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曾帅东 记者 刁明康
8月10日,武汉武昌警方通报,8月9日晚,街道城管协管员金某在辖区一天桥巡查时与摊主黄某某、任某某因摆摊问题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金某被殴打致面部受伤,随后协管员金某及其两名同事对摊主进行殴打,目前金某及其同事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当地居民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事发天桥在黄鹤楼景区附近,区域内禁止占道经营,附近有其他街道可供摆摊。
8月9日晚,数段身着城管制服的人员在天桥上打人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传播。其中一段视频显示,天桥上的一处摊位旁,一名身着城管制服的男子被一男一女抱住殴打,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另一段视频显示,身着制服的男子右眼带伤,对摊位旁的二人进行殴打,并拿起摊位上的物件砸向二人头部。还有一段视频中,男子掀翻摊位后,脱掉制服上衣继续使用脚踹,旁边还站有两名身着城管制服的男子。
协管员金某掀翻摊位 图片来自网友拍摄视频
8月10日,武昌区警方发布警情通报:
8月9日晚9时35分,接群众报警称辖区一人行天桥上有人发生肢体冲突。我局立即派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金某(男,45岁,街道城管协管员)在巡查时与摊主黄某某(女,44岁)、任某某(男,45岁)因摆摊问题发生口角,黄某某、任某某殴打金某,致其面部受伤。随后,金某同事严某(男,39岁)、郭某(男,40岁)闻讯赶来,3人对黄某某、任某某进行殴打。
目前,金某、严某、郭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武昌警方通报
当地居民孙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事发地位于武昌区的司门口天桥,该天桥在黄鹤楼景区附近,有一段可以直通黄鹤楼,平时人流量较多,区域内禁止占道经营,附近有其他街道可供商贩摆摊。
记者致电辖区警方,对方称不便透露相关案情。记者致电辖区城管局和街道办,均未得到相关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对故意伤害罪做出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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