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黄某和符某为获利竟合谋抢夺刮刮乐彩票,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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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符某系老乡。2月12日,黄某、符某为获利,相约到海口市某店假装购买刮刮乐彩票并趁机抢夺刮刮乐彩票,约定由黄某负责望风带路、符某负责抢夺统计,双方平分抢夺所得刮刮乐彩票的中奖金额。随后,黄某、符某分别在被害人扶某甲、蒙某的店抢夺共计价值2200元刮刮乐彩票并逃离现场,平分中奖金额共计1120元。2月13日,民警在龙华区滨廉村将两人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黄某、符某犯抢夺罪。黄某、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被告人黄某、符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黄某、符某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证据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另查明,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彩票店代销者为蒙某,海口市美兰区彩票店实际代销者为扶某乙。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符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李雨聪】
【内容审核:张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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