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市监处罚〔2026〕106号),正安县发到家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白酒,被没收违法所得24元并罚款3000元。

经查,该批次白酒酒精度标准指标为50.0至54.0%vol,实测值仅为48.1%vol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4年8月购进该批次白酒共计12瓶,已售出6瓶,货值金额99元,违法所得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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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记者联系到涉事门店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在收到检验不合格结果后,门店已第一时间召回所有已售白酒,并对召回产品进行集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