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中国再生金属)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其他

【文  号】 公告〔2026〕114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26-08-09

【生效日期】 2026-08-09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8月9日

资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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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投诉:杨 璐 010-6396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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