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拖板车私自加装油罐、油泵、油枪,摇身变成简易流动加油装置,没有防爆设施、没有危化资质,如同一颗行走的“不定时炸弹”。近日,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成功查处一起危险作业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情回顾
仁寿公安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破获一起危险作业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经查,今年6月犯罪嫌疑人谭某以6500元价格,购买油罐、汽油、油表、油枪、油泵、蓄电池等全套设备,私自加装在自己的拖板车货箱内,准备用于私人加油作业。
该车辆未经过任何安全改造,无防爆、防静电防护,蓄电池直接驱动油泵,极易产生火花引发汽油燃爆。谭某本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经营相关审批许可及从业资质。
该改装车辆被公安机关查获后,经专业机构鉴定评估,该车虽尚未实际发生爆炸、伤亡等事故,但整套装置存在重大安全风险。2026年8月4日,犯罪嫌疑人谭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仁寿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危险作业罪】: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黑加油车”,三大危害
安全风险极高:无防爆防静电设施,相当于流动炸弹,一旦爆燃后果不堪设想。
油品无保障:黑加油来源不明,油品质量无法把控,极易损伤车辆发动机。
触犯法律红线:无证储存、改装流动加油装置,轻则行政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汽油、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经营,必须取得法定许可,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专用设备。
广大市民切勿贪图便利、私利,私自改装车辆储油、加油;也不要向“黑加油车”购买油品。如发现非法流动加油车、私设黑加油窝点,请及时拨打110举报,共同守护辖区公共安全。(供稿:眉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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