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红“你的爽哥”与赵梓婷之间的公开争执,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起因是赵梓婷连日来多次针对“你的爽哥”的麻辣烫产品使用代工一事进行嘲讽,指责其“没有自己的工厂”“贴牌割韭菜”。面对质疑,“你的爽哥”开启直播正面回应,澄清是工厂主动寻求合作,并非自己刻意隐瞒,并怒斥对方“欺人太甚”。随即,赵梓婷一方放话将要起诉,双方的好友也纷纷下场站队,事件迅速从商业模式的争论,演变成一场夹杂着情绪、站队与法律威胁的舆论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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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旁观者,我们无意也无力去裁判谁的商业模式更高尚,谁在吵架中更占理。但这场风波恰恰撕开了当下网络生态的一个剖面——当商业竞争、名誉纠纷与直播喊话交织在一起时,情绪的子弹到处乱飞,真正需要被厘清的法律边界、事实真相,反而被掩盖了。我看到,在“支持起诉”和“活该被骂”的两极化评论之间,其实存在一片公众认知的盲区,值得我们静下来,用法律的视角重新审视。

第一,我们需要区分“事实”与“说法”,这是所有判断的基石。

目前整个事件的信息场,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级:一是客观事实层面有官方定性的信息;二是当事各方公开的自述与媒体报道;三是在评论区、粉丝群中流传的“网传消息”。

非常关键的一点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关于“你的爽哥”麻辣烫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官方通报,也没有任何法院受理了相关名誉权或商业诋毁案件并作出裁决。我们看到的绝大多数“剧情”,本质上都是当事人的单方声明。比如,“你的爽哥”称代工系工厂主动合作,这是她的说法;赵梓婷指责其“贴牌割韭菜”,这是她的说法;赵梓婷“放言起诉”,这本身是一种权利主张的表达,但“放言”不等于“已起诉”,更不等于“会胜诉”。

在法律上,这三大类信息有着截然不同的证明力。如果未来真的进入司法程序,法庭采纳证据的标准与我们吃瓜时的标准完全不同。我看到很多网友已经在替双方“断案”,这恰恰是最需要警惕的地方——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任何结论都只是推论。先区分信息层级,把“听说的”和“证实的”分开,是理性讨论的第一步。

第二,这场骂战背后,各方主体可能面临的责任边界,远比他们意识到的要复杂。

先从民事责任说起。赵梓婷多次嘲讽对方“贴牌割韭菜”,如果这种表述超出了正常商业批评的范畴,带有贬损人格的侮辱性词汇,或者包含了关于食品安全、欺诈等无事实依据的断言,就可能触及《民法典》规定的名誉权侵权红线。即便批评的对象是商业行为,言论自由的边界也止步于事实捏造和人格侮辱。同样,“你的爽哥”在直播回怼时,如果情绪激动之下使用了攻击性言辞,也可能反过来侵犯对方的名誉权。网络公开喊话是一把双刃剑,你刺向对方的同时,也可能划伤自己。很多人以为“对方先骂我,我骂回去就是正当防卫”,这是对法律的重大误解——法律上,相互谩骂通常是两个独立的侵权行为,各自承担责任。

再往深处看,有没有行政责任的可能?如果代工争议中,暴露出产品标签不规范、直播宣传存在夸大或引人误解的表述,就可能触发《广告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红线。即便产品质量本身没有问题,如果主播以“自家研发”“祖传配方”等话术让消费者误以为产品是自主生产,而实际上完全依赖第三方代工,这种对生产主体的模糊化处理,在有些情形下可能构成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是有权介入调查的。这其实超越了两个网红之间的私怨,触及了所有消费者都关心的知情权问题。

而双方好友的“下场站队”,也并非没有法律风险。如果所谓的站队,是转发、扩散那些自己明知或应知是虚假的信息,甚至参与到有组织的侮辱、诽谤行为中,那么站队者也可能成为连带责任人。网络上“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义气,在法律面前,很可能变成“为自己引来麻烦”的莽撞。

至于更极端的刑事责任,比如侮辱罪、诽谤罪,虽然门槛较高,通常要求“情节严重”,但如果一方长期、反复捏造并散布严重损害他人人格的虚假事实,点击量或转发量达到法定标准,或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也并非完全没有这个可能。法律从不支持用违法对抗违法,网络暴力没有真正的赢家。

第三,如果当事人想要解决问题,而不只是发泄情绪,真正的救济路径是什么?

我看到很多网友在争论“起诉到底行不行”,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好的普法切入点。对于当事人而言,面对持续的名誉侵害,可选的救济手段是一个从温和到激烈的完整光谱,而发视频喊话,恰恰不在这个专业光谱之内。

最基本的是平台投诉。民法典和网络安全法都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通知删除”义务。如果一方认为对方的视频或言论构成侵权,最直接高效的第一步,是整理证据,向平台提交投诉,要求下架侵权内容。这比写小作文喊话有用得多。

当平台处理不及时或争议升级,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特别是当侮辱、诽谤行为已经严重干扰正常生活,或者伴随着人身威胁、个人信息泄露时,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调查处理,给予行政拘留或罚款。这比打嘴仗有震慑力。

诉讼当然是最正式的司法救济路径。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是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但需要清醒认识到,诉讼是一场耗时耗力的马拉松。你需要完成侵权事实证明、损害后果证明、因果关系证明等多项举证责任。赵梓婷放言起诉,这姿态本身是一种舆论策略,法庭最终看的是证据,而不是谁的喊话声音大。另外,如果当事人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对于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不作为或不正确作为,还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这些路径中,没有一步是靠吼的,每一步都要求你冷静下来,保存完整的视频、截图、数据,把情绪转化为可用的证据。

写到这里,我想回到事件本身。这场代工争议,本质上撕开的是直播带货行业一个普遍存在的认知裂缝:消费者与主播之间的信任,究竟建立在什么之上?当一个“网红”以自身人设和信誉为其产品背书时,公众有没有权利知道产品的真实来源?我认为,公众对代工模式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它反映了在信息不对称的消费关系中,人们对真诚与透明的那种朴素渴望。法律或许不会强制每个主播必须披露代工,但商业伦理和消费者的长期信任,一定会奖赏那些更诚实、更透明的人。

而对所有身处网络讨论场的我们来说,这场风波也是一次提醒:当我看到两个网红在隔空争吵时,我看到的不是电视剧,而是两个和我们一样受法律保护的普通人,在情绪中可能走向失控的真实过程。我们可以不赞同某一个人的做法,但我们应当守护每个人都被公平对待、都有机会在法庭而不是在评论区被裁决的基本权利。善意不是和稀泥,而是拒绝用羞辱代替辩论,拒绝用站队代替思考。

归根结底,一个健康的社会,不是没有争执的社会,而是当争执发生时,我们知道把事实问题交给证据,把法律问题交给法庭,把价值问题交给理性讨论。剩下的那些愤怒与对立,就让它慢慢消散在阳光之下,而不是在一次次转发中,灼伤更多的人。这,远比谁赢了这场口水战,重要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