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两个混混调戏女学生,被判死刑和无期,女法医嘀咕一句“太重了”,央视这部剧开播就炸了
审判台上,两个年轻人胸前挂着“流氓 伤害犯”的木牌子,低着头。
法官的声音一字一顿,透过大喇叭传遍整个广场:“陈硕,男,19岁,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死刑。”
台下黑压压的人群一片寂静。几秒钟后,有人带头鼓掌,紧接着掌声雷动。
而站在旁听席后排的夏英杰,嘴唇动了动,小声冒出三个字:“太重了。”
旁边的同学赶紧拉她袖子,示意她闭嘴。
这是央视八套刚开播的《重器》第一集里的一幕。我刷完四集,说实话,已经很久没看过这么“扎人”的国产剧了。
一上来就给你三个案子,一个比一个拧巴
先说第一个。
邱阿桂,一个农村妇女,趁自己男人睡着,举起镰刀砍了几十刀,把人砍死了。审讯的时候她特别平静,问啥说啥,承认杀人,认罪伏法。
可女法学生夏英杰调查后发现,真相没那么简单——这男的常年家暴,邱阿桂过门第二天就开始挨打。最要命的是,这畜生赌博输了钱,直接把女儿抵给别人糟蹋。邱阿桂是在女儿被强奸后才动了杀心。
夏英杰在看守所问她:“你是为了保护你女儿,对不对?”
邱阿桂抬起头,眼睛干干的,说:“不是。”
就俩字。干脆利落。
你说她为啥不承认?承认了这就是防卫过当,甚至可能轻判。可她偏不。这个细节我琢磨了半天——有些被欺负到骨头里的人,早就不知道怎么替自己说话了。
第二个案子更气人。
一个中学男老师,跟女学生保持不正当关系三年多。最后一次被撞破后,女生写了封信给他老婆求原谅,人家没回。当天晚上,女生自杀了。
按说这案子清楚吧?男老师自己也认了。
可他的辩护律师李乡,在法庭上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被告人,无罪。”
理由是——这不叫强奸,这叫通奸。
李乡说完这四个字,法庭炸了。旁听的群众有人骂脏话,有人要冲上去揍他。审判长敲了好几下锤子才压住场面。
看到这儿我心里也堵得慌,你说这律师是不是缺德?
可冷静一想,强奸和通奸,一个判重刑,一个基本不判刑。法律上这俩字差着十万八千里。李乡较这个真,是真较到点子上了。只不过在那个年代,没人爱听这个。
第三个案子,最让人睡不着觉。
19岁的高中生,喜欢一个姑娘。姑娘死了,他是第一个发现遗体的人。警方发现他袖子上有血迹和体液,手上有抓痕。他自己承认猥亵过尸体,但死活不承认杀人。
案子还没查明白呢,没几天,这19岁的孩子就被拉去枪毙了。
去现场看了行刑的陈一众(黄景瑜饰)回来后愣了半天,问他爹一句话:“这案子要是按疑罪从无,还能判死刑吗?”
他爹没吭声。
我也想问这个问题。可那个年代,没人给你答案。
除了剧情硬,这剧的演员也个个是“王炸”
黄景瑜这回演的法学生陈一众,跟以前的硬汉角色不太一样。这人有股子“轴”劲儿,看见不对的就非要弄明白。第一集他因为质疑那个19岁少年被枪毙的案子,被老前辈劈头盖脸数落了一顿,可他眼神里那个不服输的劲儿,没灭。
蒋奇明演的余高远,是另一类人。家里穷,能走到今天不容易,所以他对现实更“认”。开场那两个混混被判死刑,别人都在说“活该”,他冷不丁来一句:“这就是法治进步要付的代价。”结果被同学怼得哑口无言。蒋奇明演这种“嘴上务实心里憋屈”的角色,真是一绝。
但全剧最让我心疼的,是吴越。
她演审判员方淑梅,就几个镜头,演得我眼眶发热。
她去探视邱阿桂,回来后被夏英杰追着问:“她绝望的时候没人帮她,她反抗的时候法律又要惩罚她,这公平吗?”
方淑梅回头,压着嗓子说了一句:“只有被法律看见的事实,才叫事实。”
这句话听着硬,可你再看她后来的遭遇——她丈夫跑到单位当众打她,她靠着墙,手撑着,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声音发颤。那一刻我明白了,她比谁都懂邱阿桂的苦,可她更知道,法律的天平不能靠眼泪来称。
央视这次拍的,其实是一堂给所有人的法治公开课
说实话,这剧刚播四集,收视就冲到了全国第一。为什么?
因为它不像别的年代剧,光让你怀旧、让你哭。它让你看完了心里发紧、脑子里翻腾。
80年代初,那是个什么年代?街上混混敢当众调戏女学生,公判大会上“流氓罪”能直接判死刑。有人说那叫“重典治乱”,也有人说那叫“来不及讲程序正义”。
剧里给了答案,也没给答案。
它就让你看着五个刚毕业的法学生,带着满腔热血冲进法院、检察院、律所,然后被现实撞得鼻青脸肿。他们较过的真、吃过的憋、流过的泪,最后汇成了一条河,把中国法治这艘大船一点一点往前推。
陈一众后来成了什么样的法官?夏英杰还会不会觉得判决“太重”?李乡到底有没有因为给被告做无罪辩护把自己弄进去?那个19岁少年的案子,最后翻了吗?
这些都是钩子,钓着你往下看。
但我觉得,这剧最好的钩子,是它让你忍不住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回到那个“严打”的年代,你是站在台上鼓掌的人,还是站在台下说“太重了”的人?
想明白这个,你就看懂《重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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