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夏曼波】
据中国新闻周刊8月9日报道,儿子陆晓东因交通事故去世后,七旬老人陆芳明夫妇将儿媳黄某某和孙子小海(化名)告上法庭。
陆晓东的妹妹陆雨晴表示,家人悄悄剪取了小海的头发、指甲,委托一家鉴定机构进行检验,报告显示,陆芳明夫妇与孩子不存在生物学祖孙关系。
为了进一步确认陆晓东和小海的亲子关系,2024年10月,陆家又申请调取了交警部门保存的陆晓东抢救时留存的血液样本,由另一家机构出具的报告,也排除了陆晓东是小海的生物学父亲。
2025年1月,两位老人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小海与已故儿子陆晓东不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主张由黄某某、小海支付8年抚养费共19.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黄某某母子已领取的丧葬费12万元等。由于鉴定程序、诉讼主体等原因,一、二审法院均未支持两位老人的诉求。陆雨晴表示,一、二审期间,陆家均申请重新启动亲子鉴定,法官也曾征求黄某某意见,并做过协调工作,但黄某某始终拒绝配合。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陆芳明夫妇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他们可能接近事实,却没有启动确认程序的资格,而有资格启动程序的两人,却一亡故、一拒绝,这对七旬夫妇遭受的伤害,或将难以获得法律上的回应。
这样的结果不免让人产生疑问,法律在保护家庭稳定时,是否也保护好了没有过错的普通人?
祖父母是否拥有提出亲子关系确认的权利?答案是否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但现实比法律条文更复杂。陆晓东已经死亡,真正拥有否认权的父亲无法表达自己的意见。如果他生前一直被蒙在鼓里,那么他的权利随着死亡消失,是否意味着可能存在的欺骗行为,也在“亲子身份认定”这条法律途径上失去了司法审查的机会?
判决书显示,孩子出生于陆晓东与黄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登记均记载陆晓东为其父亲,法律上已经形成合法有效的父子关系。陆晓东生前也从未否认过双方父子关系。
问题在于,“从未否认”不等于“知道真相后仍接受”,这实际上是否让受害者在承担不知道真相的后果?
如果一名父亲和一对老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多年抚养责任,那么当真相可能发生变化时,他们应不应该拥有寻求司法确认的机会?
从法律逻辑出发,确实有许多道理可以讲,比如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荆表示:“法律并不是把查明血缘真相放在第一位,而是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既有家庭秩序。”
律师马俊哲发文称,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并非冷冰冰地切断老人的知情权,而是为了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这个核心原则。亲子身份一旦被司法否定,孩子的身份认同、继承权、家庭归属都会发生剧烈震荡,甚至可能陷入监护真空。从法律角度看,如果允许隔代直系亲属随意提起亲子否认之诉,可能会让无数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随时面临被质疑、被鉴定的伤害。
程序正义当然要遵守,“在此特定情形下,司法程序之门无法开启”的两难之境也应当被理解。然而,如果最终的结果是让一个明显存在疑点的问题无法被调查,会产生怎样的社会影响?
普通人愿意承担家庭责任,本质上也有相信法律会保护良善的因素,“我善待家庭,法律和社会会在我受伤害时给我兜底”。倘若此信心遭到动摇,对公共治理来说也是一个损失。
陆雨晴说,父母几乎崩溃,母亲住了两次院,老人最大的精神寄托没了。“如果孩子确实不是陆家的,我们甚至可以放弃追讨钱款,只要对方赔礼道歉。老人真正想要的,是给去世的儿子一个交代。”
这对七旬夫妇要求的是对尊严的追问,法律可以不让他们“赢”,但也应该给他们退路。张荆称,可以考虑在继承案件中赋予祖父母有限的程序性救济路径,允许其围绕继承资格申请亲缘关系鉴定,并申请法院依法调取公安机关保存的已故父亲DNA样本。“这并不是重新确认亲子关系,而是围绕继承资格进行事实审查。”
未成年人固然应当被保护,但对于那些在不知情中承担责任并付出大量感情的普通人,法律同样需要给予回应,不要辜负老实人。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