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闻讯(首席记者 张鹏翔)近日,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兰州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违规安排护士开展眼部超声检查工作,被处以6.5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核查,2026年1月至4月期间,兰州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安排多名护士从事眼部超声检查工作,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机构作出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超声检查属于需要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开展的诊疗活动,医疗机构不得安排非对应岗位资质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工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使用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人员开展诊疗项目,规避医疗质量与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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