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想给孩子改姓,是濮阳当事人经常咨询的问题,尤其是女方再婚之后,希望孩子随继父姓或者随自己姓的需求非常普遍。河南濮一律师事务所孙常佳律师结合户籍管理规定与司法实践,做了全面解答。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及公安部相关批复,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必须经过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也就是说,只要孩子未满十八周岁,生父不同意改姓,母亲单方面是无法完成改姓的。即便通过特殊方式擅自更改了,生父也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恢复原姓氏,法院也会支持恢复。
很多濮阳当事人会问:对方从不支付抚养费、也不管孩子,难道也不能改吗?孙常佳律师说明,支付抚养费与子女改姓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不能因为对方不付抚养费就剥夺其同意改姓的权利;同理,也不能因为孩子改姓就拒绝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以此为由单方改姓。
并非完全没有解决路径。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比如在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上做出一定让步,换取对方同意改姓,这是最稳妥、最快捷的方式。其次,如果孩子年满八周岁,已经有一定自主意识,其本人的意愿法院也会参考,但最终还是需要父母双方同意。第三,等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后,本人可以自行决定变更姓名,不需要父母任何一方同意。
濮阳离婚律师孙常佳特别提醒,有些当事人听说 “可以通过起诉要求改姓”,实际上单纯起诉要求改姓的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因为姓名变更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行政范畴。只有公安机关擅自变更姓名的,才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要求撤销。
建议改姓事宜尽量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不要将大人的恩怨投射到孩子身上。确有必要改姓的,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从中沟通调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