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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

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发布

关于解除

市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解除市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和未来天气趋势,按照《安康市防汛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市防指决定于8月10日9时起结束防汛IV级应急响应,全市进入正常防汛期。

当前还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级各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充分利用降雨间歇期持续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除险,全力做好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需要。

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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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周梦凡

责编:张翡

终审:阮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