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麻醉科,入职仅仅6天,生命戛然而止在医院的楼梯间。
近日,山西临汾市中心医院年轻麻醉科工作人员孙某某离世一事,引发医疗圈内广泛唏嘘。一个刚刚开启新工作的年轻人,还没来得及站稳岗位,生命就骤然落幕,留给家属、医院、行业一道无比现实的难题。
入职6天,生命消逝在医院内
公开报道显示,孙某某此前在省内另一家医院工作,7月24日正式入职临汾市中心医院麻醉一科,独自在当地租房生活。
7月29日18点27分,她完成手术相关工作后离开监控拍摄区域,当晚没有和家人取得联系。直至7月30日上午10点,保洁人员在医院医生专用楼梯间发现倒地的她。院方立刻开展心肺复苏、气管插管等抢救措施,但发现时已呼吸心跳骤停,最终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家属回忆,出事前两日,孙某某和家人聊天沟通一切如常,没有流露异常情绪。事发之后,当地公安介入调查,最终给出排除他杀的结论,但并未确定确切死亡诱因。
事发至今已经十多天,逝者遗体停放在殡仪馆,迟迟无法下葬。
两难困局:想要工亡,却拒绝尸检
家属的诉求很明确:希望能够认定工亡,拿到相应抚恤。但出于传统观念,无法接受解剖遗体,坚决拒绝尸检。
这就形成了本案最核心的矛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视同工伤。自杀、自残情形不在工亡认定范畴之内。
警方只排除了刑事案件,却无法区分死亡究竟是突发疾病猝死、意外摔倒,还是其他个人原因。
法律层面,尸检并不是工伤认定的强制程序,家属拥有拒绝的权利。但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尸检是查清死亡原因最核心、最有力的证据。没有尸检报告,就没有权威结论支撑“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这一关键事实。
人社局想要作出工亡认定,需要完整证据链;如果死因无法查明,按照行政认定的规则,很大概率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予认定工亡的结果。
医院方面已经向人社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工伤认定的决定权归属于人社部门。家属并非完全没有备选路径:调取全量监控录像、封存完整抢救病历、搜集逝者生前身体状况、既往病史等旁证。但这些材料的证明力度远不及尸检,以此去争取工亡,失败风险极高。如若认定结果不如预期,后续只能走上周期漫长的行政诉讼。
一头是中国人入土为安的朴素情感,不愿逝者再受解剖;另一头是冰冷的行政认定规则,缺少关键证据就难以达成诉求。亲情与法规拉扯之下,悲剧持续发酵。
年轻医者的生命重量
消息传出,很多临床同行倍感心痛。
麻醉科本身就是医院高压科室,急诊连台手术、夜班、高强度精神紧绷是工作常态。近年来,年轻医务从业者猝死的新闻屡见报端。每一次悲剧,都在提醒整个行业关注医护群体的身心负荷。
但这起事件又和普通医护猝死悲剧不一样。它抛出一个行业很少直面的现实命题:当医护人员在院内死亡,家属想要工亡抚恤,却抵触尸检,现实的出路到底在哪里?
我们尊重家属不愿解剖遗体的情感,这是人之常情。但也必须客观看清法律现实:情感诉求,不能替代法定证据。
现实里,大量类似的死亡纠纷都卡在这道关口。家属承受丧亲之痛,同时还要面对工伤认定的博弈;医院夹在中间,同样处境为难。
逝者已逝,我们盼望能有一个兼顾情理与法理的结果,也希望这起案例,能够给整个行业带来思考:既要守护医护的职业权益,也要正视现实中情理与法条之间的鸿沟。
医客说
孙某某倒下的那个楼梯间,每一位麻醉医生都走过无数次。
我们推着麻醉药车、扛着监护设备,连台手术结束后拖着透支的身体,一步步挪回值班室。那里是我们最熟悉的角落,藏着临床人的疲惫、紧绷与无声的疲惫,却从未想过,会有同行永远倒在这里。
27 岁,新入职 6 天。 她刚刚换了新的工作环境,或许还没熟悉科室的排班,还没在食堂安稳吃完一顿饭,还没来得及开启崭新的职业生涯,生命就定格在了医院的楼梯间。
愿姑娘安息。
更希望她的离去,不是又一次无声的行业遗憾,而是一次微小的警醒:这群拼尽全力守护患者生命的医务人,不该成为被忽视、被透支、被默认扛下一切的人。
所以各位同仁,我恳请所有人: 往后的工作中,身边同事脸色憔悴、状态下滑、沉默寡言、硬撑上岗时,别只轻飘飘说一句 “早点休息”。
多问一句、多盯一眼、主动替班、劝他检查。 医院的楼梯间可以堆放器械杂物,但绝不应该,安放倒下的医者。
【责编】医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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