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986280/202608-00011 发布单位: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26-08-04 信息来源:厅建设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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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整治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乱象,强化行业警示教育,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于 8 月 3 日印发通报,公开 5 起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施工违法典型案例,覆盖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出借资质、无资质承揽、工程转包五类高发违规行为,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单位须对照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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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两家企业共用造价锁,认定串通投标

怀远某公路改造项目中,A、B 两家投标单位编制报价使用同一锁号造价锁,构成串标。 处罚:两家企业各罚款 38329.15 元,相关责任人同步予以处罚。

案例二:投标信用承诺不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砀山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投标企业提交虚假信用承诺函。 处罚:企业罚款 1421.35 元,项目负责人罚款 71.06 元,中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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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出借资质给个人投标,收取 800 元挂靠费

石台公路项目,A 公司允许中介、个人借用自身资质参与投标,收取 800 元使用费。 处罚:罚款 118410.18 元,没收违法所得 800 元,责令整改。

案例四:分包单位无对应航道施工资质

池州航道整治工程总包将土方分包给无专业资质企业。 处罚:分包企业罚款 315402.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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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中标企业全额转包全资子公司,构成实质性转包

安庆公路改建项目,中标单位将 2.53 亿元工程全部交由全资子公司施工,人员、材料、结算均由子公司负责,认定转包。 处罚:企业罚款 1172112.9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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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提示

通报明确,全省公路、水运项目参建各方须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造价锁同源、虚假承诺、资质挂靠、无资质施工、全额转包均属刚性违法情形,监管部门将常态化线索核查、移送查处,持续压缩招投标灰色空间。 各单位以案为鉴,规范投标、分包、施工全流程管理,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素材来源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