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政府官网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公示一则重磅处罚:黄骅市宏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电梯运行费超出政府指导价,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13014.57元,并处750000元罚款,罚没总额763014.57元。(处罚文号:渤黄市监处罚〔2026〕312号)
处罚文书载明,宏盛物业2018年6月进驻汇景新城AB区开展物业服务。小区现行收费标准合计1.1元/月/㎡:物业费0.77元/月/㎡,电梯费单独收取0.33元/月/㎡。
核查查实:2018年6月至2023年8月期间,该公司收取电梯运行费标准,较当地政府指导价高出0.03元/月·平方米。
看似每平米每月仅多收3分钱,长年累积下来,便形成价格违法问题。
监管流程清晰完整:2025年11月27日,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向这家物业公司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物业向业主退还周期内多收取的电梯费用。物业到期并未提交退款落实相关说明,未完成退费工作。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条款,监管部门作出本次行政处罚。
科普:普通住宅小区电梯运行费执行政府最高指导价制度,物业不得突破限价标准收取。只要实际收费高出对应楼栋限价,即属于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定价,构成价格违法,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查处,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这件事给沧州全体物业公司敲响一记警钟:
物业费、电梯运行费收费标准不是物业可以自行随意上调;
超出政府指导价收费,即便差额很小,长期累计同样属于价格违法;
收到责令退费通知后,拒不落实退费、不反馈整改情况,将会面临从重处置。
对于广大业主而言,也可以对照自家小区收费单据:
核对小区电梯楼层对应的电梯运行费政府限价标准,如果发现物业长期超标收取电梯费,可以保存缴费票据,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
本次处罚公示释放明确监管信号:渤海新区黄骅持续整治物业价格乱象,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现行收费政策,明码标价、依规收费,主动履行退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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