跃于公开场合。

2010年,他在接受《经济导报》专访时,正以分行领导的身份畅谈“扶持中小企业700亿”的计划。

讽刺的是,就在他对外塑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公众形象时,私下里的“贷款生意”已经运转了8年之久,且还将继续6年。

这种台上讲服务、台下搞交易的“双面人生”,在金融系统落马干部中并不鲜见,但姚伟新案的时间跨度之长,依然令人咋舌。

值得玩味的是,法院同时认定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从轻情节,12年半的刑期和290万元罚金,在法律框架内已是“宽严相济”的结果,但从违纪违法的数额和持续时间来看,这笔“赎罪账单”依然显得颇为失衡。

山东工行高管“连环劫”

姚伟新的判决,绝非一个孤立个案,而是一张正在被逐张翻开的山东工行腐败网络。将时间轴拉长来看,这场反腐风暴的密度和烈度都极为罕见。

2024年3月,曾历任德州分行行长、山东省分行副行长、青岛市分行行长的孙建勇率先被查,同年10月被开除党籍。

2025年4月,枣庄中院一审查明,孙建勇不仅受贿3400万余元,更违法发放贷款4.03亿元,两罪并罚获刑15年。

孙建勇辗转山东多地担任“一把手”的履历,使其腐败半径覆盖了多个核心城市分行。

紧接着,2024年11月,在山东省分行副行长岗位上坐镇17年的李明被通报接受调查。

李明主要负责信贷审批,是山东分行信贷权力的核心枢纽,他2020年初退休,却在退休4年多后被“拉清单”,足见此轮反腐的穿透力和追溯决心。

目前李明案尚未宣判,但其长期把持信贷审批要津的背景,已给外界留下巨大的想象空间。

2026年3月,这场风暴再添新火。

拥有青岛、山东分行副行长背景,后辗转河南分行及工行内审局的陈兵,主动投案。陈兵在青岛任职期间就因信贷违规被监管处罚,此后竟一路升迁,直至调任内部审计部门——这本该是负责“查问题”的岗位,如今却成了“问题本人”。

这种“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荒诞剧情,直指工商银行山东系统内控机制的深层溃烂。

当一个省级分行的多名高管前赴后继倒在信贷审批权上,当腐败的时间跨度以十年为单位计算,当主动投案和倒查退休人员成为常态,这已不是个别人员“失足”可以解释,而是一整套权力监督机制长期失灵的必然结果。

对于“宇宙行”而言,山东分行的连环丑闻,无疑是一记沉重的品牌信誉重击,投资者和储户有理由追问:还有多少个“姚伟新”和“李明”藏在财务报表的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