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芦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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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成功调处一件申请指定未成年人监护权纠纷案件。调解书生效后,鉴于涉案家庭情况特殊,当事人情绪波动较大,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矛盾反弹,“龙门和事摆”工作室主动联动基层力量开展案情会商稳控,筑牢家事纠纷源头治理防线,以全流程闭环处置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化发挥“龙门和事摆”多元解纷品牌联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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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7岁的卢某某父亲已去世,其母高某患有精神疾病,被评定为精神残疾2级,无法履行对卢某某的监护抚养职责。

卢某某父亲过世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因卢某某的监护产生纠纷,双方多次报警,派出所及所在村组多次协商未果。

卢某某祖父母遂就其监护权纠纷诉至我院。

针对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从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发,承办法官柔情调解,促成各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协议生效后,高某因思念孩子、心理敏感,加之本身有精神疾病存在情绪波动,对调解结果存在抵触情绪。为防范衍生矛盾,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健康、稳定的环境,我院坚持家事案件“案结事了人和”工作理念,由“龙门和事摆”工作室主动对接高某属地村组、司法所、派出所,集中开展案情通报和风险研判会商,详细介绍案件审理经过、调解依据及协议内容,全面通报当事人现状与潜在风险。

通过多方联动会商,明确各方稳控、帮扶、疏导、监管职责,督促基层力量常态化关注高某身心状态与未成年人生活情况,从源头杜绝矛盾激化。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关注该起家事纠纷,坚持柔性化解家事矛盾的理念,以有温度的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稿件来源:太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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