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圈首桩同城企业重整案,弘元绿能重整无锡尚德于近日落下帷幕。
8月6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示,标志这桩全行业瞩目的重整案正式收官。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6)苏0214破27号之七
申请人: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管理人。
诉讼代表人:吴建峰,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
2026年7月27日,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向本院提交《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以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为由,请求本院裁定确认尚德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本院查明,2026年1月26日,本院依据无锡聚广盈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对尚德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26年2月2日,本院指定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尚德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7日,本院裁定批准尚德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尚德公司重整程序。根据尚德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自2026年3月27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止。2026年5月27日,因尚德公司债权人人数众多,收集以股抵债所需工商材料复杂等原因,本院裁定延长尚德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及监督期限至2026年7月27日。
截至2026年7月27日,尚德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如下:1、尚德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投资人已经按照重整计划于2026年3月30日通过新尚德向尚德公司支付重整投资款1.42亿元(其中5000万元已作为投资保证金由重整投资人支付并已归并至管理人账户);2、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对职工债权全额清偿,对319家普通债权人10万元以下(含本数)债权的部分发放23454869.23元,对8家因未能提供银行账户、申请暂不清偿等原因致管理人无法向其分配的普通债权人10万元以下(含本数)债权的部分提存800000元,重整计划中相应债务清偿部分已经执行完毕;3、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管理人对195家普通债权人1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债权的部分设立有5个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债权人持股平台,目前上述有限合伙企业均已设立完毕。其中,上述195家普通债权人中,共计161户普通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交了工商登记材料并已配合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登记成为5个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共计10户普通债权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合伙企业份额,共计24户普通债权人合伙企业份额因法院冻结、债权人申请暂不清偿等原因暂由无锡星衡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保管、管理,另有因债权未确定、债权尚未申报等原因形成的有限合伙份额共计46511107元暂由无锡星衡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保管、管理,重整计划中相应债务清偿部分已经执行完毕。
本院认为,尚德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管理下已经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完成了重整投资款的收取、相应债权的清偿、破产费用的预留及债权人持股平台的设立,应当认定尚德公司的重整计划已达到执行完毕标准,故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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