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调整优化《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促进辽东山区绒山羊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450107号)的答复意见

XXX代表:

您提出关于调整优化《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促进辽东山区绒山羊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研究,现答复如下:

封山禁牧工作成效显著 2010年,我省正式印发实施《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行封山禁牧管理。制度落地以来,全省林地管护效能显著提升,生态保护成果稳步显现,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持续加大,林分结构与林木质量稳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整体向好。辽东山区森林资源保护成效尤为突出,生态屏障功能不断筑牢,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能力持续增强,区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维系。辽西地区沙化土地面积持续缩减,植被盖度不断提升,破坏林草资源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实现了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 二、维持封山禁牧政策的必要性

您提出的封山禁牧对辽东山区绒山羊传统养殖模式形成的制约,客观存在。但是基于省情林情,现阶段放开封山禁牧尚不具备条件。一是生态安全风险高。我省辽东山区和辽西沙区生态系统仍较为脆弱,一旦放开,区域植被易遭啃食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将面临严峻挑战,不仅生态修复治理成本陡增,更将激化林权所有者和放牧者之间的矛盾,造成基层执法压力剧增,长远来看不利于当地生态保护与民生稳定发展。二是国家战略任务重。当前正值“三北”工程攻坚战及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关键时期,放开后可能影响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成效,可能导致水土流失、土地沙化问题反弹。三是按照国家工作部署,我省正在开展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聚焦化解国土空间矛盾冲突,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科学划定耕地与林草地的管理边界。边界划定综合考虑多方因素,以耕地和林草保护目标任务为底线,合理预留了社会经济发展空间。此外,您提出的调整优化《规定》,需要履行严格的法定程序,包括立法调研、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司法厅合法性审查及省政府审议等。虽然短期内无法完成修订,但我局已将其纳入工作日程,下一步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待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规定》的优化调整工作。

三、加大政策扶持与技术帮扶,助力绒山羊产业提档升级

我省统筹政策、资金、技术多重举措,多措并举推动绒山羊产业健康转型发展。一是夯实饲草基础。2025年省财政筹措下达资金0.9亿元,对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优质饲草料收贮主体给予补助,降低舍饲成本。二是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2025年省财政筹措下达资金0.4亿元,支持沈阳、本溪等9市饲草料加工贮制企业和草食家畜养殖场提档升级。三是强化品种资源保护。2025年省财政筹措下达资金220万元,专项用于保障绒山羊选育与保种等工作。四是推广标准化养殖。全面推行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等“五化”技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四、支持生态养殖示范创建,促进辽东山区绿色转型

稳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不断拓展创建覆盖面、提升建设质量。依托辽东山区现有生态建设成果,因地制宜打造生态养殖示范点位,归纳提炼生态保护与特色畜牧产业协同发展路径。将生态养殖作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重要载体重点培育,以典型示范带动区域养殖产业绿色转型。

下一步,我局将坚守生态保护底线,统筹平衡生态安全维护与绒山羊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联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调研论证,探索季节性放牧、分区轮牧科学管控模式,研判特定时段、限定区域适度放牧的可行性。另一方面持续加大产业扶持与技术服务力度,积极对接国家部委争取政策项目支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持续推动绒山羊养殖模式优化、产业提质增效。

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2日

来源: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