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融媒记者 王翔鹰 周馨钰 文/图
8月12日,市发展改革委召开自贡市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及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由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等方面组成的23名听证会参加人、3名旁听人、3名听证人围绕调价方案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讨论论证。
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调价主要基于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近年来,国家和四川省多次发文,明确要求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同时要求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居民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吨0.95元。与此同时,根据市发展改革委成本监审数据,单位定价成本为2.78元/立方米;而2025年企业自来水综合销售价格为2.45元/立方米,单位售价与成本倒挂0.33元/立方米,调价具备现实必要性。
根据提交听证会的方案,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将分两年逐步调整到位。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由现行的2.19元/立方米调整至2.49元/立方米,每年调增0.15元/立方米,合计调增0.30元/立方米;第二、第三阶梯及合表用户价格按1:1.5:3:1.2的比例同步确定;非居民用水价格由2.58元/立方米调整至2.94元/立方米,每年调增0.18元/立方米,共计调增0.3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此次不作调整;污水处理费方面,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90元/立方米上调至0.95元/立方米,调增0.05元/立方米;非居民和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保持不变。
听证会上,多位参加人就方案的可行性、分步调价的节奏及配套保障措施发表了意见。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既是落实国省政策、理顺价格机制、保障供水企业可持续运行的客观需要,也是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的务实举措,在保障供水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力求在保障基本民生与体现水资源价值之间取得平衡。
听证会后,市发展改革委将认真梳理、研究吸纳各方合理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执行。
编辑:余耀
编审: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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