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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集宁大队决定自2026年8月20日零时起,正式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一、启用时间

2026年8月20日00:00。

二、设备点位及拟抓拍违法行为

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三、温馨提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让我们文明驾驶,平安出行,共同维护集宁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附:《集宁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点位明细表》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交通管理支队集宁大队

2026年8月12日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点位明细

启用电子警察设备(12处点位)

序号

点位名称

设备类型

1

集宁区致远街与泰昌路十字路口

电子警察

2

集宁区布拉格街与泰和路十字路口

电子警察

3

集宁区昌盛街与康宁路丁字路口

电子警察

4

集宁区解放大街与光明路十字路口

电子警察

5

集宁区昌宁街与康宁路丁字路口

电子警察

6

集宁区呼格吉街与工农路十字路口

电子警察

7

集宁区布拉格街与泰昌路丁字路口

电子警察

8

集宁区格根街与正黄路十字路口

电子警察

9

集宁区格根街与正红路十字路口

电子警察

10

集宁区昌宁街与泰昌路十字路口

电子警察

11

集宁区G110线(乌兰察布大街)与霸王河东路十字路口

电子警察

12

集宁区迎宾大道与振兴大街十字路口

电子警察

来 源 / 集宁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