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本该是守望相助的乡土社会,可在辽宁阜新太平村,一场积压多年的矛盾,演化成一桩骇人听闻的集体雇凶杀人案。
三名核心人员暗中谋划,五名村民出钱出资,村内数百村民知情却选择沉默,村主任吕平在夜晚回家途中惨遭杀害,身中34刀当场殒命。
这起案件因为全村人的集体缄默,尘封了十余年,直到一次酒后斗殴意外泄露口供,这桩埋藏在乡村夜幕之下的惊天阴谋,才终于大白于天下……
2001年8月2日夜晚,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太平村,夜色笼罩村庄,道路上行人稀少。
39岁的村主任吕平忙完村里事务,独自走在回家的乡间马路上,谁也没有想到,黑暗之中,两名受雇而来的凶手早已埋伏在此。
待吕平走近,两人骤然冲出来,持刀疯狂刺向吕平,猝不及防的吕平来不及呼救,身上接连被刺34刀,胸部、腹部遍布伤口,倒在血泊之中,很快停止了呼吸。
深夜路过的村民发现了倒在路边的尸体,慌忙拨打报警电话,民警赶到现场触目惊心。
案发当晚下过一场雨,雨水不断冲刷路面,毁灭了脚印、痕迹物证,彼时的农村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目击证人,案件侦破难度极大。
更让办案民警感到诧异的,是走访调查时村民的态度,当警察询问关于吕平的社会关系、矛盾纠纷的时候,大多数村民讳莫如深,闭口不谈。
人们清楚吕平平日里行事霸道,也隐约听过有人想要报复他,但是所有人都选择守口如瓶。
甚至有村民私下议论,吕平落得这样下场是咎由自取,村里流传着一句说法,想要吕平死的人,几乎能凑齐一个排。
死者吕平当过兵,曾经因为打架斗殴被劳动教养,回到家乡之后,凭借强势的性格当选太平村村主任。
太平村地下矿产资源丰富,引进采矿企业之后,村里集体利益增多,权力的诱惑也随之而来。
手握村主任权力的吕平行事专断,很多村务独断专行,不和村干部商议与大量村民结下仇怨。
矛盾的核心人物共有三人,周江、王老四,还有吕平的亲侄子锁子,三个人各自有着和吕平解不开的仇恨。
锁子是吕平的亲侄子,当年吕平劳教坐牢,锁子的父亲不计前嫌,经常去监狱探望,送吃送穿,出狱之后还帮吕平张罗婚事。
吕平发达之后不念旧情,多次和锁子父亲爆发冲突,甚至持刀砍向自己的亲哥哥。
锁子跟着吕平在村委会干活三年,一分钱劳动报酬都没有拿到,家里农具被村里征用,也分文未补偿,亲情被肆意践踏,锁子心中怨恨日积月累。
王老四的哥哥王老三,原本是村里的村支书,在权力斗争之中被吕平排挤下台,兄弟二人受尽打压,日子过得憋屈,对吕平恨之入骨。
周江多次遭到吕平的刁难、威胁,日常相处处处受压制,三个原本并无太深交集的人,因为共同的仇恨走到一起。
几个人常常聚在一起喝酒,酒桌上不断诉说心中积压的委屈,一次酒过三巡,压抑许久的几人萌生了一个疯狂念头,花钱雇人除掉吕平,彻底消除所有人的心头大患。
主意定下后,现实难题摆在面前,雇凶杀人需要钱,他们三人家境普通拿不出大额酬金。
于是他们开始在村里四处联络,游说那些同样被吕平欺压、心怀不满的村民,最终确定有五名村民共同出钱集资,凑齐一笔雇凶的报酬。
在那个封闭的乡土环境,这件事渐渐在私下扩散开来,村里有数百村民或多或少听闻了这个计划。
有的人选择出钱,有的人虽然没有出资,但内心同样对吕平充满怨气,他们选择默许、沉默,不向公安机关举报,在部分村民扭曲的认知当中,除掉吕平,是为全村除去祸害。
资金筹备到位之后,周江等人找到两名外地社会闲散人员唐某与白某,许诺酬金,让二人动手杀人。
2001年8月2日,凶手按照计划潜伏在吕平回家的必经之路,制造了这起血腥命案,行凶完毕之后,两名凶手拿着钱迅速逃离本地。
案件发生后,参与谋划、出资的人订立攻守同盟,所有人守口如瓶,数百知情村民集体沉默,没有任何人向警方吐露线索。
缺少人证物证,案件陷入僵局,只能暂时归档封存,成为一桩悬案,岁月流转,一晃十四年过去。
2015年,太平村发生一起普通酒后打架斗殴警情,民警处理纠纷时,醉酒的周江口无遮拦,借着酒劲和旁人吹嘘,吐露了当年参与雇凶杀害吕平的部分细节,被旁人悄悄记下,这条埋藏十多年的线索终于浮出水面。
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刻重启吕平被杀旧案,开展秘密侦查,在掌握大量间接证据之后,警方陆续将周江、锁子、王老四等核心谋划人员,以及五名出资集资的村民抓捕归案。
在审讯攻势面前,当年参与案件的人员心理防线崩溃,完整供述了当年集资雇凶杀人的全部经过。
顺着口供线索,逃亡十余年的两名行凶杀手,也被警方抓捕归案,一桩尘封十四载的集体杀人案,终于全部告破。
案件进入庭审阶段,案情让法庭为之震撼,三名主谋策划阴谋,五名村民出钱集资,数百村民知情却集体沉默,乡土社会的集体怨恨,最终演变成一场践踏法律的血腥犯罪。
法庭审理认为,即便吕平在担任村主任期间行事霸道,和村民存在诸多矛盾纠纷,但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
村民遭受不公待遇应当依靠举报、信访、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而不是私下集资雇凶,动用私刑夺取性命,这种以暴制暴的行为,本身就是严重刑事犯罪。
最终法院根据每个人在案件当中扮演的角色、参与程度,分别对谋划者、出资者、直接行凶者判处重刑,涉案人员纷纷领刑,为这场疯狂的集体犯罪付出沉重代价。
乡土社会之中,基层矛盾如果长期得不到疏导化解,怨恨不断累积,就容易滋生极端想法。
很多村民抱着“为民除害”的朴素想法,漠视法律底线,以为集体参与就可以逃脱罪责。
法律面前没有所谓的“众怒难犯”,无论多少人参与,杀人犯罪的性质不会改变。
数百村民集体知情却集体沉默更是值得深思熟虑沉默看似没有动手,实际上变相纵容了恶性犯罪,当正义的诉求找不到合法出口,私刑就会悄悄占领乡村的角落。
乡村治理,既要约束基层掌权者的权力,也要给普通百姓提供畅通维权渠道,只有矛盾被看见、被化解,这样惨烈的悲剧才不会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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