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为啥?
她身上爆出来的案子,可是把民众党和黄珊珊给坑惨了。
而对于刚刚经历“主席之争”的民众党来说,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不知道大家还有没有印象,2024年大选期间,民众党差点把一位陆配列入不分区民代名单。这个人就是台湾新住民发展协会理事长徐春莺。
2026年8月11日上午11时,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徐春莺因违反《反渗透法》《银行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加重诈欺取财等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年。同案被告、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会长钟锦明判刑2年。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徐春莺长期遵照境外人员指令干预台湾地区选举,系统性动员特定群体左右选举走向,行为严重冲击选举公平,危害安全秩序,恶性程度较高,因此予以从重量刑。
消息一出,岛内舆论哗然。
可问题是——徐春莺到底做了什么,能让法院判得这么重?
判决书披露的细节,令人触目惊心。
拿到“许可证”后,徐春莺与钟锦明等人讨论为黄珊珊成立新住民后援会,由钟锦明担任会长。所有活动进度、选民动员情况,均定期向对岸人员书面、线上汇报。
2022年9月25日,黄珊珊在台北市立大学博爱校区中正堂举办竞选总部成立大会。会场临近台湾地区所谓“地区领导官邸”。徐春莺、钟锦明二人登台领取后援会相关奖杯,公开为黄珊珊站台造势。
活动结束后,二人又同步出席配套餐会,邀请黄珊珊现场拜票拉拢新住民选票。整场活动的参与细节、现场反响,徐春莺事后完整向对岸对接人员上报。
不止台北市长选举,徐春莺还将触角延伸至民众党整体选务布局。
新北地院合议庭梳理全案事实,认定徐春莺触犯多条法规,拆分量刑后合并执行7年有期徒刑:
第一,违规为台北市长候选人造势助选,判处2年。
为黄珊珊站台造势,是整起案件的开端。
第二,介入地区领导相关选举宣传、媒体发声造势,判处2年2个月。
第三,非法经营境内外汇兑业务,违反银行相关法规,判处1年8个月。
2020至2025年期间,徐春莺非法办理人民币、美金汇兑,金额高达2875万余元新台币。
第四,伙同多人实施诈骗取财,判处1年5个月。
她与女儿卜启正通过集智公司制造不实在职、财力证明,向银行诈骗贷款2697万元。
第五,假造商务交流名义、协助中共官员孙宪来台,依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判刑1年4个月。
五罪并罚,合计7年。
同案三名被告中,徐春莺女儿卜启正判刑1年、缓刑4年;集智公司负责人罗颖合并执行2年;钟锦明判刑2年。
这一表态,无异于赖清德当局对民众党的精准补刀。
而早在2025年11月徐春莺被羁押时,黄珊珊就曾回应称“自己跟大家一样震惊”。如今判决白纸黑字,证据确凿,黄珊珊恐怕再也说不出“震惊”二字了。
更要命的是,判决书详细披露了徐春莺如何向对岸汇报黄珊珊动态、如何寄出自传、如何成立后援会——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把黄珊珊和民众党架在火上烤。
选民们不是傻子。一个政党提名的人,背后竟然有这样一套运作逻辑,民众党的形象还能剩多少?
民进党那边也不消停——新竹县长候选人郑朝方被曝光欠债2190万不还、桃园市长候选人黄世杰被检举变相贿选。两党同时“翻车”,国民党这边反倒渔翁得利。
到那个时候,她“蓝营一姐”的地位恐怕更加牢不可破。蒋万安、卢秀燕、韩国瑜、侯友宜之流,估计都得往后稍稍。
当然,对于民众党来说,眼下最要紧的问题是——徐春莺这颗雷已经爆了,下一个,又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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