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平安海区建设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海事部门全力推动实施《辽宁沿海船舶定线制》,目前已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8月11日,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大连海事局副局长张伯男,大连海事局监管一处处长傅志超,大连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宁,大连海事局指挥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王严徽,介绍大连水域船舶定线制实施的主要内容、实施情况以及推进举措等相关情况。
构建“2+4”全域通航网络,重塑辖区通航格局
大连港作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核心枢纽和东北第一外贸大港,2025年大连辖区商船流量约为13.9万艘次。与此同时,大连海洋渔业资源丰富,参与捕捞作业的各类渔船达1.5万艘,此外,伴随着海上风电、油气开发、海洋牧场等新业态发展势头迅猛,船舶通航密度进一步攀升,叠加渔船作业方式的不断变化,原有的“商船、渔船依靠沿海航路航行”的海上交通模式已难以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通航风险。在这样的背景下,海事部门将原有的“沿海航路”升级为“沿海船舶定线制”,打造“船畅其行、渔安其业”的辽宁沿海通航新格局。大连辖区水域船舶定线制实施路径主要包括路网布局和航法指引两方面。
1、“2+4”通航网络布局搭建海上“高速公路网”
大连水域原设有老铁山水道、大三山水道2处船舶定线制,为了更好地适应航运发展与渔业生产需求,保障辖区水上通航秩序和船舶航行安全,此次新增黄海北部、老铁山水道至渤海北部、老铁山水道至渤海西北部、老铁山水道至渤海西部4处船舶定线制,形成“2+4”全域通航网络,共包括24处分道通航制、8处警戒区、4处连接处和2条沿岸通航带,构成了辽宁沿海船舶定线制的核心框架。
黄海北部船舶定线制由大连至烟台、成山角、威海、丹东等5条公共航路组成,含10处分道通航制、4处警戒区,是警戒区最多的定线制;老铁山水道至渤海北部定线制连通辽东湾各港口,含3处分道通航制、1处警戒区,是覆盖面积最广的定线制;老铁山水道至渤海西北部定线制涵盖进出秦皇岛港、唐山港等航路,含8处分道通航制、1处警戒区和4处连接处,是唯一设置连接处的定线制;老铁山水道至渤海西部定线制由老铁山水道至天津港、黄骅港航路组成,含1处分道通航制。
2、沿海船舶航法指引完善海上“新交规”
为了充分发挥船舶定线制的效能,海事部门制定并发布船舶定线制航法指引,明确各航段商渔船航行规则,为商渔船划定了清晰的航行与作业边界,从空间上实现不同类型船舶交通流的有效分离。定线制实施后,商渔船需严格遵守以下要求:一是除特殊情况外,船舶应当使用定线制水域航行,并按规定履行船位报告义务;二是严格遵守分道通航规则,各自靠右分道航行,严禁逆行、跨越分隔带和占道航行;三是不得在定线制及其端部水域锚泊,或从事捕捞、养殖等妨碍航行的活动;四是船舶在定线制水域航行时不免除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责任,应按规定保持VHF16频道守听,及时掌握周边船舶动态。
强化协同联动机制,保障定线制落地实施
为确保定线制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海事部门联合多部门建立了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科学统筹规划,凝聚行业共识。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邀请渔业、海事等相关领域专家以及资深船长优化完善定线制方案,确保贴合实际、科学可行;与渔业、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会商,协同解决用海重叠、渔船管控等重难点问题;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覆盖商船渔船船员、航运企业及执法人员,精准掌握各行业意见。
二是坚持先行先试,凝聚协同合力。构建“远程指挥+现场督导”模式,依托VTS中心远程指挥,海巡船艇在重点水域驻点值守,精准引导船舶“入轨航行”;联合渔业、公安、海警等涉海部门建立商渔船联管中心,构建“四海一家”常态化联勤协作机制。通过信息数据共享、执法资源联合、重点水域驻守、联合巡航执法等方式,合力保障定线制平稳落地。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完善保障体系。联合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在关键水域布设54座虚拟AIS航标,为船舶航行提供精准导助航支撑;协调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海军海道测量局发布海图改正通告,沟通电子海图厂家,为船舶及时更新通航要素,指导广大船员掌握定线制相关信息;推动渔船北斗数据接入海事监管平台,实现商渔船动态信息实时共享,提升船舶动态管控能力。
自2026年1月大连水域定线制试运行以来,初步成效已经开始显现。一是通航秩序得以改善。定线制水域船舶“入轨航行、各自靠右”的航行习惯逐步形成,无序航行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通航效率稳步提升;二是碰撞风险得以降低。航路水域内渔船违规锚泊和作业现象逐渐减少,商渔船交汇概率降低,水上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三是协作能力得以提升。多部门联勤协作机制持续发力,信息共享高位运转,远程监控能力不断提升,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海上协同共治局面初步形成。
全面推进“平安海区”建设
大连海事局立足辖区通航环境复杂、大型货轮与渔船游艇交汇、港口渔港密布的实际情况,把船舶定线制落地实施作为海上安全治理的首要关键任务,靶向破解通航秩序、涉渔管控、陆岛客运、应急搜救等领域突出风险,重点从六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重塑大连海域通航管控新格局。全域落地定线制配套管控措施,细化港区、老铁山水道、长海海域等重点水域通航管理细则,从严规范船舶航行、锚泊、会遇秩序,从源头降低碰撞和碍航风险。
二是抓实涉渔领域综合整治攻坚。依托渔船智慧监管系统,完善渔船动态跟踪,建立违法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化解商渔交叉通航隐患。
三是健全海上多方协同治理体系。发挥水上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联动交通、农业农村、文旅、应急及沿海区市县,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隐患排查,凝聚跨部门跨区域监管合力。
四是推进陆岛运输公交化、游艇集约化管理。引导企业依法依规整合陆岛客运资源,提升抗风险能力;加强游艇安全综合治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完善大连市海上安全治理配套制度。开展《大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立法研究,明确监管职责、航行标准和通航环境保障等内容,构建长效化治理机制。
六是升级海上搜救应急处置能力。优化重点海域应急布点,充实专业力量和装备储备,细化恶劣天气、船舶险情等突发场景处置预案,提升快速响应和综合保障能力。
规范水域通航秩序,提升船舶通航效率
大连海事局将认真执行辽宁沿海全域船舶定线制规定,多措并举规范水域通航秩序,提升船舶通航效率,释放海洋资源红利,筑牢海上安全防线。
一是规范商船航行行为。要求商船驶入辽宁定线制前,科学制定航行计划,保持好安全行距,保持安全航速。利用好VTS中心做好定线制水域交通组织,明确定线制内靠右行驶、双向通航要求,优化对定线制水域等重点区域的交通组织,切实维护辖区通航秩序。
二是强化渔船海上交通安全监管,强化渔船定线制安全宣贯,依托商渔船联管中心统筹商船通航与渔船作业秩序,严禁渔船在定线制及端部水域从事捕捞、养殖等活动,切实推动实现“商渔分界、各行其道”,持续净化全域通航环境。
三是强化多部门协同治理,深化“四海一家”协作机制,联合渔业、公安、海警等部门强化定线制水域现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商渔船不遵守定线制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共同营造良好海上通航秩序。
定线制实施后商渔船航行须知
对商船而言,一是应在进入辽宁沿海前组织在船船员集中学习,确保在船船员熟知定线制水域范围、各定线措施分布和特别规定。二是科学制定航行计划,配备最新航海图书资料,在定线制内应沿对应通航分道行驶,自觉靠右航行。三是在警戒区、连接处及端部等通航密集水域采用良好船艺,加强瞭望,保持安全航速航行;四是主动做好与周边船舶沟通,及时了解他船动态并保持一定安全航距,根据当时会遇局面采取妥善措施避让;
对渔船而言,一是充分了解定线制水域范围,合理优化作业计划,不得在定线制及其端部水域从事捕捞、养殖等碍航活动。二是航行及作业期间保持在甚高频(VHF)规定频道连续守听,连续开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及时接收周边船舶动态和海事安全信息。三是避免穿越或以小角度驶入驶出通航分道,不得随意横越大船船头,采取避让行动不应导致另一紧迫局面发生。四是积极参加海事、渔业部门组织安全宣讲和技能培训,深入学习特殊航行规则及防范商渔船碰撞知识,杜绝各类违规冒险作业行为发生。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肖崟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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