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武汉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8月11日,媒体报道一男子遗体在武汉市某殡仪馆滞留十二年相关问题。我局迅速会同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全面调查核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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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民政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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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2014年1月,安徽安庆人罗仲正晕倒在武汉街头,警方将其送入武汉市三医院,2个月后罗仲正不治身亡,其病历中有名字和详细地址。12年后,殡仪馆处置“无名尸”,医院提供了有详细身份信息的死亡证明,警方这才联系到他的家人,此时停尸费已高达20多万。

家属表示从未接到过任何病情或死亡通知,每年都在等罗仲正回家。2026年1月,村委会通知家属,罗仲正早已离世,此时遗体已在殡仪馆停放了12年。家属认为责任不在自己,费用不应由家属支付,“也不是我们的错”,医院、涉事警方、殡仪馆三方均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12年里,在医院、警方的官方档案中,这位身份明确的逝者一直被记作“无名氏”,明明病历首页写着家庭地址,入院第三天病历上已经出现他的名字,明明死亡证明上有完整的身份信息,为什么这个叫罗仲正的逝者会被当做无名尸处理?更让人费解的是,入院第三天医生曾经记录“同意向家属转达病情”,可是家属却说“从来没有接过任何一个通知”。这中间到底是谁,把这个人的信息“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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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市民政局、澎湃新闻

编辑 | 刘栩蓉、实习生王若惜

一审 | 向滢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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