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是汉代官方重要的活动之一,所以汉代的城市中也少不了官方祭祀活动的身影,上到祭祀天地众神,下到祭祀皇室的先祖,于是也就有了承担着各种祭祀职能的礼仪建筑。除了官方之外,祭祀也是汉代城市居民生活的重要内容。汉代民间的祭祀对象繁杂,既有祖神、高媒神等功能性的神祇,也有各种山精野怪,甚至还有一些当代人物因为各种原因得以享受百姓的香火供奉。这些民间祭祀有一些会有庙宇等专门的祭祀建筑,但也有一些会选取城门等公共区域举行仪式。对大多数城市居民来说,官方的尤其是对皇室先祖的祭祀活动距离他们的生活比较遥远,所以我们这里就不做展开,重点介绍一下城市居民生活中常见的祭祀建筑和活动。
汉代祭祀图
一、神灵祭祀
费孝通先生曾经这样总结中国古代的民间祭祀:“我们对鬼神也很实际,供奉他们为的是风调雨顺,为的是免灾逃祸。我们的祭祀很有点像请客、疏通、贿赂。我们的祈祷是许愿、哀乞。鬼神在我们是权力,不是理想;是财源,不是公道。”这一总结把中国古代民间祭祀的实用性特征概括得非常准确。汉代城市百姓受“万物有灵”观念的影响,认为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的事项,上到自然现象,下到衣食起居,背后都有着神灵的意志,也希望得到神灵的保佑。
风雨雷电、日月星辰这些自然现象,可能是人类社会最早产生的神灵崇拜对象,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这些崇拜延续至汉代,也依然普遍存在于官方和民间的各种祭祀活动中。汉代官方有对天地日月的四时祭祀礼仪,是一整套复杂的礼仪流程,而民间的祭祀活动在流程上自然大大简化,祭祀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特点也更明显。比如汉代民间有祭祀司命的习俗:“今时民家或春秋祠司命。”司命本是文昌宫六星之一,被认为主管老幼,也就是生死寿命相关的事。生死对百姓来说可以说是最大的事了,所以在民间有比较正式的祭祀:“刻木长尺二寸为人像,行者檐箧中,居者别作小屋。齐地大尊重之,汝南诸郡亦多有,皆祠以猪,率以春秋之月。”
司命祭祀图
又如汉代的祈雨风俗,汉代有官方的祈雨仪式,称为“大雩”之仪,属于国家正式祭典的一种,但民间的祈雨仪式则更为花样繁多。比如司隶地区有向昆明池求雨的习俗:“昆明池刻玉石为鱼,每至雷雨,鱼常鸣吼,鳍尾皆动。汉世祭之以祈雨,往往有验。”还有些地方求雨会在邑中设立祭坛,并依照季节不同,设置不同五行颜色、数量的龙和五只青蛙,不同时节祭祀的神明和贡品也有不同,春天祭祀共工,夏天祭祀蚩尤等等。
祈雨仪式图
汉人认为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领域,背后也都有神灵主宰,所以也都需要祭祀。与自然神灵不同的是,这类日常生活领域的神灵更加的个人化、私人化,其祭祀的场景也多在居民家中,而不是城市中的公共场合。比如我们今天过年常见的门神习俗,在汉代也已经出现。当时的门户神祭祀方式有很多,比较常见的有悬挂刻有神荼郁垒的桃符,以及用鸡或狗血祭祀门神的习俗。又如《礼记》中记载,汉代已经有祭灶神的习俗,《风俗通义》中就有阴子方祭灶的传说故事:“南阳阴子方积恩好施,喜祀灶,腊日晨炊而灶神见,再拜受神,时有黄羊,因以祀之。……其后子孙常以腊日祀灶以黄羊。”再如我们在前文介绍汉代旅行时提到的“祖神”祭祀,实际上也是汉代常见的祭祀活动。
二、先贤祭祀
汉代有在墓葬附近配建祠堂的习俗,上到帝王陵寝,下到富裕百姓,都会在墓葬附近配建祠堂作为举行祭祀活动的场所。目前留存最早的是我们济南的孝堂山汉墓祠堂,建于东汉初年。这种习俗扩展开来,就出现了民众对于治理有功的循吏,在其死后自发为其建筑祠堂并举行祭祀的行为。最有名的就是我们前文提到过的文翁化蜀。文翁治理蜀地多年,兴修水利、发展教育,极大地改善了蜀地人民的生活水平,所以“文翁终于蜀,吏民为立祠堂,岁时祭祀不绝。”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汉宣帝时期的朱邑:“及死,其子葬之桐乡西郭外,民果共为邑起冢立祠,岁时祠祭,至今不绝。”从空间上来说,汉代的墓葬一般都在城外不远的地方,所以祭祀的祠堂大多也在城外,但参与祭祀活动的人大多是生活在城市中的,所以也可以说是城市居民活动空间的一种扩展。
先贤祠堂图
另外,也有一些循吏在世时有极好的声望和功绩,死后或离任后得到当地居民的祭奠,但并没有兴建专门的祠堂,而是选择城市内的某个有代表性的地方,比如“陈临为苍梧太守,推诚而理,导人以孝悌,临征去后,本郡以五月五日祠临东城门上,令小童洁服舞之。”还有少部分官员凭借巨大的声望,被当地居民立起了“生祠”,也就是在世的时候就被人建庙祭祀了,比如“于公祠”“石相祠”就是祭奠于定国和石庆的。
民间信仰的流变多有其多元性和随意性,当地居民为某个贤达建祠祭祀,起因大多是因为其在当地治理过程中的功绩。但这些信仰祭祀活动在延续的过程中,有时也会产生一些流变,有的官员可能会出现“香火成神”的情况,逐渐具备了某种“神格”。比如《水经注》里记载,平舆“城南里余有神庙,世谓之张明府祠,水旱之不节则祷之。”张明府就是汉灵帝时期担任平舆县令的张熹,他在任上曾遇到大旱,向天求雨不成便自焚求雨,当地百姓感念他于是建祠祭祀。最早的时候这个祠庙与其他先贤祭祀一样,是祭祀张熹本人,但到郦道元所在的北魏时,已经是“水旱之不节则祷之”,大抵是当地百姓从他自焚求雨这种行为本身延伸出去,逐渐将主宰降雨的神通加诸其上,祭祀活动也逐渐具备了某种宗教意味。类似的现象在古代民间信仰的生成流变过程中其实也比较普遍,地方官在治水(如李冰)、治蝗虫(如刘猛将军)等具体施政活动中取得功绩而被人祭祀,当后世再发生类似灾祸的时候,当地居民的祭祀祈祷中自然会加入请其灵魂回来帮助的愿望,如果灾祸恰巧缓解了,居民就会在这种巧合中构建起因果关系,延续后世逐渐就成为某种地方信仰。
生祠祭祀图
三、妖邪之祀
汉代上承远古万物有灵的多神信仰的余绪,而后世比较系统的佛、道等教团宗教,又或刚刚传入,或尚未产生,所以汉代民众的信仰活动是非常多元甚至随意的。除了前述的常见神灵祭祀和先贤祭祀之外,汉代民间还存有大量驳杂的山精野怪、奇人方士的祭祀活动。这些祭祀虽然也有其存在的客观合理性,但终究是对汉代社会和人民生活造成了很大破坏,故统称做妖邪。
汉代民众从万物有灵的观念出发,会将一些偶发的自然现象、动植物行为附会上各种神异,从而衍生出对山野精怪的信仰和祭祀行为。《风俗通义》中曾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汝南汝阳彭氏墓路头立一石人,在石兽后。田家老母到市买数片饵,暑热行疲,顿息石人下,小瞑,遗一片饵,忽不自觉,行道人有见者。时客适会,问因有是饵,客聊调之:“石人能治病,愈者来谢之。”转语头痛者摩石人头,腹痛者摩其腹,亦还自摩,他处于此。凡人病自愈者,因言得其福力,号曰贤士。辎辇毂击,帷帐绛天,丝竹之音,闻敷十里。
石人淫祀图
本来就是一个偶然的事件,在好事者的传播之下居然形成了一种地方性的祭祀,民间信仰活动的随意性可见一斑。此外,汉代巫蛊之风盛行,许多民间信仰活动的产生、传播的过程中,都有巫祝之人的身影。如果说类似《风俗通义》中石人这类的活动,虽然看起来荒诞,但多少还能给百姓一点心理慰藉的话,巫祝刻意引导下的祭祀活动则可能给百姓的生活带来很大的负担。因为汉代的巫祝往往担任祭祀的主持和组织工作,最后祭祀的贡品实际上也是归巫祝所有,所以很容易出现造神敛财的情况。
比如汉代会稽郡“俗多淫祀,好卜筮,民一以牛祭。巫祝赋敛受谢,民畏其口,惧被祟,不敢拒逆。是以财尽于鬼神,产匮于祭祀。或贫家不能以时祀,至竟言不敢食牛肉,或发病且死,先为牛鸣。其畏惧如此。”又如汝南曾有一件荒诞事:有人在田间打了一头獐子,不想被人用鲍鱼也就是咸鱼掉包。这人以为有神异之事发生,就把鲍鱼当神灵贡了起来,然后“转相告语,治病求福,多有效验。因为起祀舍,众巫数十,帷帐钟鼓,方数百里皆来祷祀,号鲍君神。” 这些淫祀活动给百姓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负担,所以禁绝淫祀往往也会被当做循吏的政绩记录在史书上。但类似行为的产生,也确实有着庞大的底层社会的心理基础,所以很难完全杜绝。
鲍君神图
四、学与庙的融合及影响
学与庙是汉代城市中重要的文化空间。从功能上来说,学校主要是教育场所,而庙宇祠堂主要是祭祀礼仪场所,但这种划分也并不是绝对的,学与庙在功能和场景上是有一定的交叉融合的,这种融合也给汉代以及之后的中国古代社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其实在汉代人的观念里,学校的主要功能与其说是教育,不如说是教化。我们现代人可能较难理解这其中微妙的区别,比如董仲舒就认为:“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也就是说在知识传授之外,学校还承担着礼仪制度与道德感化的功能,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庙宇祠堂的功能就有了交叉。比如汉代的太学,汉平帝年间扩建太学的同时,也配建了辟雍、明堂、灵台等附属的礼制设施。这些设施在东汉光武帝重建太学的时候也被恢复,并成为东汉中央政府重要的典礼空间。汉代在辟雍举行养老礼、飨射礼等典礼,太学生都是这些典礼的重要参与者,礼毕之后还会得到皇帝的召见和赐宴。
辟雍典礼图
东汉末年的鲁相史晨曾在洛阳的辟雍参加了祭祀孔子的典礼:“臣伏见临璧雍日,祠孔子以大牢,长吏备爵,所以尊先师重教化也。”类似的祭祀典礼在地方的郡国也有举行,地点同样也是地方上的学校:“郡、县、道行乡饮酒于学校,皆祀圣师周公、孔子,牲以犬。” 汉代郡县学校的师生,在教学、学习之余也会参与到地方上的一些祭祀礼仪活动中,甚至担任重要角色,这也属于汉代教化工作的一部分。总之从场景功能上来说,汉代的学与庙是有一定的融合和交叉的,而这种融合与交叉也影响着汉代城市中的文化生活。
祭孔典礼图
首先,汉代的祭祀作为一种礼仪活动,其本身除了宗教性之外也包含着道德性。学与庙的融合,让学生在接受知识教育的同时,接受关于礼仪道德的培养,这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同时,参与祭祀活动使得汉代学生在书本知识的学习之外,也有了实践的机会。在实践的过程中,一方面可以强化学生对所谓“君子六艺”的掌握,另一方面也让他们进一步体认知识的内涵。
其次,祭祀活动是汉代城乡居民重要的精神文化生活内容。在汉代的时代背景下,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与依赖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但这种崇拜与依赖以什么样的方式去实现,却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人为规划的。汉代各类学校,上到中央的太学,下到地方的郡国学以及私学,这里面的老师和学生可以说是各自的区域范围内最顶级的知识分子群体,由他们参与到民间的祭祀活动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城乡居民的祭祀活动进行规划和引导,提高民众的精神生活质量。同时,汉代各级学校的大多数学生,基本可以视作是官员群体的预备役。在参与祭祀的过程中也可以让他们提前接触到民众,了解甚至理解民众,这也有利于他们在将来步入仕途后工作的展开。
学庙融合图
最后,学校促进了汉代社会的流动与分层,祠庙的祭祀活动又在某种程度上消解了这种分层带来的社会压力。汉代百姓通过在各级学校接受教育,进而步入仕途,最终实现社会阶层的跨越。纵然这个比例并不高,但终归也是给整个社会提供了一条向上流动的渠道。这种流动性在给整个社会带来希望的同时,也带来了由于阶层分化产生的压力。而各阶层共同参与的民间祭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这种压力的缓解。毕竟众神面前,皆为凡人。
参考资料
《汉书》
《后汉书》
《东观汉记》
(作者:浩然文史·李一鸣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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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李一鸣著:《王朝的基石:市井乡野的汉家烟火》,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6年版,注释见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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