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纪委又强调了纪律要求,有五种行为公职人员特别容易在假期和日常中踩线,这次再给大家划一遍重点。

这些规定不是新出的,都是反复强调过的老规矩,但每年总有人因为疏忽或者侥幸栽跟头。
第一点,公车的使用界限很明确,只能用于公务,不能挪作私用。有的同志可能觉得,偶尔用单位车办点私事,比如接个人、买个菜、带家里人出去转一圈,不算什么大事。这种想法要不得。公车属于公共资源,每一趟出行都有严格的登记审批程序,必须有正当理由和完整记录。私自动用公车,不仅是占公家便宜,更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明确行为。现在路上到处是监控,车辆也都有定位,一旦查实就是板上钉钉的违纪事实。所以办私事就开自己的车,或者坐公交地铁,最省心也最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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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车也不行。有的干部琢磨,不用公车,借老板的车用用总没问题吧。但要看清对象,如果对方是你管辖的企业、审批的项目方或者监督的下属单位,这个车就不能借。表面上看是熟人之间的帮衬,实际上很容易变味,变成利益交换的由头。今天你开了人家的车,改天人家来找你办事,你说话就不硬气,处理问题也很难一碗水端平。纪律对此有明确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可能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到开除党籍。所以别把借车当人情,它很可能是个带钩的饵。
第三,酒后开车绝对不允许。这个道理大家都清楚,但假期里饭局多、气氛热闹,喝着喝着就容易松了那根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旦酒驾醉驾,不光要承担法律责任,党纪政务处分也跑不掉,严重的直接双开。现在查酒驾的力度这么大,被查到的话,职业生涯和个人声誉都会受到很大冲击。解决起来很简单,要么提前叫代驾,要么让没喝酒的家人朋友帮忙开,要么就别开车去吃饭。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工作身份也经不起这种风险。
第四,假期外出行程要按规定向组织报告。有人觉得放假就是私人时间,去哪玩、和谁去、住哪里,用不着跟单位报备。这种认识就偏了。组织要求报告个人去向,是为了掌握人员动态,万一有突发情况能及时联系和保障到位。不报告或者报得不实,说明组织观念不够强,纪律意识也有所欠缺。所以出门之前,按照单位制度填好报备表,把时间和地点说清楚,这是应尽的义务。既让组织心里有数,自己也玩得安心。
第五,不能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假如有朋友邀你去外地景点,但所有费用都由某个企业老板掏腰包,或者老板包了你全家人的机票酒店,这种邀请就得格外留心。对方看中的不是你这个人,而是你手里的公权力。接受这种安排,说到底是变相收好处,将来执行公务时很难保持公正。纪律对这种情况有明确的处理依据,情节重的会给予相应处分。自己花钱出去玩,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不用欠人情,也不用担心被举报,心里最踏实。
假期是拿来休息调整的,不是用来试探纪律底线的。把这五条记在心里,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负责。该报备的按时报备,该自费的就自费,该拒绝的坚决拒绝,日子才能过得轻松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