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八《重器》前4集最扎心的一桩,不是薛春燕疑案,也不是流氓罪公判,是邱阿桂杀夫案。
刘陆演的邱阿桂不到17岁被爹妈拿彩礼换给大二十岁的黄连苍,第二天挨打,打到三个孩子会叫妈,打到丈夫赌输把14岁亲闺女抵给牌友冯大志糟蹋,她夜里提刀砍死熟睡的男人。
姜珮瑶演的夏英杰实习接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它,翻山找证、劝她开口、求方淑梅往死缓上靠,结果邱阿桂咬死“就是被打怕了才杀的”,一句护女真相不认,法庭宣判死刑。
夏英杰瘫在法院走廊哭到发抖:“邱阿桂本来就可以活着!但我们连一个死缓都不给她。
咱们都是废物!
可你往审判席上看,吴越演的方淑梅比夏英杰更早崩。
开庭前她丈夫醉醺醺闯进法院天井,嫌孩子发烧她没管,当众一巴掌扇过去,她脸偏过去,停两秒,再一点一点转回来。
眼睛是空的,嘴角没抖,扶墙的指节发白。
夏英杰上去拉,反被那男人推得头磕廊柱。
一个政法学院毕业、南余县法院学历最高的审判员,在自家单位被家暴,旁边丁勇岱演的院长丁仲祥吼退人,也吼不散“男人打老婆天经地义”那股土气。
很多人问:方淑梅有工作、有文化、有工资比丈夫高,为啥不离婚?
《重器》没给她灌鸡汤,直接把答案拍成闷拳。
不是她离不开,是1983年的南余山区,“离婚女人”比“被打的女人”还脏。
村里人笑,法院同事默认,连陪审刘大妈都觉得“打老婆可以教育,不判邱阿桂死刑以后杀夫案收不住”。
方淑梅离了婚,带着五个孩子,明天赶集被人指脊梁,后天开庭当事人婆家闹“女法官自己都管不住男人”,案子更审不下去。
她不是认了命,是把“法官”这层皮和“妻子”这层皮缝在一起,谁也撕不下来。
邱阿桂更惨,她连“不离婚”的资格都没有,只有“挨打到死”或“杀人偿命”两条路。
她找过村长、找过妇联、丈夫写过保证书,结果保证书成了下次打得更快的借口。
她不说真相,不是傻,是太懂:14岁女儿名节一旦摊开,活下来的妈和娃都被唾沫星子淹死,不如自己顶罪抵命,换女儿干干净净长大。
方淑梅懂这层,所以不硬撬她嘴。
方淑梅也懂自己。
她若离婚,就是南余县“女法官镇不住丈夫”的笑话,往后她再替家暴受害者说话,没人听。
师徒俩一个在法庭上忍,一个在山地里跑,最后都没救下邱阿桂,可邱阿桂捧着方淑梅送的鸡腿面说“在监狱里真好,没人打我”,这句话比死刑判决还狠。
我越看越觉得,这案子拍的是“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可防线前面全是窟窿”。
当年《刑法》里没有“受家暴长期虐待反抗杀人”的从轻细则,丁仲祥怕开“口子”收不住,方淑梅想往死缓靠却撬不动条文,夏英杰有热血没证据链,邱阿桂用沉默把女儿护住也把自己送进刑场。
夏英杰崩溃不是因为她不成熟,是因为她第一次看见:法条写在纸上很轻,落在人命上很重,而“疑罪从无”“家暴非家务事”“护幼动机纳入量刑”这些今天你随口能说的词,当年全得拿冤案、耳光和母亲的命去换。
方淑梅不离婚,不是软弱,是那个年代女性法律人最真实的负重。
她留在这桩婚姻里,才能坐在审判席上给下一个邱阿桂多问一句话。
她若逃了,连问的座位都没了。
剧名叫《重器》,重不在法典厚,在薛春燕、杜晓辉、邱阿桂、方淑梅、夏英杰这些人,拿一辈子把“公平”从泥里捞出来,洗一道,写进1997年修订的条文里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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